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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是一场集体共谋:偶像塌房之后,粉丝为何不能醒来?

近日事多,遥远的演员和网红都塌房了。也不说近日,只要你关注时事和网路舆论,时不时总有那么几个瓜,从最轻微的私德问题如恋爱劈腿、婚外有私生子、性生活浪荡、逃兵役,到情节严重的刑事罪如逃税、吸毒、酒驾撞人逃逸、购买性剥削女童影片、殴打电召车司机、在酒吧下药实施迷奸——我们都可以从个人观感谈到伦理道德课题,你爆料来我议论,好不热闹。

网路上如今有种说法,追星要小心地隔着一段距离,因为这世界上的偶像可能只分成两类:已经塌房的偶像,以及,尚未塌房的偶像。

但历经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许多人设崩塌的偶像和网红,或者说明星艺人们,依然是粉丝心里的那颗星星。比如黄子佼涉及的性侵指控、购买和收藏恋童性剥削影片这些罪行何其严重,至今仍然有死心塌地的粉丝为他加油打气,台湾娱乐圈的前辈为他求情“留他一口饭”吃。

历经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许多人设崩塌的偶像和网红,或者说明星艺人们,依然是粉丝心里的那颗星星。(访问网制图)

于此同时,也有在两段恋情里“无缝接轨”的艺人,或是婚内出轨的艺人,虽然是可待商榷的私德范围,却唤起群众的集体创伤,而招受不成比例的挞伐。或是有天突然发现,你的偶像和你的政治立场南辕北辙,你开始犹豫要不要继续支持他。

偶像和你的美好青春回忆融为一体,让你把他们和喜悦、温暖、感动连接在一起。但这些情怀,其实也是你有自觉地花钱购买的。如果换成从前最喜欢的某家炸鸡,后来爆出食安危机,你会有那么大的难过吗?你会“把自己放进去”吗?不会的。你也不会像捍卫你的偶像那样,拼命去为你不知道的肉鸡来源和烹煮过程而辩护。

那么要问的是,为什么追星现象比较特别?为什么粉丝对偶像有那么深的迷恋?为什么偶像塌房了会让粉丝那么伤心?为什么部分粉丝会盲目护航塌房的偶像?又是为什么,有些粉丝脱粉之后,会反过来疯狂地攻击自己昔日的偶像?

艺人是被商品化的

我是一个没有偶像的人。也许小时候也曾迷恋几个荧光幕里的帅哥美女,但因为过往的工作和娱乐圈靠得很近,曾近距离旁观造星的过程,所以我早早就“祛魅”了。这个行业里,并不是有才华的人就能出头,行内人都知道,需要一些包装,某种人设,精准地打中目标族群的心。

是的,就连娱乐圈都有分众市场一说。你一定也见证过,第一张专辑失手的新人歌手,第二张专辑换了造型、改了曲风,说了不同的故事,咦,打中了,歌手突然就爆红了。或者,某个演员依靠一部电影里那个讨喜的角色所带来的光环,让他一直以“国民老公”的形象走红多年。

这个行业里,并不是有才华的人就能出头,行内人都知道,需要一些包装,某种人设,精准地打中目标族群的心。(图片来源:pixabay)

以造星工业最具规模的韩国娱乐圈为例,一个个面目模糊的练习生从海选里脱颖而出,经历了多年的培训,再到经纪公司精心为艺人出道而设计的宣传策略、形象包装、发展路线,近年甚至还有出道前的前奏宣传,向潜在粉丝群体询问造星的意见——邻家弟弟?高冷御姐?呆萌少女?冷面天才?

艺人是特意“被商品化”的,这是一场经纪公司、艺人和粉丝之间的“共谋”。

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看似我粉的是某个在台前的艺人,但我真正喜欢的可能是某个特定的角色光环,恩爱情侣的网路人设滤镜,或是音乐和影视作品背后的团队集体创作。艺人的才艺必须依托着这些,才可能成为稳定的商业模式。

作为粉丝,我是消费者。明星艺人是被打造出来的商品,所售卖的是粉丝对美好的憧憬,以及自我和情感的投射。

艺人必须仔细地照顾自身的“商品价值”,于是他们害怕衰老和失态,承受着长期的容貌焦虑和身材焦虑,一方面还要努力保持热度和曝光率,所有公开言行都不能偏离既定的人格设定。经纪公司或幕后团队除了要尽心支援一切围绕着艺人的工作内容,还要有能力在艺人的负面消息传出之时尽力掩盖或补救,以免损害商品的市场价值。

作为粉丝,我是消费者。明星艺人是被打造出来的商品,所售卖的是粉丝对美好的憧憬,以及自我和情感的投射。(图片来源:pixabay)

在娱乐产业高度资本化的情况下,他们的形象、才华、身体、经历、流量甚至私生活,都可以被商品化、包装和运营。而他们的某种职业道德,是尽可能在所有人面前保持一种无懈可击的完美商品模样——他们的职业要求他们自觉地成为商品。

如果大家都能把厨师和名菜、文学作品和作者分开来看,那么偶像塌房之后,我们就不会遭受重伤了?毕竟这个行业里一直源源不绝地供应着,因应你的审美和情感需求而衍生的新商品,此时少了一个似乎也不可惜。

然而,显然现在的追星现象不是这样运作的。明明已经有那么多前车之鉴,让你知道娱乐圈商品背后的资本如何运作,为什么那么多粉丝依旧带着生命的热情在追星?

追星的“月晕效应”

一言以蔽之,追星是情感投资,不是理性决策。

心理学上有一种“月晕效应”,说的是人们容易因为某个人的某个优点(比如帅、美、上进、努力、有才华),而自动脑补和假设他在其他方面也同样优秀(比如道德好、人品好)。

比如,“她的歌声很美,所以她一定是个温柔的人。”

或者,“他在电影里很正直,所以现实里他也一定是个正人君子。”

当粉丝在明星艺人身上找到某种贴近自己的相似性,或喜爱他们身上某种值得憧憬的特质,偏爱和迷恋就此发生,有人就被摆上了偶像的神坛。

许多粉丝不仅仅是消费偶像的作品,更是把偶像当成自己的精神寄托。他们投入大量时间、金钱、情绪、社交资源,甚至在饭圈社群里形成了归属感和身份认同。(图片来源:freepik)

艺人背后的团队,积极协助构建这一类美好的想象,比如媒体通稿里描述明星放下身段,到流浪动物收容所当义工;歌手自小家贫,是如何努力才有现在的成就。偶尔也可以加入一些亲切的小故事,让粉丝感觉和艺人更亲近:这位演员是个大路痴,独自出行就会疯狂迷路。

现实世界残酷又不美好,但偶像的世界可以是干净、温暖的乌托邦。偶像的努力、奋斗、正能量,成为了粉丝的精神支柱——当你坐在简陋的出租房里,吃着冷掉的外卖,但看着偶像在影片里可爱的笑容,仿佛就可以忘记生活里的不愉快。

还有一种附属式的成就感:我的偶像成功,就如同我的成功。我从她默默无闻就开始支持到现在,现在她终于红了,证明我没看错人。他拿到了那么厉害的大奖,感觉我也脸上有光——偶像的成就,能为粉丝带来补偿性的满足。

他们在偶像身上投射的,是“更理想的自己”,或是“理想的伴侣”、“理想的恋爱关系”。

许多粉丝不仅仅是消费偶像的作品,更是把偶像当成自己的精神寄托。他们投入大量时间、金钱、情绪、社交资源,甚至在饭圈社群里形成了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曾经有多投入,沉没成本就有多高,以至于他们会有一种感觉:否定偶像,就像是在否定自己。他们选择相信和维护塌房的偶像,其实是在为自己的感情、眼光、精力、时间和真金白银而辩护。

因此,当偶像出事,粉丝的大脑会启动“自我防御机制”,以避免认知崩塌。于是他们可能会质疑爆料真实性(“这肯定是黑粉造谣”)、归咎于外部因素(“公司没处理好”)、强行合理化罪责(“他只是太累了”)——越投入追星的粉丝,越是难以接受偶像的缺陷,越急于让自己免除信仰崩塌的巨大失落感。

粉丝不仅仅是“误判”,而是“主动相信”,甚至当现实与幻想冲突时,他们更愿意维护幻想。

情感投资的幻灭感很难受,不如挖掘一切可能反转的线索来自欺欺人、抱团取暖吧。(图片来源:pixabay)

情感投资的幻灭感很难受,不如挖掘一切可能反转的线索来自欺欺人、抱团取暖吧。或许,还有一种替代性正义感和保护欲:不能让外人随便批评我的偶像,我们可以承认他有问题,但不能让黑粉得逞。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无底线的辩护:他只是个普通人,也有正常的性欲,看一些外流性爱影片又有什么问题呢?他又不是自己拍这些影片。

即使隐约知道偶像是商品,即使知道形象是包装出来的,但粉丝仍然需要一个可以寄托热情和情感的对象,而偶像刚好填补了这个空缺。

他们疯狂揣摩偶像每一次访谈和微小的举动,自动脑补那背后一定表现了某种美好的品格——比如把偶像不擅长社交谈话的弱势,诠释成低调和谦虚。粉丝的解读,往往比偶像本人更有深度。

这些脑补的滤镜,构成了粉丝对偶像所投射的那些,虚幻的想象和美化。明星艺人回应粉丝的期待,拍摄呼应粉丝脑补的社媒内容,又再次重构并强化了这种单向的情感投射。于是,以纯情和深情人设走红的偶像,在前女友出来哭诉“被无缝接轨”以后,马上遭受了人设的反噬。粉丝曾有多爱他,之后就有多恨他。

明星光环之下的社会责任

明星艺人在商品价值上的溢价,正是来自月晕效应连带的好感和信赖感,以及粉丝的自我情感投射。

我们当然可以说,明星艺人也是普通人,和你我一样有七情六欲,也有人性的软弱、自私和卑劣,那么,他们总会犯错。亦即,把他们解读为两面,一个是“私底下的样子”,另一个是“作为商品的样子”。

也许,艺人成为备受注目的公众人物以后,内心也渴望普通人一贯享有的包容和宽恕。如果他们能够把幕前的人格面具(工作),和私底下的真实分隔开来(私生活),也许他们那种被凝视的心理负担反而可以有所减轻。

那你也能追问,既然自称普通人,明星艺人又有什么资格接受粉丝的“寄托式崇拜”?

明星艺人左肩挂着月晕效应所带来的红利,右肩自然就要承担更高的道德期待,面对大众相应的审视。这是合理且公平的。(图片来源:pixabay)

他们不能宣称自己在这场粉丝的情感投射里全然被动而无辜,因为他们确实会因应粉丝表达的特定偏好,而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和发展路线——前面说了,这是一场集体“共谋”。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那个反叛民谣圈的巴布狄伦(Bob Dylan)。

如果一个艺人一边享受明星光环、粉丝经济、品牌溢价,但一旦犯错就说:“我是普通人,请大家原谅我。” ——这显得既要享受特权,又不想承担责任,恐怕无法让人接受。

因而,明星艺人左肩挂着月晕效应所带来的红利,右肩自然就要承担更高的道德期待,面对大众相应的审视。这是合理且公平的。这里谈的,是公众人物的责任感,责任感的核心在于他们的影响力——明星艺人夹带的流量,让他们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

就像陈冠希当年在道歉声明里所说的:“我知道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崇拜偶像,但我不是一个应该被崇拜的人,我不是正面的榜样,我希望这次的事件可以教育大家。”

“榜样作用”是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偶像的言行可能会影响无数粉丝,尤其是未成年人。许多品牌请明星代言产品,正是因为他们的影响力可以左右和说服人们的消费决策。既然明星艺人可以影响人们买什么、看什么、支持什么,那他们就应该肩负更高的道德标准。

有人可能会说,吃瓜群众对劣迹艺人的围剿,往往如同一场网路霸凌。但这股制衡力量其实是必要的,倘若公众人物行为不端,却不被大众追究和抵制,那会让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失衡——这是很素朴的正义原则。

当然,我们应当顺势讨论惩处的比例原则,也可以学习让子弹飞一会儿。

目前饭圈里有一个广为流传的《爱豆塌房指南》,每次发生大型塌房事件后都会被粉丝大量转载,条条对照,从中吸取教训,练出火眼金睛。是的,粉丝们终于也慢慢长出了抵抗力,研制出了事后药。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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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君

野生媒体人,哲学系毕业生,策展人,脱口秀新手。正正经经做人,高高兴兴体验。每天都有很多事要思考,所以非常需要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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