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自己在南法普罗旺斯居住的这十几年,我最大的改变,应该是从一个什么事都懒得做的伪文青,慢慢成为一个凡事动手做而且从做中感受很大乐趣的人吧。
还是个小少女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把张爱玲女士奉为偶像。张女士不是不可以做我的偶像,以文笔、才华、才情、风姿等等,她胜任偶像有余,但是她真的不适合用来作为一个女人过日子,度人生的榜样。会很惨的啊。
我记得第一次读到张女士的某篇散文,她提到自己住在一栋房子里,过了半年都还不知道电插座在哪里。小少女不懂事,惊为天人,觉得这样糊里糊涂好酷好有型好特别哦,我自己本来就爱发呆,对周围环境人事物警觉性非常低,简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啦,找到知音榜样啦,半天生半刻意的去让自己更糊涂,更不留意现实生活细节,更不用心去加强自理能力,更不用心去经营人际关系,心思飘来飘去,只在意抓取灵感写文章,事情都不会做,人,当然也不会做,不会做人。我没有把自己不擅长经营人生的责任怪罪到少女偶像头上去的意思,偶像是自己选择的,没有人逼我去模仿人家,用来证明自己清高脱俗,是我本来就懒吧。
大概四十岁,我在普罗旺斯落脚了,生活方式大翻转。
在马来西亚,我可以做个只会写稿,其他什么事都不会的人。可以不会煮,走出去随便都买得到吃的,花样种类繁多又不贵,煮什么呀?浪费时间又累不是吗?不需要会煮。可是欧洲国家不流行外食,尤其住在偏远寂静的小山城,自己不煮就没得吃了,硬着头皮慢慢学,从洋葱炒蛋都没本事把洋葱炒熟开始,挫败连连,一日一日重复的做,重复学习,经过了十几年,才成功摆脱清高脱俗的“困境”,成为一个满头油烟的寻常主妇,从包子水饺到面包蛋糕,从各式意大利面到广府鸳鸯、客家捞面、板面都自己做得出来,中间是一段漫长暗淡的岁月,心态接了地气,才开阔起来。
还种菜,冬天烧炉得自己处理柴薪,每天像灰姑娘似的清理壁炉,采集橄榄自己加工腌渍,手缝什么袋子,雕刻要用到的木勺子,做到满手茧,好用的手不可能是好看的手了。
凡事都有个代价,这才是我自己喜欢的自己,乐于培养新的能力,乐于学习做东西,这样比较自在。
我并不喜欢自己糊里糊涂,住在一栋房子里半年都还不知道电插座在哪里。可怕的是,习惯已经养成了,我真的不知道(狂笑)。
拜托,一栋房子里,电插座很多的嘛,还有各种连接拉线的附加电插座呢,我只要知道自己主要常用到的就好了啦。两回事。
五十多岁的人,如果还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什么都不顾不管,要嘛是福气大,经济好,凡事有人代劳不操心,要嘛,可能就是失智了。
很危险的,不要开玩笑。
写完稿我赶快去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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