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满是高楼大厦,人口密度也很高,达到每平方公里约8300人,几乎与新加坡相当。
《城市翻新法案》的建议,是为了拆除并重建那些老旧的高楼住宅。即过去要获得100%居民的同意极其困难,而该法案就是试图解决这一点。
根据我在八打灵再也的经验,确实许多高楼已残旧、肮脏、破损,居住条件充满挑战。成千上万的居民就是生活在如此的环境。

我不否认,对少部分实在难以修复的旧公寓,确实存在重建的合理性。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高楼都必须拆除重建。尽管这项法案的最高宗旨是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但它理应只作为最后的解决方案。
更根本、更关键的问题,其实是维护不足。谈到这里,总是开始互相指责:难以征收管理费、居民不配合、管理层未尽责、电梯维修费用高昂、停车位不足、年轻人破坏公物等等。
因此,“振兴(rejuvenate)”应该先于“重建(rebuild)”。否则,拆除重建将成为一个昂贵的过程,不仅让人民更贫困,还会使现有租户被迫迁离。

在八打灵再也,大约30%至50%公寓住户是租客,而大多数业主也并非富裕阶层。若是廉价公寓被豪华公寓取代,业主或能获得更高价值的产业,但同时也会被更昂贵的管理费拖累。
再者,租客又何去何从呢?
他们将被迫迁往郊区,日常通勤的交通成本随之增加。
结果便是贵族化(gentrification)的发生,市中心仅剩高收入群体能够居住。

因此,政府应当优先推动高楼住宅的维护改革与宜居性改善,而不是贸然推出“拆除重建”的药方。
同时,若要进行重建规划,必须配套大规模社会住房计划(Program Perumahan Sosial),以确保原有居民能够继续在原区租房、生活与工作。
若优先顺序安排不公正,我对该法案之落实能否解决现有问题,是存有疑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