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中文主流媒体《星洲日报》于4月15日(星期二)头版刊登的一张插图中,出现国旗图案错误——象征伊斯兰教的“新月”消失,引发舆论强烈反弹。尽管该报第一时间公开致歉,但仍未能平息各界怒火。
为了配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马来西亚的国事访问,《星洲日报》4月15日在头版刊登了一幅马中两国国旗飘扬的插图。然而,图中马来西亚国旗却遗失了代表国家宗教——伊斯兰教的“新月”图案。
该报当天早上便在官网首页发布中、英、国三语道歉声明,表示此为制图过程中的技术错误,数码版本已修正,同时于16日纸版报刊刊登更正图像。
然而,尽管《星洲日报》迅速致歉并修正错误,多位政治人物依然认为事件性质严重,不应轻饶。
副首相阿末扎希的政治秘书拉兹兰指出,马来西亚国旗拥有75年历史,其“辉煌条纹”象征国家主权、团结和抗殖斗争精神。
“国旗不是普通布料,而是承载国家尊严的象征。若连本国媒体员工都认不出自己的国旗,那是令人遗憾的荒谬。”

他强调,国旗不仅体现宪法精神、种族和谐与国家认同,更是国家契约的象征,缺失任何元素都等同动摇国本。
“更令人担忧的是,此事发生在当前政治局势紧张之际,在野党正不断炒作3R课题(宗教、种族、皇室),散播对政府的谣言与诽谤,意图毒害民众思想。”
拉兹兰认为,这类行为绝不可视为小事,而是一种对国家象征的背叛。由于并非首次发生类似事件,因此不应再被原谅。因此,他呼吁严厉追责,建议立即吊销《星洲日报》的出版执照,以儆效尤。

教育部前部长马智礼亦表示,国家主权与尊严不能仅靠一句道歉交代。他质疑,一家拥有近百年历史、超过50万读者、由经验丰富编辑组成的主流报章,竟会在本国国旗上犯如此错误,“这不是一场可以轻易原谅的疏忽。”
“必须有人负起责任,包括引咎辞职或接受法律追究,否则类似事件将重演,国家象征将被一再践踏。”
“难道一句轻描淡写的道歉就能了事?必须有人承担责任。”
他指出,《星洲日报》应有人引咎辞职或接受法律制裁,否则马来西亚的国旗与尊严将一再被践踏。他呼吁当局采取强硬措施应对。

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也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批评此事,强调国旗上的新月象征伊斯兰教为国家宗教,其黄色象征国家元首与统治者,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资深媒体,怎可能连国旗都弄错?印刷前的审稿流程在哪?为何没发现新月缺失?更讽刺的是,中国国旗却毫无错误。”
他要求通讯部长法米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强调“道歉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他进一步指出:“中国国旗倒是印对了。《星洲日报》虽然已道歉,但我想说,做了才道歉,然后就没事了?这对我而言是一种侮辱。作为一家资深报刊,总编辑审核是必要程序,怎能忽视这一点?”
他敦促通讯部长法米采取果断行动,绝不容许一句道歉就了事。

伊斯兰青年团团长阿夫南哈米米更进一步指责《星洲日报》的错误是对国家主权的冒犯,并呼吁严惩。他认为该事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反映出缺乏爱国精神的背叛行为。
“新月是国旗中象征伊斯兰教的重要符号,其缺失是一种政治与文化层面的否定,是无法原谅的侮辱行为。”
他也质疑该报编辑团队的忠诚度与新闻操守,认为应重新检视媒体行业的道德底线。
“这是无法轻易宽恕的背叛行为,道歉不能成为其颠覆性行为的免罪牌。”

国立大学(UKM)民族研究所首席教授张国祥则在接受《Malaysia Gazette》访问时指出,仅靠道歉不足以修复这一严重错误。尤其是此失误出自影响力极大的主流中文媒体。
“依照报社一贯的严谨作业流程,插图理应经过多重审查。新月的缺失,不太可能只是‘疏忽’。”
“此事影响深远,尤其错误的国旗中少了新月,而新月正代表国家宗教——伊斯兰教。”
他建议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羞辱他人并可能破坏和平)追究责任人刑责。此外,他也批评插图中将马来西亚国旗置于中国国旗下方、尺寸较小,是对国家尊严的忽视,缺乏国家主义精神。

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国际伊斯兰思想与文化研究所的教授阿末慕拉教授(Prof. Datuk Dr Ahmad Murad Merican)则表示,这种图像的刊登是一种反国家情绪(anti-nasional)的表现。
他强调,无论报社是否已道歉,都应展开调查,因为这不是国家建设的表现,反而是破坏。
“我想问《星洲日报》的主编:你对国家的忠诚在哪里?道不道歉根本不重要,这是一种颠覆性的背叛行为,该报必须被取缔。这就是马来西亚华文媒体的形象吗?”
他指出,国家媒体与新闻界不能对此沉默,这是国家的破坏而非建设。
“不管是否道歉,都必须禁止该报纸发行。媒体委员会,如果或当它运作时,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必须进行调查,这是背叛行为。”
他呼吁国家媒体与新闻界不能对此事沉默,强调这是破坏国家、非建设国家的行为。“无论是否已道歉,该报都应被禁止发行。媒体委员会,如果或当它运作时,应立刻着手调查。这是一种背叛。”

尽管部分政界人士和学者要求严惩《星洲日报》,但独立媒体运动(GERAMM)则认为,不应动用过时法律来对付媒体。
“我们强烈谴责任何呼吁采取极端手段的言论,包括公开抵制、骚扰媒体工作者,或援引《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等压制性法律对媒体施压。这类反应不利于建设性对话,反而危及马来西亚的新闻自由。”
该组织表示,此事件凸显马来西亚亟需一个独立、有效运作的媒体理事会。“一个不受政府或政治势力干预的独立机构,能更公平、专业地处理媒体伦理争议与公众投诉,无需诉诸国家惩罚机制。”
他们强调,新闻自由应与问责机制并行。“我们促请《星洲日报》在内部承担适当责任,也呼吁公众理性回应,避免一切可能引发记者恐惧或造成人身威胁的行为。”
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也发文告反对对《星洲日报》采取严厉制裁。CIJ认为,虽然媒体应为其内容负责,并意识到国旗所承载的国家精神与历史意义,但《星洲日报》已作出公开道歉并修正错误,因此不应再遭受过度惩罚。
文告指出,任何限制新闻自由的措施都必须符合“正当性、必要性与相称性”三项国际标准。在此背景下,动用《印刷与出版法令》或《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等具压制性质的旧法,是不合比例且将进一步侵蚀新闻自由的做法。
CIJ进一步呼吁,若要对媒体进行问责,应由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主导处理。这一中立机构设立的目的,正是为了在不受政治干预的前提下,处理涉及媒体的纠纷与投诉。
最后,CIJ敦促所有媒体机构持续提升道德标准,加强专业培训与问责制度,以避免类似错误重演,并维护公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
此事也引起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关注。
苏丹依布拉欣在脸书帖文中指出,国旗不仅是一块色彩斑斓的布料,而是国家主权与身份的象征,承载着斗争的历史、独立的意义与人民的精神。
“作为国民,我们理应带着自豪感与爱国精神,在多元社会中挥舞国旗。”
陛下指出,一家本地中文报章在头版刊登的马来西亚国旗图案遗漏了象征伊斯兰的新月,可能激起人民的敏感情绪,是不可接受的错误。因此,陛下谕令该报管理层及编辑部必须更加敏感,严加审查所有刊登内容,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内政部随后发布文告证实,已传召该报社接受调查,并发出要求解释信。
文告指出,该部已援引《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使用)法令》和《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就此事展开调查。
内政部表示,新月象征伊斯兰作为联邦宗教的地位,刊登缺少新月的马来西亚国旗是一项严重疏忽行为,不仅反映专业失职,更可能在多元社会中引发不和谐,因此绝不应当发生。
内政部表示,不会妥协,并将根据《印刷与出版法令》,依法对任何因疏忽而危害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的出版行为采取严厉行动。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该报总编辑陈汉光在世华集团总编辑拿督郭清江陪同下,到内政部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接受问话及解释。
此外,根据《新海峡时报》报导,总警长拉扎鲁丁透露,警方接获了13宗相关投报,并已援引《印刷与出版法令》第4(1)(b)条文,调查《星洲日报》刊载国旗图案出错一事。
针对头版国旗图案出错一事,《星洲日报》管理层也发表声明,诚恳接受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的训示。
声明指出,陛下已明确强调“辉煌条纹”作为国家重要象征的意义,并提醒媒体机构在发布任何内容前,必须严格审慎核查。
《星洲日报》表示,已就此次事件展开全面内部检讨,涉事员工将受到纪律处分。编辑部也已加强审核程序,特别是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规范作出调整与强化。
“我们承诺,在处理涉及国家尊严及族群关系的议题时,将秉持更高度的审慎态度与社会敏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