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特写

实习生沦为廉价劳动力? 谁来守护他们的权益?

在正式进入职场前,许多人都会经历过“实习”——这一个不算正式员工,但工作量差不多与正式员工同等的阶段。有的人在实习期间学习到受用无穷的工作技能,有的人则不幸被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没有得到任何实习津贴。当实习生遭受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能向谁求助?又有谁能来保护他们的权益?

实习,意即“在实践中学习”,是学生到职场进行实践的一个过程,也是不少大学生都必定会经历的阶段,因为现如今的许多大学,都会将“完成实习”当作毕业条件之一。然而,作为企业劳动力的一员,实习生的待遇与权益却经常被漠视,在世界各地,无薪实习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根据萨顿信托(Sutton Trust)于2018年(新冠肺炎爆发前)的调查报告显示,英国每年约有7万人参与实习,但其中有40%都是无薪实习;而在美国这样的大国,也有接近半数的实习生都是无偿进行实习的。

我国虽然没有类似的统计,但无薪实习的案例绝不少见——究竟我国实习生的权益,有没有受到法律保障?

律师陈志云告诉访问,实习生受不受我国《劳工法令》(1955年雇佣法令)所保护的关键在于——他们的实习期限有多长。

《劳工法令》阐明,若实习生与雇主签署实习合约的期限是长达2年或以上,那么这名实习生将会被《劳工法令》所保护;反之,少于2年的实习生将不在《劳工法令》的保障范围内。

陈志云指出,最低薪金制只适用于实习期长达2年或以上的实习生。(图片来源:受访者)

大部分实习生不受《劳工法令》保障

在马来西亚的法律框架内,没有任何法令可以保护实习期少于2年的实习生,加上大多数实习生的实习期都是3至4个月,这也意味着:我国大多数实习生的权益,都是不被法律保障的。

“当然他们并不是毫无法律权益,他们有的就是法律给予最基本的人权,如果遭遇涉及刑事的问题,他们还是可以报警处理,但如果是面对超时工作、薪酬过低等问题则无法被保障,没办法像一般员工一样,去向劳工部或其他组织寻求帮助,”他无奈道。

涉及刑事的问题包括暴力、有形或无形的性骚扰等,他以2022年5月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实习医生霸凌事件为例,称面对类似情况时,其实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警方愿不愿意开档调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陈志云:校方扮演重要角色

陈志云认为,当一个国家没有立法保护实习生的权益时,学校所扮演的角色就更为重要,必须积极为学生谋福利。譬如在找实习公司方面,校方应该要替学生与雇主谈好条件,让学生自己贸贸然地去外面找实习单位,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毕竟雇主掌握着“在实习报告上打分”的权力,单是如此,就已经彻底拉开了雇主与学生之间的平等地位,双方权力悬殊,学生几乎没办法为自己争取什么。若是遇到雇主不给实习津贴,为了保住自己的毕业文凭,大部分实习生也不会多做反抗。反之,学校至少是个有分量、有信誉的机构,他们能代替学生以平等的姿态与企业谈判条件,雇主也不会随随便便得罪像学校这样的大型机构。

他指出,对学生来说,到职场实习是他们第一次踏入他们的专业领域,也决定了他们以后会不会往该领域发展,因此雇主必须负起社会责任,认真带领实习生度过他们的实习期。

“如果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在这段期间给予实习生对这个专页领域的正面观点,我就不会把实习生招进来。”

陈志云认为,带领好实习生是一种社会责任。(图片来源:Freepik)

当社会制定出实习制度,把孩子们放到职场上,却没有设立任何一条法律来保障或保护他们时,他们所面对的困难,以及他们所学习到的,还会成正比吗?又或者我们早已习惯把这些孩子当成了廉价劳工?

最后,陈志云也提出了他的疑问:如果实习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学生去体会一下“社会有多险恶”,也许可以达到目的,但如果是要让他们去“学习”的话,那国家是不是应该要先给予他们一定程度的保障?

不受重视的“实习生问题”

“学校管理层并不会替学生寻找实习单位或是替学生洽谈实习条件,这些都得由实习生自行完成,”马来亚大学前学生会秘书长黄国燊接受访问采访时说道。

他说,只有一些老师会私下为学生推荐一些去处,又或替他们寻找合适的实习场所,但学校老师不隶属于“学校管理层”,只是以个人身份为他们推荐。

马来亚大学前学生会秘书长黄国燊。(摄影:郑俪婷)

由此看来,实习生所面对的问题或许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校方与实习单位。

黄国燊表示,在学校方面,实习生较常遇到的问题就是——理应由校方与实习公司对接的事情或文件等,校方没有处理好,最终必须由实习生自行与实习单位对接。

此外,除非有一些比较出格的事情,如在工作上遇到骚扰等,其他“小问题”如:公司给的实习津贴不合理、在实习单位遭遇不平等待遇等,校方一概不会理会。

不对等的开销与收入

他指出,其实大部分实习生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开销与收入不对等。实习生能得到的实习津贴本就不高,在学生的实习期间,学校却会向学生征收学费,而且费用还不低,这是让无数学生感到苦恼且不满的其中一个问题。

因此,马大学生会已经向学校反映,并且极力争取调整收费的事宜。

作为一名即将去实习的学生,黄国燊也对实习生平均所能得到的津贴发表了他的看法:“你问我500令吉的津贴算高吗?其实不高。我可以不赚钱,但至少不要入不敷出。其实很多人的家境都没那么好,他们平时可能都是靠打工或PTPTN来养活自己,如果你要他4至5个月都入不敷出,根本不可能。”

现为实习生的林玮哲也向访问透露,他正在为此事而苦恼。如果没有家人帮他支付房租,甚至给他额外的生活费,以他每月所得到的实习津贴,根本不足以应付他在吉隆坡生活的开销。

林玮哲的实习津贴不比同学低,但仍然不够负担基本生活费。(图片来源:受访者)

零津贴  零加班费

让林玮哲感到愤愤不平的是,一些实习单位甚至完全没有提供实习津贴,而不提供津贴的雇主一般都会认为,聘请实习生是让学生来学习,是在给他们资源、教导他们,所以大可不必提供实习津贴。

“很多人都会这样认为,但我觉得不能这么说。实习单位的确在为实习生提供资源,但不要忘了实习生也在提供人力,同样在提供自己的资源给公司。”

他分享道,他身边一些朋友都会遇到一种情况,在实习单位加班,却不被支付加班费,这时他都会向友人建议——直接与雇主沟通。“加班也行,不过做了工作,就必须得到相应的回报,应该要为自己争取加班费。”

许多实习生都面对着无偿加班的问题。(图片来源:Pexels)

现实是,并非每一间公司、每一名雇主都能够接受这样的“观念”,对于这点,林玮哲也表示理解,“很多人会说,现在的年轻人出来工作,要求很多,但是时代不同了,我们更应该要与时并进不是吗?改变就是为了进步,所以我们不能用以前的观念,强加在现在这个文明社会,要不然这个社会只会原地踏步。”

最后,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敦促政府把实习生纳入劳工法令的保护之下,最低薪金、公积金(EPF)和社会保险(SOSCO)等,都应该适用于实习生身上。

“同样是打工,实习生也应该享有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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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俪婷

《访问》编辑兼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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