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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同婚判决遗下哪些方向与未知数?

历经五年诉讼,香港迎来同性伴侣平权的历史性裁决——尽管不是全胜,仍被视为重大突破。在未来两年,社会将要讨论一套新机制承认同性伴侣的法律地位,有哪些焦点?在判决带来的曙光之中还有什么迷雾?

香港终审法院周二(9月5日)裁定,港府没有提供替代途径令同性伴侣的关系获法律承认,违反了《香港人权法》。但终院同时判定,香港不承认同性婚姻并没有违宪,表示《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仅限于异性婚姻。

香港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形容:“虽然法庭没有承认同婚,但在争取同志权利上踏前了一大步。这判决的重要意义在于,要求政府较全面地承认同性伴侣的关系和地位,信息很清晰,就是要给予他们应有的尊严。”

香港会不会成为第三个平权的地区?

终院要求政府在两年内执行裁决,当局将要制订法律框架保障同性伴侣的权利。港府和原讼人将于在21天内向法庭呈交书面陈词,讨论解决办法,官方至今未透露立场。在亚洲,目前只有台湾和尼泊尔在法律上允许同性伴侣结合,香港有望成为第三个平权的地区。

裁决遗下两大灰色地带

终审法院多数法官认同,政府须设立“替代法律框架”为同性伴侣提供合法身份,否则构成歧视,但同时表明政府享有广泛的立法酌情权,包括界定何谓必须保护的“核心权利”。中文大学性别研究课程副教授孙耀东向德国之声分析,“替代法律框架”形式和“核心权利”定义是判词的最大灰色地带,遗下模糊的空间予以政府诠释,预料会是未来争辩之处。

孙耀东指出,有国家在合法化同婚之前先有民事结合制度(Civil partnership),例子有英国;或如澳大利亚,有事实婚姻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制度并行,容许同志在法律上缔结为伴侣。好处是避开婚姻传统文化包袱和宗教定义的争议,减少正面冲突之余,能够赋予他们法律权利。

人权团体认为最理想仍然是直接把同性婚姻合宪化,但由于终院否决了这论点,因此外界预期政府这么做的机会不大。即使建立替代制度,当中的门槛、资格等仍很大程度取决于当局的解读。婚姻平权协会邱铭诺认为,考虑到港英法制相近,应该借鉴当地的民事结合制度。

这判决的重要意义在于,要求政府较全面地承认同性伴侣的关系和地位

另外,法庭也没有就同志的“核心权利”作出具体定论,孙耀东担心会引伸更多诉讼。他告诉德国之声:“如果政府的核心权利定义太窄、有形无实,不单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令同性伴侣继续提出司法挑战,重蹈过去多年覆辙。”他说可以预视领养权等范畴会比较敏感,但政府应从平权角度思考,提供全面的保障。

海外结婚同性伴侣享有哪些权利?

这次司法覆核始于2018年,原意要求港府承认海外注册的同性婚姻。原讼人的是社运人士岑子杰,他在反修例运动时担任民阵召集人,现正因民主派初选颠复政权案被收押。初时两个下级法院都判败诉,结果他在狱中提出终极上诉,推翻部分裁决。

邱铭诺认为,判决结果代表受惠的群组更加广泛,不止已在海外结婚的外籍和香港同志,本地的同性伴侣亦有机会透过新制度获承认。他指:“今次裁决无疑具标志性,但也不要忘记是透过多年累积的先例,才有今天的成果。”

近十年,香港有数宗关于性小众权益的案件,政府败诉后容许已在海外结婚的同志为伴侣申请签证、合并报税、处理丧事等,有关申请公屋和继承遗产的案件仍在等待最终裁决。邱铭诺坦言状况不理想:“最理想当然是与时并进更新法例,过程中各方有公平公正的机制发声。无奈这方面进展缓慢,唯有透过打官司去争取,但期间也要承受财务和心理压力。”

香港终审法院周二做出裁决,要求香港政府制定法律框架,使同性伴侣基本社会需求合法化

港英时期的立法局在1991年把同性性行为除罪化,此后的政策松绑皆源于同志自行提出司法覆核而争取得来,且仅限个别政策。港府多年来对于推动同志平权的态度相对偏向保守。讨论多年的反性倾向歧视条例仍处于研究阶段,没有立法时间表。以消除歧视为使命的法定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于週三(9月6日)回应指,新判决“不属于现行反歧视条例的范围,因此不作评论”。

民意怎么看?谁是潜在阻力?

今年五月,由香港大学、中文大学和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学者共同进行的调查发现,香港有60%市民支持同性婚姻,比率与台湾国内的同类调查相若。研究团队成员孙耀东向德国之声表示,超过八成的18至34岁的年轻族群支持同婚,普遍港人对同志的接受程度位于亚洲前列,但年长人士对议题的理解仍不足。

同一个民调中,2013及2017年港人支持同婚的比率为38%和50%,在十年间大幅提升。今年调查也显示,分别有78%和63%受访者支持同性伴侣享有医院探视权及继承权。而支持反性倾向歧视立法的比率则高达70%。

一些建制派议员和行会成员对裁决表示保留。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发文称:“在提出替代方式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照顾权益,及维护传统家庭价值概念的平衡。我们认为领养小孩的权利决不能被纳入日后的同性替代缔结方式之中。因为倘同性伴侣经缔结后能领养小孩,将会破坏全社会家庭价值。”

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向港媒表示,政府设立新制度时要避免“中门大开”。他说:“会否有许多同性伴侣特意前往纽约或其他地方结婚,然后回来香港申请相关服务,这些人有多少,特区政府是否能应付?”

有意见同时忧虑,实施国安法和立法会选举改制后,议会失去了一向较支持同志平权的民主派议员,增加了体制内倡议和发声的难度。而中国内地近年对性小众群体愈趋不友善,也令人关注北京的取态会否窒碍香港的改革力度。

邱铭诺认为今次是个很好的反思契机:“社会要思考,这是关乎人的议题,无论同性或异性伴侣想结婚原因无非大同小异。社会要向前走,那么香港作为国际都会该有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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