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塞嫩郡”(Picenum)是塞宾人的未来城市,传说中有一只啄木鸟引领他们抵达应许之地,因而取名“皮塞嫩”(即“啄木鸟”)。
作为神话之鸟,啄木鸟常有引领的意涵,在爱奴族神话中,啄木鸟被视为“创世之鸟”和“神的信使”,圣洁美丽。
从前不以为意,直到观鸟后才感受到啄木鸟的神奇力量,每次在森林或公园见到或听到啄木鸟,都会觉得自己被引领到大自然中,成为我这个城市人与大自然之间的灵媒。
金背三趾啄木鸟(Dinopium javanense)是新马常见的城市野鸟,黑白相间的条纹加上金翼与红背,非常显眼,尤其成熟雄鸟头顶红冠,每次出现都会伴随嘎嘎嘎嘎嘎嘎机枪扫射式的激昂叫声,呼唤同伴。

它们常出现在城市绿地与森林边缘,与之外型非常相似的,首推大金背啄木鸟(Chrysocolaptes guttacristatus)与橄榄金背三趾啄木鸟(Gecinulus rafflesii)。前者是红树林专业户,后者是热带雨林专家,是不同生境的啄木鸟代表。
看外表它们像是亲戚,但追朔演化史,这三种啄木鸟并非近亲,之所以外型类似,是因为在演化的历程中,一股趋同演化(convergent evolution)的力量让它们不约而同选择了近似的外型,并在这演化路径上找到各自的生存空间。
如果把常见的金背当成某种标准型,那么大金背除了体型更大,眼睛尤其不同于单瞳色(纯黑)的金背,大金背的黄眼球中间一点黑瞳孔,看起来神情就更警惕严肃了。橄榄金背的翅膀与背羽则是橄榄色,头身比例也不一样,脑袋显得特别大,萌呆萌呆的,可惜由于成熟森林栖地缩小,这种啄木鸟被IUCN列为“近危”(near threaten,NT)物种,不及时保护它们的栖地,未来堪忧。

外出观鸟前总要先研究一地之物种,熟悉外型、鸣唱,但再怎么做足功课都还是需要点运气,应了那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有时特地开车到几十公里外的森林观鸟,只碰到常见的鹎族和一些啄花鸟,独立深林,听远处白掌长臂猿(Lar Gibbon)凄恻的歌声,不如意时竟听出某种嘲弄的弦外之音,越是沮丧⋯⋯
每每这种时候,天可怜见,总有啄木鸟现身,给我安慰。
其实这也是因为林鸟中啄木鸟相对容易被发现。对比鸣禽的悦耳歌声,啄木鸟的鸣叫基本上就像走音的喇叭,相当吵闹,红翅绿背啄木鸟(Chrysophlegma miniaceum)喜欢单音节呼唤,其他如红翅绿啄木鸟(Picus puniceus)啊斑喉绿啄木鸟(Chrysophlegma mentale)啊,还有巨大的大灰啄木鸟(Mulleripicus pulverulentus)的叫声,都是高频的嘎嘎嘎嘎,让人很难不注意。

啄木鸟也用敲击乐沟通,摩斯密码般,每秒数十下的频率,脑袋要承受多大的震荡?演化过程中它们长出长长的舌头,除了探索树中小虫,还可以收到颅内,保护头脑。但到底是为了敲击乐才演化成这副模样,还是不小心演化出这个模样才开始敲敲打打?当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大哉问了。
啄木鸟觅食的时候,每每敲击树身,发出潮湿的钝响,在大树环绕的残响烘托下,就像森林的心跳,我总能循着心跳声,找到它们认真工作的身影。
笃笃笃的信号未必对每个人都是塞宾人式的憧憬与美好,也有一些文明将之视为阴森邪恶的征兆。
韩国作家韩江有个短篇小说〈童佛〉,写一对夫妻失和。女主角的老公外表亮眼,是个新闻主播,但因为小时候一场火灾,身上留下难看的瘢痕,无法释怀。当女主发现老公外遇,她越发无法忍受老公的疤痕,甚至回顾说自己是从一开始就很厌恶男人有缺陷的身体。小说中段,夫妻俩去公园跑步,女主无意间听见一只啄木鸟正发出信号,发现它在靠近地面处活动,举止鲁钝,像是一只雏鸟。这时她突然看见老公如白玉少年般现身,很想冲过去拥抱这个纯洁的少年,却原来仅止于幻像,现实又是让人不耐的夫妻相处模式。这篇小说与〈植物妻子〉等篇章,就像是后来让韩江声名大噪的《素食者》之前奏,城市已婚女性自主之不可能,读了惊心动魄。
用一只啄木鸟点题,恰到好处。

在创世神话里,啄木鸟能引领人抵达应许之地,在文学的世界,啄木鸟或象征某种幻灭,它的出现与树身被虫蛀有关,就像一种警讯。
于观鸟人如我,每听见啄木鸟声,都意味着有惊喜准备揭晓,同时也说明森林还活着,我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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