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特写

关于海外产子公民权议题,你所不知道的事

根据媒体报导,从2010至2021年,马来西亚内政部总共接获6296宗大马母亲就“海外出生孩子公民权”事宜提出的申请,惟获批的只有951宗,2021年甚至没有批准任何申请。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线”于2021年末将此案带上法庭,引起关注。从众多受影响母亲的经验可见,若非亲身经历,她们根本不知道原来问题的症结在于性别平等问题。截至目前事件进展如何?在争取平权的路上,她们遭遇了什么?而大马政治人物又如何看待此议题?

2022年8月28日傍晚时分,八打灵再也花园(Taman Jaya)聚集了一个个家庭。小孩身穿各族传统服装,握在手上的马来西亚国旗随风飘扬,五颜六色的纸卡上写着“#sayaJUGAAnakMalaysia”。稚嫩脸蛋洋溢着天真无邪的笑容,不知是为自由的空气而喜悦,还是为生活在这片土地感到快乐?

案件源起与演进

这是由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线”(Family Frontiers)发起的大马国籍传承权集会。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大马男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将可依法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然而,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生子,却无法和男性公民享有同等的国籍传承权。全球仅有25个国家的女性不享有国籍传承权,而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

2021年9月,“家庭前线”及6名与外籍配偶结婚并在海外诞下孩子的大马女性公民入禀高庭,联合起诉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和国民登记局。

高庭裁决大马女性公民在海外产下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公民权利的宪法规定必须与反性别歧视的规定同读。高庭法官阿克达达西裁决,“父亲”的定义必须包括母亲,他们的孩子也有权依法获得公民身份。

不过,政府上诉后,上诉庭在2022年8月推翻高庭的裁决。上诉庭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不能依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上诉庭法官卡马鲁丁推翻高庭的判决指出,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阐明的“父亲”字眼意指生物学父亲,不能延伸到含括母亲或父母。

他指出,虽然高庭裁决援引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允许大马女性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并裁定第 1 (b)条文中 “父亲”字眼的诠释必须含括母亲。但是,第14(1)(b)条款中的“父亲”及其第二附表的相关条款是清晰明确的,不能诠释为包括“母亲”。

意思是,它禁止与外籍配偶结婚的大马女性公民把自己的公民身份传给在海外出生的孩子。

执业律师杜韩念:法官受宪法约束,修宪才是出路

执业律师杜韩念受询时解释道:“从法律角度分析此案,目前真正的局势如何其实还很模糊,但可以确定的是:在联邦法院还没作出裁决之前,上诉庭的判决具约束力。而到了联邦法院之后,则会由五位法官共同作出最终判决。”

关于应该如何从法律和人性看待此案,他说:“法律不一定会造成公平的结局,因为大马《联邦宪法》于1950年代起草,源自于百年前英殖民时期传承下来的法律,那是依照当时的社会情况,大家都认为公平公正的时候撰写。可是来到今时今日,或许会发现部分条文存有不公,不适用于当今社会。”

“存有不公没关系,不合时宜的法令需要修改,而法律赋予我们修改宪法的权利。只要国会三分之二通过修改宪法,那么问题就得以解决。但切记,在宪法修改之前,还是以当前宪法为准,它依然是最高法律。”

他坦言,归根究底,案件审理结果无法怪罪于法官,毕竟法官也是被“绑手绑脚”,即使法官个人抱持着伸张正义的态度,也受宪法约束,必须按照宪法规定作出裁决。

“若要真正解决问题,就是将议题带到国会,要求修宪。而且,这是刻不容缓的事,毕竟每一天都有孩童在海外出生的可能性。”

无论如何,联邦法院择定于2022年12月14日,聆审“家庭前线”及6名与外籍配偶结婚并在海外诞下孩子的大马女性公民的上诉申请。

图为参与大马国籍传承权集会孩童的合影。(图片来源:Family Frontiers 脸书专页)

既定印象引来误区——局外人无法理解的痛

在平权运动中,最让人心灰又气愤的,也许不仅仅是最终有否被公平对待,还有一般民众因为针不刺肉不知痛,无法理解当中意义而擅自下定论、批评挺身而出为孩子争取权益的母亲。这群母亲有个代名词——“受影响母亲”(affected mum),一群为了孩子权益与未来劳碌奔波,面对质疑声音却立场坚定的母亲。以下这些质疑,在她们争取平权的漫长抗争路上,从未平息。

(一)“这些母亲很贪心,非得让孩子享有双重国籍!”

受影响母亲没有想让孩子持有双重国籍,他们要求、争取的是孩子自动成为大马公民的权利,就如大马男性公民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同等的权利,仅此而已。

(二)“为什么孩子出生后,不到大使馆登记?”

受影响母亲都在一年期限之内到大使馆登记,但却因为申请过程不明确、资讯不透明且混淆,导致一等再等、了无音讯。即使不间断地向当局跟进申请进度,也没有获得明确答复。

(三)“其他国家也是这样啊!”

全球仅有25个国家的女性不享有国籍传承权,而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保留此性别歧视条文的国家。

(四)“孩子没有大马国籍,有什么大不了?”

孩子没有大马国籍,以致于家长每六个月需带孩子翘课出境、更新签证再入境。达到入学年龄的孩子无法继续使用依亲签证(dependent visa);需申请学生签证(student visa);当孩子完成求学阶段,就无法继续留在大马,届时可能被迫骨肉分离。

(五)“为什么不能让孩子跟随父亲国籍?”

挺身而出争取平权的受影响母亲都是想要留在马来西亚生活的公民,但为什么只是想要合理地与孩子、家人留在大马共享天伦之乐会变成了奢望?甚至必须面对生活上的种种不平等对待,比如孩子的教育和医疗福利。

大马女性海外出生的孩子应该自动获得公民权,你同意吗?

关于此议题,政治人物怎么说?

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曾在回应此议题时表示,和外籍配偶结婚的大马女性公民若想要为孩子争取公民权,就应该回马生产。

他也指出,在海外出生的21岁以下人士若要取得大马国籍,需在《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下通过申请获得。

“联邦宪法中的条件是允许人民提交申请,但并不保证相关申请获批。内政部所接获的公民权申请是以个案方式逐一处理,以确保每份申请都符合联邦宪法和其他法律条件。评估和考虑结果会根据个案的需求、证据和事实而不同。”

显然,从受影响母亲的反应和社会舆论可见,众人对于韩沙再努丁的言论并不买单,更抨击其麻木不仁,与孕妇面对的现实问题脱节。事实是,即使受影响母亲为孩子申请公民权,并且积极跟进申请进度,也难以获得合理答复。

根据“家庭前线”的数据显示,从2018至2022年,在3407宗通过《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作出的公民权申请当中,只有19宗获批;尚有3388名由大马女性公民在海外诞下的孩童无尽地等待。

(图片来源:Family Frontiers脸书专页)

另一方面,国会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事务特别委员会主席兼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阿莎丽娜针对此议题,于2022年9月19日提呈修正宪法相关条文的私人法案动议

10月5日,由17名国会议员所提呈的私人法案动议,全数遭国会下议院驳回

阿莎丽娜表示,她准备带领国会议员前往国家王宫觐见国家元首,向元首解释上述议题,以推动马来西亚籍母亲能够为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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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咏琦

曾任旅游杂志编辑、社会新闻记者和《访问》编辑,现为特约记者。因为善忘,所以想要好好记录眼前的故事,当时代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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