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高级政府秘书三苏依斯干达,因卷入发支持信风波辞职。
他是去年向卫生部发支持信,推荐六家承包商兴建医院,事件爆出來后首相一度还以这是小事,已经训诫他就足够了事。

三苏是真的因为支持信风波辞职?或因为Albert tei爆料扯出更大风波而辞职?不得而知。
不过,从首相安华到房政部长倪可敏的发言,可见团结政府上下一致定调为:三苏请辞,表明团结政府秉持高水平的廉政与问责制,对贪污是零度容忍。
这话说得正气凜然,掷地有声。
但是,团结政府是否记得,早在2023年7月,首相办公室就宣布,政府将发布行政人员在政府事务的管理指南,确保支持信不遭滥用谋取个人利益?

当时首相办公室文告里,还有这么一句:政府竭尽所能,落实加强治理议程,以支持国家发展,并确保政府每一项举措,没有任何贪污、舞弊和滥权的元素。
另外,也有报道指出,安华在去年签发了行政人员在政府事务的支持管理指南,其中就讲明,禁止行政人员在多种情况下,发出或表达对任何政府事务的支持,包括存在利益冲突、关系到个人亲属和关联者利益的、还有涉及贪污贿赂意图的。
而且,指南也列明,如果行政人员因签发支持信收到或获承诺任何形式的贿赂必须向反贪会或警方举报。
那么,身为首相高级政治秘书的三苏,知道这份指南吗?
如果知道,他推荐六家承包商而向卫生部发出支持信,算不算违反了指南?这能算是小事吗?
签发支持信的争议,不是今天才有。事实上,支持信一直以來,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部分。

例如,有需要帮助的家庭或个人找YB签发支持信,申请福利援助金,或者奖学金助学金什么的,这封信帮助很大,也不构成利益输送问题。
但是,如果YB签发的支持信,是涉及商业利益或者合约承包的,即使是帮助支持者,或者推荐真材实料的人,这难免会有瓜田李下之嫌。
毕竟,这中间有没有猫腻?就算清者自清,外人都会有怀疑。
只是,摆在眼前的现实是,支持信无法完全禁绝。
一来,政治领袖的支持者和普通选民,都会要求政治领袖或人民代议士帮忙,签发支持信就是帮忙的铁证。
哪怕,这封支持信其实在审批过程中,没起到什么作用,但就像是“安慰剂”,让寻求帮忙的人心安。
其次,政府早就有指南列明,大粒人签发的支持信,只供公务员参考。
像团结政府去年推出的指南里,就说了:任何类似“我支持”、“我没有异议”、“支持”、“请予考虑”、“请审视”、“请处理”、“供采取行动”、“供适当考虑并遵循现行规定”等字眼的支持声明皆可使用,但这些字眼不构成批准任何政府事务的指示。
问题是,人情世故的现实是,不看僧面看佛面,尤其是这尊佛越大,地位越尊,支持信的参考价值越重要。
所以,支持信有没有作用?有没有猫腻?关键,就看签发的人是谁,又签给谁?支持什么事?
再说件往事。
行动党元老林吉祥在2010年,在PKFZ丑闻中批评马华部长发支持信,直指支持信是主要贪污的來源,要求政府(当时是纳吉政府)消除任何支持信的需要,全部都采公开招标。
20多年过去了,如今团结政府要展示对贪污的零度容忍,岂能忘了林吉祥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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