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加巫统的联合政府阵营,在六州选举遭遇重大挫败了之后,各种检讨败因的呼声层出不穷,有要求正视改革,赢回选民信心的;也有怨怪他人,将责任推卸他方,其中一个就是责怪UNDI18,即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的宪法修正案是败选原因。
此种说法的根基在于,大量对政治不熟悉的青年选民,在获得投票资格之后,一股脑将票投给并涌向向了国盟,因此才会造成联合政府的惨败。想当然尔地从联合政府的角度出发,并将投票给敌对阵营的选民视作不成熟或错误的决定,是产生此种结论的主因。
其实回顾2019年7月时任希盟政府的修宪行为,用轰轰烈烈来形容可是一点也没有夸张之处。要知道在任政府上一次修宪成功,还得追溯到2007年,当时的国阵中央政府修改联邦宪法,将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退休年龄延长至66岁,那可是一纪(即12年)前的事情啊!
更甚的是,其实时任希盟政府于该年4月,曾在国会动议针对沙巴和砂拉越地位进行修宪,想要恢复过往宪法中将东马两州视为邦而非州属,使东马两邦与西马十一州在宪法上被视为同等的动议,不过却因无法获得三分之二多数议席的支持,而闯关失败。
当时的政府不惧再次面临失败的羞辱,进而勇敢再次提呈修宪动议,其决心自然不可等闲视之。而此动议在当时也成功闯关,并没有重复此前的失败,而且当时可是获得朝野一致的通过,以211票同意及0票反对的情况下成功修宪,显现了朝野一致的共识。
且必须了解的是,这种朝野共识其实非是其来有自,而是当时在朝的行动党及土团党领袖,以赛沙迪、杨巧双等青年领袖为首,不断地向其他对此修宪法案抱有疑虑之议员,尤其是当时尚处于在野一方阵营的伊斯兰党及巫统进行游说,才出现的成果啊!
所以由此就可以明显看出,这一个涉及修改多条联邦宪法条文,即第49(b)、第119(1)(a)、第119(4)(b)及第8附表的修宪案,当时可是执政一方即希盟大力推动,进而说服本来存有疑虑的在野伊党及巫统一方而成功进行的改革,推动青年人参政是全世界的大方向,是绝对正确之事啊!
但如今却因为选战成绩不佳,就将责任怪罪于此修正案上,明显根本不符合逻辑及于理不合,是实打实地将事情对错与获得的政治利益挂钩,简言之就是只要能让我赢选举的才是好事,反之让我丢失选票的都是错事,如此明显是完完全全大错特错的思维及看法!
试想想,这与前首相纳吉,特别在2018年大选前,因为害怕大选失败而进行选区划分举动,进而划出许多畸形选区,让各族群选票高度集中、且出现票不等值的情况有什么不同?都只是服膺于政治利益而非公平正义原则的举动,这些都是应当被谴责之行为啊!
为此如今看到许多人竟在联合政府一方惨败后,竟然也生出此种完全将道义放两旁,利益摆中间的情况,这种不管是对个人还是组织,都应当是被唾弃的思维及想法啊!只要思考一下,身边人竟然是单纯看利益而非是非对错的,那是否代表著任何时候都可以为了利益而背叛原则?
普通人尚且如此,那对政党而言,所会造成的伤害,更是不言而喻了!更何况此次败选,并非只是年轻选民的选票出现板块移动或高度集中,而是各年龄层的选票都集中给了国盟,才会让国盟大胜,这一点尤其在巫裔选民一方更是明显,又怎能却责怪年轻选民呢?
所以别再推卸责任了,好好反省自身的错误,做出改正赢回民心方才是上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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