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法医笔记

当死亡成为一种医疗选择

支持 Supported by  
语音阅读

最近,一则来自荷兰的新闻引起全球关注。

根据当地卫生部门提交给国会的年度审查报告,一名未满12岁的重病儿童,在符合严格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接受安乐死。这不仅是荷兰于2024年修法后首宗适用于1至12岁儿童安乐死法规的案例,也是当地历史上首次真正将相关法律应用于这个年龄层的病童。

消息传出后,国际社会迅速掀起讨论。有人认为,这是给予病童尊严与解脱的最后选择;也有人认为,儿童尚未具备足够成熟的判断能力,不应拥有决定生死的权利。

法医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安乐死?(图片来源:freepik)

身为一名法医,当我看到这则新闻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支持或反对安乐死,而是另一个问题:

法医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安乐死?

法医面对的是死亡背后的真相

很多人以为法医的工作只是解剖遗体,寻找死因。事实上,法医学研究的核心不仅是死亡原因,也包括死亡方式。

在法医学中,死亡通常分为自然死亡与非自然死亡两大类别。自然死亡是指疾病发展导致生命终结,例如癌症、肺炎、冠状动脉疾病或脑中风。非自然死亡则涉及外力介入,包括交通事故、自杀、他杀、中毒以及各种人为因素所导致的死亡。

从这个角度来看,安乐死其实是一种相当特殊的存在。

假设一名末期癌症病人最终因癌症恶化离世,死亡性质属于自然死亡。如果同样一名病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接受致命药物注射而结束生命,那么死亡过程已经出现人为介入。

因此在法医学分类上,这类死亡通常不会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死亡。这也是为什么在许多允许安乐死的国家,每一宗案件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查,社会需要确保死亡过程完全符合法律规范,因为法医面对的从来不只是死亡本身,法医面对的是死亡背后的真相。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接受致命药物注射而结束生命,那么死亡过程已经出现人为介入。(图片来源:Pixabay)

合法不代表无需监督

事实上,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对于程序的要求远比一般人想象中严格。
以荷兰为例,病人必须承受无法缓解的痛苦,疾病必须没有康复希望,申请过程必须经过医生评估,部分个案还需要第二名独立医生确认。完成程序之后,相关资料还必须送交审查委员会进行覆核。

新闻中提到的这宗儿童案例,即使安乐死已经完成,当局仍然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核。很多人对此感到疑惑。既然合法,为何还要调查?

答案其实很简单。

因为法律允许某种行为,并不代表过程可以免于监督。

假设医生使用错误药物剂量,假设程序存在疏失,假设家属施加压力,假设病历记录出现问题,这些都可能影响案件的合法性。对于法医而言,死亡是否发生并不是唯一关注点。死亡是如何发生的,同样重要。

儿童安乐死:谁能决定生命的终点?

儿童安乐死之所以特别敏感,也与儿童本身的判断能力有关。成年人能够理解疾病的发展过程,也能够理解死亡的不可逆转性。儿童则处于不同阶段。一名八岁的孩子知道什么是疼痛。一名十岁的孩子知道什么是害怕。他们也许能够表达不想继续承受痛苦。

但他们是否真正理解死亡的意义?是否完全明白生命结束之后不会再有任何机会重新开始?

这个问题至今没有统一答案。

正因为如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于儿童安乐死始终保持谨慎态度。支持者强调减轻痛苦的重要性,反对者强调生命价值与儿童保护原则,双方都拥有充分理由。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于儿童安乐死始终保持谨慎态度。(图片来源:freepik)

从法医角度观察,这场争论其实反映出现代医学的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过去的医学目标是尽可能延长生命。

今天的医学除了延长生命,也开始思考生命品质。当病人面对无法治愈的疾病,当所有治疗方式都已经失效,当身体持续承受巨大痛苦,社会便开始思考另一个问题:

生命的长度与生命的质量,哪一个更加重要?

这是医学伦理学数十年来持续讨论的课题。无论支持还是反对安乐死,有一点值得肯定:任何文明社会都必须先建立完善的安宁疗护制度。病人应该获得有效的疼痛控制,家庭应该获得足够的照护支援,心理辅导和社会资源也必须同步到位。只有当这些条件都被满足之后,人们对于安乐死的选择,才可能建立在真正自由的基础之上。

法医面对死亡的新命题

荷兰这宗案例震撼全球,并非因为一个孩子离世。世界各地每天都有重病儿童离开人世。真正触动人们内心的,是这名孩子的死亡经过法律认可,并且经过医疗团队主动介入完成。对于法医来说,这宗案件提醒我们,现代社会对于死亡的定义正在发生变化。

社会又该如何在生命、尊严、自由与责任之间取得平衡?(图片来源:freepik)

过去,法医负责寻找死亡原因。今天,法医也必须面对一个新的课题:当死亡不再只是疾病的终点,而可能成为一种经过法律授权的医疗选择时,社会又该如何在生命、尊严、自由与责任之间取得平衡?

这个问题或许没有标准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医学不断进步,这样的讨论只会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延伸阅读:陈然致专栏《法医笔记》其他文章

版权声明  本文乃作者观点,不代表《访问》立场;本文乃原创内容,版权属《访问》所有;若转载或引述,请注明出处与链接。
Contribute

您觉得这篇文如何?

评级 5 / 5. 评分人数: 3

觉得我们的文章不错的话

请订阅我们的频道

请告知我们可以改进的地方

陈然致

[email protected]

目前是双溪毛糯医院法医部的法医,也是三间大学的法医学客座讲师。在法医部工作超过十年。

我有话说
加入会员追踪您喜欢的作者,
或收藏文章稍后阅读
作者列表
永乐多斯
马来亚大学博士,曾在马大和拉曼大学任教,编写过华小和中学华文课本,出版过八本散文随笔、七本儿童小说,如今是电台节目《思想泉源》主持人。
展开更多
李颉
李颉,原名李知展,马来亚大学医学院毕业,考获英国皇家儿科专科学院和马来亚大学儿科专科硕士双文凭,再到英国专修儿童安宁医护疗法,如今担任马来西亚吉隆坡中央医院儿童安宁疗护专科顾问医生和马来西亚儿童安宁疗护协会创办人兼主席。
展开更多
邱琲钧
一个曾住海外,曾写稿与出书,也曾把一家破咖啡馆搞得风生水起,可目前只愿意呆在槟城州一座山脚下,宅得不能再宅的码字工。
展开更多
偷偷
原名廖诗弦,90后诞生的新闻记者。先是拿药剂系奖学金、再去念了中文系、最后选择当记者。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即兴剧,无需固定脚本,只需勇气和创造力。
展开更多
张辅江
Edmond 张辅江,礼仪师7年。从人生谷底翻身,也在一次次生命告别中,重新理解责任、关系与珍惜。相信丧礼可以简单,但绝不随便,因为真正留下来的,不只是仪式,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爱。
展开更多
穆占米尔
穆占米尔(Muzammil bin Ahmad Jufri)是一名穆斯林殡仪师,走进陌生的华人殡葬业,在跨宗教文化里学会包容与陪伴。他发现,无论信仰如何不同,人对失去的痛和爱的渴望却相同,而殡葬成了一条连接彼此、练习同理的道路。
展开更多
郭俊豪
Kezman郭俊豪,礼仪师14年。曾经一次“来不及”的告别,让他在多年送别之间,看见把爱前移的可贵,相信在来得及以前,多做一点,能让遗憾少一些,也让日常更靠近人心。
展开更多
陈然致
目前是双溪毛糯医院法医部的法医,也是三间大学的法医学客座讲师。在法医部工作超过十年。
展开更多
马保靖
编辑、猫奴、伪文中、废中为八只毛孩,甘于过着斜杠生活,并透过影视作品及阅读,跃入另一个人生的故事,借此充电。
展开更多
看看我们为您推荐的内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