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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仍坚持上街抗议 “斗争集会”能改变我国现况吗?

根据《光华日报》报道,7月31日,在非政府组织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Sekretariat Solidariti Rakyat)的号召下,逾400人出席了“斗争集会”(Keluar dan Lawan),于当日上午11时聚集在独立广场附近高喊口号抗议。

从《当今大马》所上传的影片可看出,身穿黑衣的出席者高举印有“失败政府”(Kerajaan Gagal)等口号的旗帜和大字报,一些则手握黑旗参与游行。甚至,参与者在马路上摆放了多具用白布包裹的“假尸体”,以抨击国盟政府抗疫失败。

这场斗争集会共提出了3项诉求,分别是:

  1. 要求首相慕尤丁和内阁下台
  2. 召开完整国会
  3. 落实全民自动暂缓还贷措施

为什么会有这场“斗争集会”?

7月21日,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在推特正式号召人民上街。他们在发出的文告中指出,国盟政府已失去了可信度,他们无力带领国人摆脱疫情,让人民持续受到疫情对经济、生活和健康所带来的冲击。

我们不想与任何人为敌,除了那些热衷于权力、对人民所经历的苦难不敏感的领导人。因此,人民团结秘书处呼吁所有人在2021年7月31日出席斗争集会,以反对没有资格领导国家的政府。

实际上,该组织早在7月17日就曾举办过一场和平集会。根据《南洋商报》报道,当时集会者在独立广场摆放“假尸体”,象征冠病死亡人数和自杀个案剧增,同时高举14面黑旗,以表示各州和联邦直辖区人民对政府的失望。

约20人在独立广场高举14面黑旗和摆放“假尸体”,以表达对政府的不满。(图片来源:南洋商报)

然而,7月17日的集会结束后,却有3名参与集会者被警方援引2021年紧急状态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17(1)条文罚款2000令吉,指他们违反了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

在此之前,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也曾号召人民在7月3日挂黑旗抗议,透过黑旗运动(#benderahitam)向政府释出讯号。在7月3日当天,不少人响应了这项运动,纷纷在社交媒体上传挂黑旗的照片,且在活动开始的1小时20分后,就有超过7万2000个推文使用了“#Lawan”标签。无独有偶的是,这场黑旗运动同样“吸引”了政府的目光,人民团结互助组织的共同创办人之一莎拉依迪娜因此被捕。

《透视大马》指出,莎拉因7月1日在Misi: Solidariti帐号发布并列出黑旗运动三项诉求的推文,而被警方援引煽动法令第4(1)条文逮捕,在接受盘问后,于7月30日凌晨1时获释放。

在莎拉突然遭逮捕后,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一度在推特使用#FreeSarah标签,促请警方尽快释放莎拉。(图片来源:透视大马)

对此,隆雪华青也发文告谴责了警方逮捕莎拉一事,指黑旗运动是履行联邦宪法第10条的集会自由权利,政府在防疫期间也不应该牺牲民主人权精神和人民的基本权利。

“731斗争集会”获网民大力支持

针对“731斗争集会”,许多网民都透过社交媒体表示支持。

(图片来源:推特)

一名网民在推特上表示,他希望自己可以上街抗议,表达他对首相慕尤丁和国盟政府持续掌权的不满,但却因为家中有年长者(担忧染疫),只能透过网络来参与这场抗争。

另一名网友则说,他一生中从未感到如此愤怒,对那些最脆弱的群体来说,(我国的)情况每天都在变得更糟。

有名网友是当日集会的出席者,他对当天所有的参与者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更好的马来西亚而战。

有网民留言表示,“看到这张照片我想哭,我们还有多少人需要在政府手中受苦?我们不应受这样的苦。我们的政府理应保护人民,而不是贪恋权力。”(图片来源:推特)

根据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的文告,游行当天共有超过27万2000条标签了“#Lawan”的推文,以及2万条要求开放独立广场的推文。

参与集会者是否违法?

根据《南洋商报》报道,5名组织了这场集会的人士,在集会结束后立即接到了警方传召,于8月1日上午10时到金马警区总部录取口供。

金马警区主任莫哈末再纳(Mohamad Zainal Abdullah)指出,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行动管制令之下,因此不允许举行任何公共集会,虽然调查表明集会者确实戴了口罩,但很难说他们是否遵守了社交距离,尤其是他们从一个地点游行至另一个地点时。

副首相依斯迈沙比里则,集会可能会使疫情进一步蔓延,还强调政府愿意随时听取各方的意见,敦促所有政界人士搁置分歧,共同努力克服疫情。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认为,集会者持有双重标准,反对政府允许工厂继续运作,却号召人民集会群聚,更指责集会者只是为了分裂社会,因此他称这些人为“煽动者”。

人民力量组织(G57)也促请警方对集会的主办方和参与者采取严厉行动,该组织发文告指出,集会的进行没有受到批准,且违反了标准作业程序,他也对参与集会的政治领袖感到失望。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兹米也指出,游行时虽然没发生骚乱,但出现许多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情况,针对斗争集会,警方将根据所获得的视频和照片,追踪涉及集会的47人。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警方在8月2日公布了47名集会者的头像,并援引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1(A)条文、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法令第9及第10条文,以及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对他们进行调查。

警方还传召了11名集会者在8月2日录供,其中1人是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发言人莫哈末阿斯拉萨菲。不过,拉萨菲强调,他们不会因为被警方传召而保持沉默,会继续表达希望国盟政府全体下台的诉求,而且当日出席集会者皆遵守了防疫标准作业程序,返家后也有自主隔离。

反观我国的人权组织,则是几乎一面倒的对“斗争集会”表示支持。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发文告指出,约1千名抗议者已尽一切努力遵守标准作业程序,且当日集会没有发生任何不愉快事件,因此警方应该停止对抗议者的所有调查,因集会者行使的是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所允许的基本集会权利。

大马学术运动(GERAK)也表达了对集会者的支持,斥责警方侵犯人民的集会与言论自由。

国际组织“第十九条款”(ARTICLE 19)也声援斗争集会的出席者,他们谴责警方对集会者的调查和搜捕。

集会和言论自由是基本权利,对于确保政府效率和问责制至关重要。这些权利必须得到保护和维护,不能以疫情为借口阻止人们行使这些重要权利。

在确诊病例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是否有集会的必要?

读者叶家宏投稿至《当今大马》,以〈斗争集会,有意义吗?〉为题写道,虽然在这个期间出来集会可能会引发新的感染链,但关在家中,疫情也不见得会变好。

民间或许已经不再指望这个政府会帮助人民,从而自发地组织了‘白旗运动’。你说,这是不是正在迈向‘失败国家’(failed state)之路呢?可笑的是,直到现在仍没有任何政府高官愿意为失责道歉。

(图片来源:自由今日大马)

时事评论员林猷荃在接受CITYPlus FM电台采访时则,基于集会的人数不多,针对对该集会是否能够改变现况,是令人怀疑的,但是在目前疫情严峻的情况下,还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和被警方取缔的风险上街抗议,代表了民怨已经沸腾到一个程度,从这个角度来看,背后反对的力量可能造成一些改变,而不是来自集会本身。

由于参与此次集会者大多数为年轻人,因此林猷荃也表达了他对年轻人的希望,称原本年轻一辈或许会因为处于目前的情况而对政治感到绝望,但这个由年轻人主导的集会,反而显露了一丝希望,随着投票年龄下降,相信未来也会有更多年轻人表达他们的意见与诉求。

他说,目前年轻一代的政治家屈指可数,如果这些年轻的抗议者未来成熟后,能够成为国家政治先进的一股力量,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应该带动更多年轻人,我们的国家才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没错,向政府表达民怨的的年轻人,是一切好的开端,但是在这个疫情肆虐的时代,就不知人民要表达多少次,政府才会觉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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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莉淇

《访问》实习生。目前在拉曼大学修读中文媒体新闻系,希望能了解更多社会的故事,写出更好的文章来传播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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