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少年法庭》,金憓秀饰演的法官,有两段台词,实是震撼人心:
第一段如下:
家庭和环境对少年们确实有重大影响,但是在众多选项之中选择犯罪的,终究是少年本身。
环境恶劣不会让所有人选择犯罪,反之监护人也有责任。因为少年们是无法独自长大的,虽然处分对象是少年们,但处分的重担,监护人们也必须共同承担。
第二段:
他们不是连续杀人犯或国际诈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
他们居然耍手段愚弄社会大众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这不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吗?等审判结束,万一他们瞧不起法律,觉得法律很可笑,到时我们该怎么办?万一他们长大后变本加厉,导致更多受害者,到时谁要负责?
我们得告诉他们法律有多么的可怕!必须教育他们,要是伤害他人,就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如果父母亲心疼孩子,总是袒护包庇,国家跟法院就必须积极介入。
身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来证明,只要犯错就严惩不贷!
当然,这是电视剧。
回看蚊型脚车案,我不是律师,没有专业知识来多谈沈可婷的案件。
有时我会想,那一晚悲剧发生后,其他骑着蚊型脚车的孩童,后來怎样了?
毕竟,他们也是有错的。
他们的父母,有没有对他们管教更多?他们后來还有没有夜晚继续飙脚车?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即使悲剧发生了,全国各地仍有很多孩子在飙蚊型脚车,以致时任青体部长赛沙迪一度建议,提供适当措施让他们训练,将来可以成为国手。
结果,赛沙迪就有了“蚊型飙脚车部长”称号。
当然,《少年法庭》剧情也好,金姐的名言也好,不是直接对应这起案件。
但是,从中我们或可想想,这宗蚊型脚车案的判例,对社会尤其是父母/孩子会起到什么效应?
在他们眼里,法律和责任又该是怎样的?
如果哪一天,是有位不幸的司机为了闪避深夜飙脚车的孩童而出事,那么法庭又会如何处理?
我始终相信金姐的这句话:监护人也有责任,监护人也要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