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来西亚两名网红白蒽与小哈尼因身穿女性服装进入女厕,并在社交平台上传相关影片,引发广泛关注与争议。事件不仅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也引来非政府组织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并引发对性别表达、公共空间使用规范以及网络内容边界的讨论。尽管两人已相继出面解释与致歉,事件所引发的社会反应仍在持续,反映出公众对此类行为可能带来法律与社会影响的高度关注。
马来西亚网红白蒽(Bryan Wee)与小哈尼因“进女厕”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哗然。他们身为“男儿身”,却身穿女性服装进入女厕,不仅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上传相关视频,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弹——许多网民怒斥其行为“越界”,非政府组织接连报警处理,甚至有组织呼吁政府严惩,以维护公共空间的安全与尊严。
风波起源于白蒽近日在社交平台上传的一则视频,标题为《不要问我进入男厕,还是女厕了》。视频中,他一身女性化装扮,一边自拍一边光明正大走入女厕,以此“回应”粉丝提出的挑战。据悉,该视频上传后迅速引发关注与争议,不久后被删除。
针对外界批评,白蒽于5月13日上传一则澄清视频。他声称,视频是在机场拍摄,时间为清晨6点,人流稀少,确保女厕内无人后才进入。他解释,原本只是因无聊应粉丝要求挑战拍摄,并非长期使用女厕。他坦言,事后确实造成不良示范,并在视频中公开致歉,“小孩子不要学”,也强调若有人拍到他平日进入女厕的证据,他愿付出一万令吉作赔偿。他补充,自己日常仍使用男厕,视频只是“特殊状况”。

为加强“证明”,白蒽更进一步拍摄自己进入男厕的画面,并表示,男厕内其他男士因其装扮而感到惊讶,反问:“你说我到底要进哪个厕所?”
同样陷入争议的还有另一名网红小哈尼。社交平台流传的画面显示,他身穿女装从女厕步出,引发类似质疑。对此,他在5月19日于脸书发布视频回应,称该画面实为三年前拍摄新年贺岁MV的桥段,当时与白蒽拍摄,内容原意为搞笑。团队在MV发布后即意识此段画面不妥,随即删除。
小哈尼承认当时行为轻率,并强调并非推卸责任,“若我牵涉法律责任,我责无旁贷。”他也多次重申自己日常使用男厕,从未习惯性进入女厕,并在视频中深鞠一躬致歉。他表示,将更谨慎处理未来拍摄内容,避免触及敏感议题。

视频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然而小哈尼随后发布的道歉影片并未平息舆论风波,反而激起更多反感。大量网民直言对他的道歉“毫无诚意”,认为若真心悔改,应该选择永久退出网络平台,而非借机拍“道歉视频”再度蹭取流量。不少评论更批评他在影片中“假哭”博取同情,称之为“鳄鱼的眼泪”,强调单凭一段道歉视频根本无法弥补其不当行为,并呼吁执法单位依法追究,给予应有的法律惩罚。
社会反弹激烈 NGO报警
尽管两人已出面解释与致歉,事件却越演越烈,来自雪州的华裔非政府组织“华裔团结阵线”亦对该事件表示强烈关注,并于5月16日晚间到加影双溪龙警局报案。主席吴汉扬在脸书发文指出,涉事网红可能已触犯多项法律,包括《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煽动法令》第14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509条文等。
他质疑,若女性厕所有穆斯林妇女在内换装、整理头巾,若发现一名“具有男性生理特征”的男子身穿女装闯入,其家属或许会当场激烈反应,甚至酿成种族冲突。他更警告,这种“为博流量而制造话题”的行为,不仅败坏社会风气,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伪装”作案的先例,严重影响公共安全。

另外,此事也在马来社群引起强烈反弹。槟州盈余福利协会(Surplus)主席苏菲安指控,白蒽与小哈尼不仅身穿女性装扮进入女厕,还公开拍摄和发布,形同“试图正常化违反性别规范的行为”,呼吁当局严厉执法制止歪风。
苏菲安于5月15日晚间到槟州东北县警局报案,并通过TikTok呼吁公众关注此事。他强调,这种“违反常态”的行为已对社会风气带来负面影响。
拍片进女厕或涉多项罪行
根据东北县代警区主任李瑞式证实,警方已接获相关投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贞洁)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进行调查。
律师林文明在接受《光华日报》访问时指出,大马法律并无“第三性别”认定,即便当事人进行了变性手术,身份证上的性别仍为“男”。因此,一名身为男性者进入女性专属空间,可能已构成《刑事法典》第447条文(刑事侵入),罪成可被监禁三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林律师进一步分析,白蒽在视频中若有任何具羞辱或猥亵成分的行为,亦可能触犯刑法第509条或第294条文(在公共场所作出猥亵行为),前者一旦罪成,最高可判五年监禁或罚款,后者则可被判监禁三个月或罚款。
白蒽与小哈尼事件看似只是“网红为流量制造的话题”,但其影响已远超娱乐范畴,牵动的是社会对性别、尊重与公共空间的界限认知。尽管两位网红已出面解释、道歉甚至删除相关影片,仍难以平息公众怒火。原因在于,他们所触及的,是社会底线与信任机制的问题。公众担心的是,若此类行为得不到规范,是否会鼓励更多人模仿?是否为心怀不轨者打开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