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0年,吉隆坡市政局(DBKL)一共迎来6任市长,其中两人任期仅约一年,频繁更迭引发外界对首都治理稳定性的关注。去年甫上任为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的杨巧双,近期表明已指示展开吉隆坡市长直选可行性研究,冀望通过制度改革强化问责与民主化。
然而,这项建议迅速掀起政坛与社会舆论的激烈争议。地方选举作为希盟长期以来主张的改革方向之一,为何却引来强烈反对?
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吉隆坡秘书林立迎早前指出,10年换6任市长,短期内频繁更替,难以推动长期政策与重大改革。陈国伟也认为,吉隆坡应带头恢复民选市长和市议员制度,让市政厅对选民负责。
随后,杨巧双宣布,其办公室已委托国际伊斯兰大学(UIAM)展开有关市长直选的可行性研究。她强调,研究工作早在去年12月已启动,并非新近决定,更不是某个政党的“议程”。
“请不要为研究感到害怕。研究尚未完成,也未有定案。”她指出,相关报告出炉后,政府才会评估是否提呈内阁讨论,现阶段谈落实为时过早。
交通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亦表态支持研究。他指出,吉隆坡不同于各州地方政府,后者隶属民选州政府,因此首都更有必要探讨民主化路径,以提升市政厅问责性。
巫裔议员忧直选加剧分化
不过,巫统与伊斯兰党等在野阵营强烈反对有关构想。巫统最高理事莫哈末卜艾担忧,若推行市长直选,黑帮或金钱势力可能介入选举。巫青团长阿克马则直言,巫统必须像反对城市翻新法案及地方政府选举一样,坚决阻止有关建议。
亚娄国会议员沙希淡指出,地方选举恐加剧种族分化,并认为直辖区部长应优先关注民生与贫富差距,而非推动制度改革。
伊党联邦直辖区通讯主任阿兹哈强烈反对研究吉隆坡市长直选,指这是行动党与希盟为掩饰未兑现宣言的政治议程,而非人民优先事项。他认为,首都当前问题在于政府施政表现不佳,如生活成本、房屋、交通与安全等,而非制度缺陷。
“若实行市长直选,恐引发金钱政治与权力争夺,使市政局沦为政党角力平台。”伊党促政府停止政治实验,专注解决民生问题,并表明将持续反对有关建议。

公正党副主席郑立慷认为,吉隆坡市长直选不应只聚焦首都,也可参考其他城市经验。他指出,凡能提升民主化的政策皆属好政策,但关键在于何时落实最为合适。他以台湾为例说明,当地为两层结构,即立委与市长;我国若推行市长直选,则涉及国会、州议会及地方议会三层结构,须谨慎评估是否出现职权重叠问题。
大马地方选举缘何消失?
事实上,我国并非从未实行地方选举。1951年乔治市市议会选举与1952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是马来亚选举民主的起点。1965年,联邦政府以马印对抗为由冻结地方选举,承诺紧急状态结束后恢复,但最终未兑现。
1968年皇家调查委员会曾建议恢复地方选举,惟未被采纳。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实施后,市长及市议员改由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委任,制度沿用至今。

人民之声(SUARAM)主任柯嘉逊直言,地方选举已延宕60年,不应再以“研究”为由拖延。他认为,民主国家中央与地方皆通过选举产生,我国长期缺乏“第三张选票”,削弱基层民主。
支持者指出,地方选举可强化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并为政党提供基层治理经验。反对者则担忧种族政治重燃、资源分配失衡,以及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被打乱。
从政治现实来看,吉隆坡作为联邦直辖区,其地位特殊。与州属城市不同,首都并无民选州政府作缓冲层,若实行直选,是否需修宪或重塑行政架构,仍有待厘清。
惟目前相关研究仍在进行,政府尚未作出任何决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围绕市长直选的争议,已不仅是行政技术问题,而是牵动宪制安排、族群政治、权力分配与民主深化的重大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