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但感觉最近几个很热门,大众都在讨论的“话题”(原谅我实在不想把它们称之为“新闻”)都属于“八卦”的范畴。又或者说是事情本身的焦点,被处理成了“八卦”范畴,用来服务娱乐的心态。
洗内裤事件、咖啡店点不点水、小情侣在车上亲热,再到最近的网红离婚纠纷,这类型的话题都是先从网络发酵、传播,成为大家注意到的热门话题。我并不是觉得这些话题不能讨论,或者是没有讨论的必要,而是应该如何去讨论?
这些事情会让那么多人关注,除了人人都有八卦和好奇心之外,它肯定有一定程度让人觉得切身相关的本质在里头。
像是洗内裤事件,它可以是透过一场家庭纠纷去看婆媳关系或是夫妻的相处之道。而咖啡店要不要点水的闹剧,涉及的也许是消费文化、店主和消费者权益的讨论,又或者讨论网络公审的破坏力等等。
所以说八卦本身并不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怎么看待八卦,决定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在乎什么价值观。在这些事情上,作为输出资讯一方的新闻媒体,会如何处理这些话题,会提供一个什么样的视角和讨论面向大众,尤其关键。
当然结果后来我们都知道,关于这些事情的报导,一些新闻媒体已经和内容农场无异。他们的报导只是停留在和大家一起看热闹,再炒几个让大家茶余饭后可以聊两句的话题,作为廉价的连续剧般,轻轻松松就收割一波流量和点击率。
也罢,这问题也不是最近才有的事情,我也理解不是每个人对每件事都想要深刻地了解与探讨。人们的生活有各种事情,而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可是这个现象仍然会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之前新闻媒体在处理未成年人色情影片的态度,让我觉得这事情好像超越了“为了流量”、“网媒搵食”的层面,而是已经毫无顾虑、肆无忌惮了。
传统媒体延伸出来的网媒,跟着吹水站的网友一样,在新闻链接中放截图、影片,成为散播色情影片的一份子。更甚的是,影片中还有未成年的少女。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就在想,为什么在报导这则新闻的时候,需要把影片和照片一同刊登呢?
是不是无图无真相,没有画面就报不了这则新闻?
我想也不是的,是因为本来腥膻色类型的新闻会特别吸引人关注,而有片有真相的新闻内容更加可以吸引到大家的点击和分享。但这些流量是建立在两个犯错的年轻人,他们不愿意一遍一遍被重温、被取笑的耻辱经历上。更甚的是,其中还涉及了一名未成年人,到底是基于什么样的考量,让这些小编们觉得不用再把持一些界线了?
所谓的界限,对我而言,是查证事实、尊重隐私和传达价值。
我自己在做访问的时候,如果需要问到一些对受访者来说比较私人或者不舒服的话题,我都会提前跟他们讲好,我是不是可以这样问,也会提醒他们,“你觉得你能讲多少就讲多少,如果你觉得不想讲,那么我们不谈没关系。”
尤其是提到创伤的话,我会再三确定受访者的意愿。
因为我们谈论的这些创伤,不只是一道伤口,也是受访者的私隐。受访者想坦露多少、表达多少,这些都应该由他们决定,记者需要尊重这点。
我也不能说自己做的就是绝对正确,可是我的想法是,当我们把受访者的伤口刊登出来的时候,意味着把受访者的隐私曝光在大众眼前,任人检视。所以我们需要保护受访者,除了确保他们谈论的意愿之外,在书写报导的时候我也会注意修饰和处理,尽可能让报道内容不会对受访者造成二度创伤。
可是后来我才理解到,有些伤口,有些难以直视的事实,需要被看见。它们需要尽可能不经修饰地呈现到众人眼前。但这些内容的处理方式,和它们呈现的必要,也同样需要得到受访者的认可,并且都跟娱乐大众毫无关系。
这件事是我在看过电影《Spotlight》之后才学习到的。
《Spotlight》这部电影翻拍自真实故事,讲述波士顿深度报导小组“Spotlight”追查天主教袒护神父非礼弱势家庭小孩的课题。而且这不只是一个个的单一个案,而是一个发生在近几十年来的现象及事件。电影如实地反映了当时候记者们如何凭着寥寥无几的人手,去访问和调查涉案人物。
其中一名受害者在接受访问的时候跟记者提到,小时候他是在街上认识这名神父的。相较一般神父的严谨,这名神父更像是嬉皮士一样地随意,并带给他启蒙,让他知道同性恋者无罪。
他说,这位神父一眼就看出他是同性恋,这件事原本是一个秘密。因为在保守的社会氛围中,同性恋者是负罪深重的,不可随意告诉别人。但作为天主教体系的神父却告诉他同性恋是无罪的,你可以去喜欢你喜欢的人,这让他感到非常惊喜。
但这种情绪是很复杂的,因为这位神父带着一种启发自由的同时,神父也给他展示了性爱杂志,并在当下非礼了他。
电影中受害者说:“那位神父当时候非礼了我。”记者接着问,他做了什么?这让受害者有点震惊,他没有料想到记者会这样追问,没想到自己需要把细节都说出来。我当下看到这段情节也觉得有点不舒服,为什么记者需要问得这么仔细呢?
记者于是解释说:”如果我们只是在报章上刊登受害者被非礼、强暴,大家会觉得是暴行,但并不能深刻感受受害者的感受。但如果我们把过程讲出来,读者才会真切地感受到,这些暴行本身有多让人难受。”
原话是如何我有点记不清楚了,但大致上是这样的意思。我当时候一直在反思这段话,觉得说如果有必要那么巨细靡遗地谈论伤害过程,那么就必须如此,伴随这样具体的原由,否则你怎么对得起一个把自己痛苦的经历挖出来,再经验一次的受访者呢?
这点和我后来的看Netflix的邪教纪录片《以神之名》的时候是不谋而合的。受害者叶萱鼓起勇气,从香港飞到韩国,背负着恐惧和压力,在众目睽睽之下指证邪教的恶行。纪录片中还有许许多多受害者,一一说出那些令人难以启齿的暴行,有多么地下流、龌龊,每一次重提都让她们的身心再受伤一次。
这是为了要让观众听到、知道,受害者承受了什么样的伤害,才能够共感受害者的遭遇,并且让许多可能遭受着同样待遇的受害者们,了解到他们正在经历的是暴行没有错。
当然我们不能排除总有无法共感的人,总有说“谁叫你自己笨”的人。在书写过程中,我们都没办法为读者的读后感负责,可是作为传达信息的人,你想要传达什么价值观,形塑什么样的回应,都会决定你如何处理内容。
我希望撰稿人本身是有一点重量的,不管是新闻媒体、记者、还是内容农场的网络小编。大家在处理内容的时候都应该背负一点重量,在考虑流量、点击率和热度之前,最首先应该要把持的,是对待一个人,对待一件事的态度。
延伸阅读: 伊藤树《树犹如此》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