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脸书读到一则贴文,一位屋主在法律群组发问,一年前他家隔壁搬来一户人家,家里有个大概17岁的自闭儿,这孩子每天早上五点多就开始发出各种不同的声响,有时在半夜一点也听到声响,包括甩门、失控叫嚷、敲墙等等,非常干扰家人的作息。这一年多来,他们也因此睡得不好,他自己得了恐音症,精神衰弱,每天需要戴耳塞睡觉,导致耳朵发炎,医生已经劝告他不能再戴耳塞睡觉。
这家人搬来半年后,他好几次去请隔壁家处理噪音问题都不果,所以只好到群组里来问可以怎么办。
在底下留言处,有人说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要求赔偿,有人建议到警察局去申请文件来制止之类的。
这贴文被转发到特殊家长的群组,引起大家热烈讨论,其中一则留言提出三个建议:一是请事主自己做隔音,二是捐钱给对方做隔音,三是凑款給对方做隔音。
我读了后,开始陷入思考。
我常觉得,关于特殊孩子的课题,两边立场不同的群众,需要有不一样的想法。
家里没有特殊孩子的人,应该要有基本的同理,谅解、接纳这些孩子可能带给自己的不舒适,或在适当的时候,给家人们一个微笑,一个鼓励,甚至一些手边可以做的帮助。
而如果自己的孩子是特殊孩子,自知可能会造成别人困扰,那么就需要在认知中有”尽量不要麻烦/干扰到大众”的想法。如果真的造成了别人的困扰,也需要想办法处理,或向不知情的人说明自己的困境。
所以,如果我们摈除这个个案的其它细节,如孩子有没有做适当的治疗、这家人是否有余力去照顾这样的一个孩子等,把关注点单纯地放在:当孩子发出的噪音可能干扰到邻居时,我们可以做的是什么?
我们可以做的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尽量在房子里安装好隔音设备。
没有人欠我们什么。当家人所发出的噪音困扰到别人时,我们怎么可能那么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做隔音?我们又怎么可以要求别人捐款或凑款来解决这些事情?
如果是别人好意善意,我们无言感激,但那不是别人的义务,而是他们付出的温暖,那么我们怎么可以那么理所当然觉得别人就应该这样做?
拥有特殊孩子,尤其症状严重的,家长的艰难可想而知,我们呼吁各单位的重视,是因为同样生活在这个国家,特殊孩子有权益得到某些资源来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
但,这不代表我们可以无上限要求生活里各个领域的人,无上限地接纳容忍因为他们的各种原因而带来的困扰。
如我读到有家长埋怨带特殊孩子去电影院,孩子不断说话、发出声音,结果一对情侣怒视他们,有留言表示这情侣没有同理心,怎么不可以多体谅这家长,多接纳这孩子?
我读了也有点懵:我们能凭什么要求其它群众在电影院忍受这些孩子的噪音?进电影院就是想要好好把一套电影看完,噪音会影响他本来应该有的权益,如果他愿意接纳是美好的事,但如果他觉得他应该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观赏电影,这也是他的权利。
(现在很多小型电影院可以包场,我想家长们如要带家里的特殊孩子看电影,可以组织一起看电影,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
另外一个类似的例子是,不少小学老师也跟我谈起,好些医生鉴定需要到特殊班学习的孩子家长,坚持把孩子留在普通班,结果造成其它普通孩子完全无法正常上课。
一位老师告诉我,她班上的那位特殊孩子会突然制造声响,会突然离开座位,让学生们无法专心,甚至有时会在她处理其它学生事项时,离开课室。一次,她和三个同学花了20分钟找他,才发现他待在忘记上锁的科学室,这样一来一往,两节一个小时的课,只能教20分钟,损失的是其它同班孩子的上课时间。这堂课,她一个星期得上两次,其它科任老师也同样头疼不已。
学生家长说:”我有权益让孩子留在普通班上课,没有我的同意,你们不能转我的孩子去特殊班”,所以老师们也没能做什么。
这些例子常常让我沉思,这个社会应该为特殊家庭提供更多的方便、帮助、了解和接纳,这也是我们长期做醒觉运动所希望达成的目标。这十年来,社会慢慢地对这些特殊孩子更友善了,身为特殊孩子的家长,我们的孩子有什么权益让我们可以争取到底,而不需要以受害者的姿态去恳求,但与此同时,回应社会的善意时,特殊孩子的家庭是不是也应该自觉,不去侵犯其它普通人群本有的权益?
继续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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