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华社舆论市场中最受关注的,我想不用我多言,读者们一定会自动联想到本地音乐鬼才黄明志在愚人节当天办的追思会。当然,在这场追思会引发最大争议的,主要有两件,其一,前往采访的记者在“谢绝采访”的前提下,现身采访追思会,并且与黄明志粉丝爆发口角;其二,追思会的举办方式行为过于超前,让一些人担忧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出现群起效仿的殡葬乱象。
对于这场风波,有议论记者不请自来的,也有力挺记者追求真相的;有支持黄明志举办追思会的举动,甚至批评反感者食古不化,也有大喊黄明志做得太过,并且为争取流量而不择手段,总之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当然,在这种公婆各自说理的情况,我真要出言评论,怎么说都会让其中一方觉得偏颇,所以,作为旁观者,以及同时在学术与业界打滚的我,就根据这两个面向来表达一下我的看法。
其一,说到记者“不请自来”的情况,其实这是可以商榷的。在正规的新闻生产线上,跑新闻(这是新闻界的行话,意即“采访”)是一门非常专业的技能,既不能依赖“估估下”,也不能把“直觉”当成新闻来写。怎么说呢?我注意到有些指责是,说这场活动是在愚人节举办的,而且黄明志本身就经常不按牌理,所以相关记者应该有“直觉”黄明志还活着,不需要跟黄明志的粉丝这么较真,因为真相早就摆在那边,是她自己道行不够。
这种说法其实对新闻从业员并不公平,因为记者是议题的记录者,也是议题的呈现者,他们的天职就是展示议题里所客观蕴含的“六何”(即何人、何时、何事、何地、如何、为何),而所谓“直觉”这类由主观意识驱动的想法,是不被允许放入文稿中的,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记者必须得到涉及单位或个人的亲口确认才可以下笔,特别是如果议题攸关生死,更是不能依赖直觉,一来避免误导读者,二来避免原已死之人还活着,或者仍活之人被“赐死”的尴尬。
远的不说,之前的刘文正,就曾经被误传死讯,甚至更早前的张国荣,死讯被当成愚人节玩笑。所以,作为受过专业训练的新闻从业员,是不可以捕风捉影的,必须求证求证再求证,而这就是专业的记者与内容农场的小编的最大差别,因为要做这种需要“新闻感官”(即新闻鼻、眼、耳、嘴,即感受到有新闻价值的讯息,并将讯息透过提问、观察和风声来转变成可读、可看内容的过程)同时驱动的职业,少点经验,或者读少一点书都不行。
所以,只要对方在社会里有一定的分量,记者就一定会到,不管他是政坛人士,还是娱乐界人士,只要他有透过包括“流量”在内的社会资源来获取利益,记者就有报道的必要,而这也是记者们“厚脸皮”的另一套技能。当然,你别叨念说人家邀请才能去,因为在新闻界里,不管是西方或东方、现代或19世纪时期的记者,他们的座右铭向来就是“脸皮要厚”,如果记者什么都要人家邀请才能现身,那么新闻版面就只剩下要你掏钱的广告和闷骚的新闻发布会。
其二,就是黄明志追思会所附带的争议。当然,追思会本身是没有争议的,因为本地艺人林静苗在4年前就曾经这么做,甚至有网友还拿清代荒唐王爷弘昼办活人丧礼之事,来展现议论者的食古不化。这点相当有趣。首先,林静苗确实办过活人追思,过程确实也很哀伤,但她在追思活动接近尾声时还透过直播现身,表明她还活着,所以纵然有争议,但事情并没有扩大,很多人也是当娱乐话题来看,笑闹一阵就风波就不了了之。
讲到弘昼。弘昼的丧礼是怎样的呢?清朝铁帽子礼亲王代善的六世孙爱新觉罗·昭梿在《啸亭杂录》第六卷《和王预凶》中写道:“又性喜丧仪,言人无百年不死者,奚必忌讳其事。未薨前,将所有丧礼仪注皆自手订,又自高坐庭际,像停棺式,命护卫作供饭哭泣礼仪,王乃岸然饮啖以为乐。”其他的细节我就不翻译成白话文了,我只取最重要的一句来翻译:他让家人祭奠哀嚎、护卫供饭哭泣,然后自己坐在旁边欣赏着自己一手包办的活动。
不管是林静苗还是弘昼,他们都是在活动进行时以自己的方式来告诉旁观者自己还活着,反观黄明志的追思会,是活动结束后还没有具体说法,这点就不太对头了,因为有宣告在前,才是活人追思,而结束后没有宣告,就是活人扮死人的追思会了,这种做法其实已超越“前卫”的界限,不可取,而且赚流量、博宣传的动机更是显著。所以,在这样不依章法的一场大龙凤中,你还要记者凭“直觉”来追新闻?万一出错,是不是又要敲键盘讲“大马媒体已死”或者“小时不读书,长大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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