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中文youtube圈最近掀起另一波骂战。这次的事件涉及到mv中可能隐含肤色歧视,以及歌词中大量使用不当字词的谐音。如今mv的创作者已出面道歉灭火,事件预计也不会延烧太久,但这次事件凸显出的社会议题却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针对mv中女主角刻意将皮肤涂黑的桥段,许多网友纷纷谴责这样的肤色歧视会带来不舒服的感觉,而大量使用不当字词的谐音不仅会败坏创作者自身的形象,还会带来模仿效应,教坏小孩。但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人认为不需要对这起事件太过较真,并嘲讽孩子要学坏不是这支影片的错而是家长的错,创作者有自己的言论自由和创意。
马来西亚的中文youtube生态圈长期以来都被诟病在贩卖内涵较为浅薄的内容,并且经常用不雅词汇来提高流量制造话题。刻意使用不当词汇和内容进行创作或许有助于塑造个人形象,甚至会将自己的创作包含种种不雅词汇解释为创作本身的一种解放,而自己是捍卫言论自由的斗士,还换来了许多人的尊重和吹捧。
但不能否认的是,创作者的创意和自由不得凌驾于社会的公序良俗之上。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一般民众都应该要知道,自由的前提是意识到自己必须为言论负上道德责任,恪守道德规范。当利用不当内容或言辞的行为成为一种现象甚至风潮,我们就必须讨论其所带来的影响,以及作为社会大众,我们必须守住的底线在哪里。
社会正在有越来越多人假借商业和宣传的名义来消费他人的脆弱,并告诉大众不要想太多,笑著接受就行。甚至有许多“杰作”正是靠著不断地被谴责来抬高流量,反而大红大紫。甚至连电影的标题都刻意选用会冒犯他人的词汇以制造噱头,事后再解释这些所作所为完全不含任何歧视和冒犯,纯属为了凸显特定议题,要求社会大众给予创作自由和尊重,看见他们背后的“用心良苦”。
除了MV和歌词可能隐含的肤色歧视和不正当谐音之外,笔者认为更深层次的问题或许是这些歧视和不当语言被简化为商业行为的包装。就如之前发生的多间“文革风”装潢的餐厅被关闭的事件一样,商家和广告主为了要吸引消费行为,而刻意将任何事物包装成噱头,其背后的本质恰恰是去除事物带给我们的实际意义和警惕,著重于该事物被赋予的娱乐价值和身份价值。
但就如我们不会将纳粹和希特勒视为可供作为行销噱头的对象一样,任何一件历史上的悲剧和生活中的的不公都应该被当做今后人们的借鉴和教训,而不是作为商业噱头或娱乐内容。如此利用他人悲剧来作为自身的资本进行消费而缺乏检讨,本质上是不道德的。
在如今的大千世界,我们看似在举目的瞬间便能获得大量的资讯,于是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和注意力,任何事物都必须经过简化、娱乐化的包装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而这样的注意并不会带来太多的思考,更多的是盲目跟风而已。当社会大众不断被鼓励去“消费”他人的痛苦,无视背后的血泪的时候,我们便已经被这个利益至上的社会同化为对他人冷漠,只求自己快乐的人。
而大众的双重标准会让如此无良的商业行为愈演愈烈。当我们一面倒地认为上述的事件将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马来西亚确实存在很多藉著不停骂粗口或产出品质欠佳的内容,却反而蹿红至今的公众人物。我们很容易因为创作者的形象或自身的喜好而对不同创作者套上不同标准,因此我们除了谴责创作者的内容没有品质之外,我们也要扪心自问,我们是否给予有品质的内容恰如其分的鼓励,而马来西亚的商业道德沦落至此,我们是否都是帮凶?
谐音可以做到陈奕迅《是但求其爱》的高度,产品广告也可以客观呈现效果,而非强化社会不公和歧视。然而真正要让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终究只能通过我们的社会尽可能减少歧视,停止消费不雅语言和文字,加强伦理消费的观念,支持有品质的产品和内容。只有当我们真正学会尊重他人,我们才能明白有些事有些话再怎么包装成商业行为,其本质仍旧是伤害和破坏。
👇陈奕迅《是但求其爱》
或许事到如今,我们不仅该问我们的社会是否更加好,而是为了塑造更好的社会,我们是否有尽一份力。公众人物有他们的力量和责任,而我们也有我们可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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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句子用词都用的非常的好,我认同你的看法。仔细的观察,一些言论思想比马来西亚开放的国家,比如台湾或国外的一些华裔网红,通常都会在影片里把这些所谓的不雅词汇给静音掉。反观马来西亚,却还有大部分的人认为用谐音来取代不雅词汇的发音并没什么问题,而我个人人认为这就等于法律里常说的“灰色地带”。你说他教坏小朋友,他却说是你思想不正。争执到最后,反方还可能因为没有直接抵触“法律”而当庭释放,并会沾沾自喜的说这是创意和自由的时代。其实,现实生活和电影里面常常都出演这样的剧情,我们也只能无奈。很失望的说,中华文化里面有数以千万的词可以用来形容皮肤美白,这位艺人却只会用最粗俗带有谐音的两个字来形容。最后,简单的结论,真是把中文千年的文化和马来西亚华人的脸都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