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于6月5日再次宣布,年营收或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商家,暂时豁免落实电子发票政策。这已非首次调整政策时间表,伴随而来的问题是:究竟是当前经济环境仍充满不确定性,抑或政府与商家双方尚未准备妥当?
根据税收局于6月5日的最新文告,年营收或销售额100万至500万令吉的商家,电子发票落实时间将展延至2026年1月1日,而年营收或销售额100万以下的商家则延至2026年7月1日才落实。对于年营收或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商家,目前则获得暂时豁免。
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在2月曾宣布,年销售额15万至50万令吉的中小型企业落实电子发票的时间延后半年至2026年1月1日。而此次最新调整,更进一步放宽豁免门槛。
税收局指出,政府了解商家,特别是微型及中小型企业需要充足的准备时间,且电子发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其他限制。为此财政部决定作出此次调整。宽限期内,若商家遵守合并性电子发票的规定,将不会因违规而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120条文下被提控。
在宽限期间,商家可为所有交易发出合并性电子发票,详情包括允许所有行业发出合并性电子发票(包括自开账单)、在“产品或服务说明”栏目中输入任何信息,以及买方要求时允许开具合并性电子发票而无需逐笔开具。
不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每一笔超过1万令吉的交易,落实电子发票的商家必须发出单独电子发票,届时不允许再使用合并性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实施分阶段时间表调整
根据最新规定,电子发票各阶段的生效时间如下:
- 第三阶段:2025年7月1日,年营收/销售额超过500万至2500万令吉
- 第四阶段:2026年1月1日,年营收/销售额100万至500万令吉
- 第五阶段:2026年7月1日,年营收/销售额100万令吉以下
而年营收或销售额50万令吉以下的商家则暂时豁免。
税收局强调,为确保电子发票顺利推行,将持续提供多管道支援,包括HASiL办公室、24小时服务热线(03-8682 8000)、MyInvois在线聊天、电邮(myinvois@hasil.gov.my)以及客户反馈表。
事实上,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也曾在公正党全国代表大会上透露,政府会改善电子发票制度,避免对小企业造成更大负担。他强调,电子发票制度对防止政府收入流失极为重要,但也需考虑小企业的承受能力。
这次的政策调整宣布后,马股电子发票概念股走势承压,个别股票大跌超过一成。ADB公司股价一度大跌14仙或11.87%,盘中触发即日卖空暂停机制。IFCAMSC、熊猫软件、AGMO控股等相关股项亦同步下滑。
据报导,这并非首次电子发票政策调整引发市场波动。2月政府曾宣布延后强制中小企业(年销售15万至50万令吉)使用电子发票,亦曾导致概念股大幅下挫。

欢迎政府调整政策
纵观报导,商家们对于政府这次暂时豁免政策表示欢迎。
马来西亚中小企业商会总会长吴恩明指出,豁免措施及时且体现政府理解基层小商户实际挑战。他强调,这一举措有助减轻缺乏数码基础设施的商贩、小贩与家庭经营商户的合规压力,避免他们被迫结业或转入非正规市场。
同时,年收入低于500万令吉的中小企业落实时间延后至2026年1月1日,为企业提供必要缓冲期。这一务实安排为中小企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中争取生存空间。
大马贩商同业总会总会长温进良则表示,全国约70%至80%年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小贩可暂免开具电子发票。
不过,他希望政府将此豁免措施永久执行,避免贩商长期面临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心理负担。他也透露,年长贩商对此项政策尤感忧虑。

税务专家拿督孔令龙认为,税收局可待电子发票系统更成熟后,让微型企业以简易方式落实。他建议通过普遍使用的一触即通电子钱包,实现在每笔交易后自动发出电子发票,降低企业成本。
他指出,年收入30万令吉以下企业定义为微型企业,此次50万令吉以下暂时豁免是重要调整。同时,原本第4阶段电子发票门槛由15万至50万令吉调整为100万至500万令吉,第5阶段新增覆盖50万至100万令吉区间。
他认为政府已听取工商界意见,尤其将单笔1万令吉以下交易允许开具合并性电子发票,有助减轻小商家的执行负担。他也提醒,政府应暂缓“自开电子发票”(Self-billed e-Invoice)要求,避免跨境交易及个人房东发票问题造成混淆。
目前来看,电子发票政策调整主要反映出政府希望避免对小商户造成负担,同时也希望争取更多时间完善系统设计和支援机制。然而,随着政策时间表数度展延,市场和业界已对政策执行节奏产生疑虑。
一方面,政府强调电子发票对提升税务透明度、减少税收流失的重要性,未来政策全面落实趋势不变。另一方面,商家亦需在暂时豁免期间积极做好准备,包括学习使用政府提供的免费应用、更新企业资料、参与相关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