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高等法庭对沈可婷案件判决,想传递的最终讯息为何。
是想警惕开车人士,就算是在夜黑风高的漆黑马路上,也要不断保持最机警的态度,想像随时都有人或动物冲出来?
哪怕是一个单身女子深夜开车,面对外头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也要压抑心底深处的恐惧,及想早点安全回家的盼望,在漫漫长路上都只能低速开车?
还是想彰显公正无私的法律精神?虽然蚊型脚车党理亏在先,三更半夜在大路上肆无忌惮地飙,但最终他们也付出巨额代价。
所谓“一命偿一命”,从结果论来看,八条人命换来六年监禁及6000令吉罚款,已是法律的格外开恩,沈可婷理应要鞠躬道谢?
或这终究是抵不过种族社会的压力?前两次的无罪释放,始终无法对八个马来小孩的家庭交代,最终只好用如此戏剧性的转折判决,连保释都不允许,才能避免国内种族仇恨情绪加剧?
看似对华人不公,实际上在保护华人日后的安全?
用意究竟为何?我仍看不清楚。
我只知道,无论是哪种臆测,对沈可婷来说,都是一个毫无尊严的判决结果。
黑色幽默沦为悬疑剧
三更半夜在大路上飙车,没有任何讯息灯,就算不是鬼片场景,也应该是科幻片等级的氛围。这种非常态且不合逻辑的场景设定,却恰好遇到一名倒霉的夜归司机,拿到这个剧本,大家应该都看得出这是粗糙的黑色幽默。
最离奇的是,沈可婷没超速,没喝酒,没玩手机,安分守己地紧盯前方。考驾照时所有列明的交通规矩她都谨记,谁知道眼前竟出现开车指南也不曾出现的考题。
与其怪罪眼力或技术差,倒不如说她根本没有退路选择。
换作是上帝之眼(或幸运地附近设有CCTV),透过庞大抽离的视角,这场悲剧中究竟是谁的生命在挑衅谁,或许无须判决,答案也能一目了然。
最重要是,意外发生后,一个刚成年的年轻女生,抵住了眼前的可怕震惊,也无惧可能会被死者家属暴力对待的后果,最终选择不逃逸,勇敢坦然地面对一切。
她只是个小秘书,毫无任何专业法律知识,在法庭上只懂得用良心诚实说话,我想也许基于这点真挚与悔意,才让前两次的法官感同身受,宣判无罪。
没想到,换了一个咄咄逼人的场景,面对不讨好的问题引导,无罪推断顿时失效,最终沦为一场匪夷所思的悬疑剧。
法律应兼顾人性
当然,高等法官的判决有他的理由,但我以为在更高层次的审讯里,彰显的并非纯粹是惩罚,而是展现法律与人性兼顾的公平与正义。
我相信对沈可婷来说,就算在过去五年看似安然生活,但这种造成心理永远创伤的意外,恐怕在她心里早已建立起一座牢笼。就算是判了两次的无罪释放,她的愧疚与忏悔早已在内心无限折磨,或许更恨不得在这场意外中,连同这些小孩一起离开,这可能对大家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
所以,听到高庭判决结果要入狱,沈可婷才会如此冷静,彷彿这样严苛的刑罚,才能稍微减轻她的所有痛苦。无论是面对死者家属或内心,至少自己受罚了,才能扯平这场意外的生命重量。
一个没有动机的误杀事故,一个凶手比死者更善良的意外故事,最终却换来一个毫无温度的判决。
没有教育意味,没有人性呵护,更没有经得起历史检视正义的落脚点。这场判决,或许对沈可婷来说是场救赎,只是放在大马社会的历史脉络里,怕是一场毫无尊严且情理失焦的蚊子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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