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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炸鬼叫Goreng Hantu……谈食品马来文名称规范化

国家语文出版局最近要把各项食品的马来文名称规范化,引起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华人的食物很多都是非清真食品,各种籍贯的华人各有不同的方言名称叫法,又是否有必要严格规定其马来文名称呢?

例如肉骨茶,有“Bah Kut Teh”、“Bak Kut Teh”、“Bakut Teh”等好几个不同拼音写法,只消华人自己看得明白就是了,又何必劳烦根本不吃肉骨茶的人去操心呢?只要不把它写成另成一格的“Bagus Teh”就不会引起误解了。

又如炒粿条,一向惯用的的名称是“Char Kuey Teow”,这是以福建话拼音的写法,又不见广东人提出异议,说“Char Kuey Teow”听来就像“叉粿条”,不宜用此名称,而应该写成接近粤语和华语的“Chao Kuey Teow”才对!但要是依照标准汉语拼音,就得写成“Chao Guo Tiao”了,与大家惯用的“Char Kuey Teow”相差十万八千里。若要依从语文出版局的规定,硬性写成“Kuetiau Goreng”,岂不是显得更加陌生?

“炒粿条”这三个字如以广东话念来,就像“炒嗰条”,也会令人听到一头雾水,反问:“乜话?炒嗰条?到底你指嘅系炒边条呀?系唔系要我炒嗰条友鱿鱼呀?”

若要依从语文出版局的规定,硬性写成“Kuetiau Goreng”,岂不是显得更加陌生?(图片来源:搜狐)

语文局要所有人一律用“Kuetiau Goreng”,可是国家统计局在一份报告提到“炒粿条”时,却自行写成“Kuey Teow Goreng”!人家说“官字两个口”,这两个官合起来就有四个口了!他们各持己见各执一词,自己身为官方却无法互相协调统一,令人民无所适从,不知该听哪一个官的话才对。

其身不正,不能以身作则,又怎能说服民间划一采用其规定的写法呢?

再说到米粉,广东人叫“Mee Foon”,福建人则叫“Bee Hoon”,语文局如要规定其马来文写法,该依哪个籍贯的发音才对呢?真的是“顺得哥情失嫂意”,取舍之下,总会引起其中一方不爽。倒不如各适其适,任由大家自由选用,让百花齐放,反正用任何一个名称都看得懂。

广东人叫“Mee Foon”,福建人则叫“Bee Hoon”,语文局如要规定其马来文写法,该依哪个籍贯的发音才对呢?(图片来源:Ajinomoto)

针对这次食品的马来文名称课题,也有人趁机恶搞一番。我收到一名小学同学以WhatsApp转发过来的一则妙文,列出一些菜单的马来文译名,恶作剧地乱译一通,颇为搞笑。

例如“满汉全席”叫“Semua Lelaki Duduk Bersama”,“男子汉”是“Lelaki”,没错嘛!“麻婆豆腐”叫“Tauhu Nenek Ma”,“佛跳墙”叫“Buddha Lompat Dinding”,“月光河”叫“Sungai Cahaya Bulan”,“油炸鬼”叫“Goreng Hantu”。最好笑是“炒老鼠粉”,竟叫“Goreng Serbuk Tikus”,当真是把只老鼠弄到粉身碎骨,用老鼠的粉末来炒了。

左图为佛跳墙,右图为老鼠粉。(图片来源:搜狐)

最有创意的,是在菜名中拿政治人物来玩。“宫保鸡丁”叫“Gong Lindung Jib & Din”,“Jib”是“阿鸡哥”,“Din”是“丁丁”。“烧烤马肉”叫“BBQ Mahaaddirrrr”,“菊花茶”叫“Teh Azimin”,“温开水”叫“Air Adham Bababa”,“辣炒田鸡”叫“Cili Goreng Ahli Katak”,把“老马爷”、“菊花敏”、“温水卫生部长”和一众变节跳槽的“青蛙议员”全部摆上枱,畀佢玩死!

如果真的样样名称都要规范化,什么都“规范”,不如创一道与“规范”同音的美食,就叫“龟饭”——用乌龟肉和海龟蛋来炒饭。其马来名称又该叫什么呢?不会是“Nasi Goreng IsmailmailSabririri”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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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系德

原名李英华,著名杂文作家,资深编辑。1972年开始在各报章上发表作品,至今不辍。著有杂文集《有冇搞错》和《古灵精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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