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因为《男儿王》,我又多了一个“编剧”的身份。可能是受爸爸影响,我从小就是一个爱看戏的小孩。记得小时候,他都会买MR BEAN的光碟、Michael Jackson 的DVD 等给我看,渐渐地我对搞笑、音乐和跳舞机感兴趣。我觉得电视、电影是个非常魔幻的地方,在这四方盒子里没有创造不了的,只有还没想象到的。电视、电影仿佛是我的第三只眼,任我随时坐上时光机器带我闯越时空,观看不同的人生故事。
其实我只是个爱看戏的小孩,从来也没想到会变成一个编剧。我爱幻想,喜欢娱乐大众,但我从来都不喜欢打字,尤其是当编剧,必须绞尽脑汁创造惊喜与感动予观众,还必须长时间把脑子里那七彩画面写成黑白文字,一开工就是无日无夜的几个月,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不适合当编剧。
我不爱看书,因为对文字无感,记得我尝试看了几本书,但读着读着脑子就会飘到九霄云外,只能叹息我是个视觉系的读者。但看到自己熬出来的作品被人认可,受到瞩目甚至能感动千万观众,稍微改变了世界,就觉得这一切非常值得!
虽然说一部电影每个台前幕后的工作人员都非常重要,从导演、演员到美术等各个部门都是环环相扣,但我觉得新马对编剧的认可与支持相对来说是有待进步的。所有作品的第一步骤就是先有故事,有了故事各个部门的人员才能开工,但一个好的剧本和故事是需要时间酝酿、资料搜集、不断地检讨、被公司打压……才能成功被提炼出来。
但剧本要被公司批准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前我以为只要故事好就一定会成功被认可,但“好”的定义是什么?“好”是主观的,公司有自己对好的定义,好的剧本也许对他们来说是成本最低,故事能容纳最多商家的产品植入,能够吸引最多观众族群的戏。而大家对好故事也有不同的见解,因为一种米养百种人,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大家都会对你写的故事有自己的看法与批评,改成他们心目中的样子。最后,你会发现你最初的写的故事,这里不可以,那里不行,还得改来符合公司的要求。
记得两年前,有间外国公司找我写个剧本,我绞尽脑汁想到了一个很特别的故事,结果因为投资方和公司的看法不一,故事方向更改了好多次。结果可怜的却是最“底层”的编剧,因为上层的意见不合,用了无数个月,修改了无数次故事但只能收一个故事的钱。所以最后很多编剧写的并不是属于自己想要的故事,而是迎合了投资方和市场的要求。
最后我明白了,要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能在艺术与金钱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能执著与自己一厢情愿的“艺术”。到头来没了投资方连戏都拍不成,那就白忙一场了。但也不能没有骨气地让金钱左右我的艺术,我可不想变成金钱的傀儡,任他人随意糟蹋我的故事,最后被他们改烂了还不能过关。
其实,我当编剧真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希望能透过另一个途径,带给大家感动与快乐!但往往最简单的使命路途却是充满荆棘。我告诉我自己,不忘初心,坚持写出好的作品,希望能再创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