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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厘清的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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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我国的舆论市场似乎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布城上诉庭有关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上诉案的裁决之中,以及其所衍生出来的各种争议。比如,在野的伊党和土团党忙着抨击团结政府与首相安华欺君、恶意隐瞒谕令的存在,也到处动员纳吉支持者报警,各方社会舆论也在相关的议题上争辩,包括纳吉究竟是否值得被优待、被特赦。

政府在回应这些指责时也是相当被动的,主打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态度持续淡然、模糊。对于政府的这种态度、回应,纳吉支持者与在野党肯定极度不满,所以抨击力度也变得越来越大,甚至高喊要首相安华引咎辞职、全面特赦纳吉。

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我国的舆论市场似乎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布城上诉庭有关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上诉案的裁决之中,以及其所衍生出来的各种争议。(图片来源:南洋商报)

我们有句俗话说,真理越辩越明。但这句话显然没有办法套用在这个议题之上,因为有关纳吉的上诉判决、居家服刑,以及所谓的附加谕令,在经过舆论两个星期的争辩、发酵后已变得面目全非,反而让很多国人对相关议题感到混淆。别的不说,单单就国家王宫在1月3日的文告,以及彭亨州王宫在1月4日的函件,当中看似互相冲突的内容,就足以让人们感到疑惑。

对于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我是有想法的,但继续聊下去之前,我觉得有些事还是需要先厘清的,比如,马来统治者对此事的态度。当然,在附加谕令的议题上,唯一能够探析统治者态度的,就是前文所提到的文告与函件,不过,本着王室不能过度干政的宪政原则,他们的态度在文件中主要以非常隐晦的方式来传达的。

举例,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在国家王宫的文告中,就通过展示《联邦宪法》里有关减刑、免刑的特赦申请必须经过特赦局的条款来暗喻,纳吉需要证明居家服刑符合这个条件,而这与附录存在与否是毫无关联的。另外,彭亨州王宫通过信函证实了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确实曾经发出给予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这实质上就很隐晦的表明,居家服刑是去年1月29日减刑特赦的一部分。

所以,这两份文件,看似冲突,但却又全然不冲突,因为他们实质上是各说各话的。国家王宫提到特赦局的角色,不过绝口不提附加谕令;彭亨王宫提到附加谕令,亦绝口不提特赦局。当然,如果坚持要挑当中异同的话,我只能够说,这两任元首对于“附加谕令”是特赦纳吉的一部分是有共识的,但陛下们在君主能否绕过特赦局发出附加谕令的立场貌似是有差异的。

因此,两位君主在文件中的含糊,已意味他们已经将此事的裁量权交给法庭。

两任元首对于“附加谕令”是特赦纳吉的一部分是有共识的,但陛下们在君主能否绕过特赦局发出附加谕令的立场貌似是有差异的。(图片来源:pixabay)

更何况,纳吉在上诉庭的胜诉,也不过是证明了两件事:其一,上诉庭认可了彭亨王宫函件的内容,其二,居家服刑也是确有此事。而上诉庭裁决吉隆坡高等法庭重审纳吉的司法复核申请,内容也是起诉人(纳吉)想要获得审核特赦令完整内容的权力,以从中证实两件事:其一,居家服刑的谕令存在,其二,政府没有履行谕令。

在一般情况下,这会是相当冗长的过程,因为就算纳吉在之后高庭的审讯中胜诉,总检察署依旧拥有继续上诉的权力。

那,为何会很冗长?因为首先,谕令存不存在并不影响政府针对自己是否有履行谕令进行抗辩,然后第二,纳吉居家服刑的议题与其附加谕令没有先例。所以,此事本身就是一项非常关键的法律标杆,司法权需要从中厘清非常重要的三件事:其一,宪法第42(1)和(2)条款将减刑、缓刑和免刑的特赦权力赋予君主,而1月29日发出的特赦令主文允准了纳吉减刑,但居家服刑却出现在附录,这种情况究竟是否意味着,居家服刑也是减刑特赦的一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这会是相当冗长的过程,因为就算纳吉在之后高庭的审讯中胜诉,总检察署依旧拥有继续上诉的权力。(图片来源:pixabay)

如果是,那其二,宪法第42(4)(a)条提及君主颁布特赦的权力必须符合宪法第40(3)条的规定,即君主无法对没被赋予斟酌权(discretion)的权力,在没有咨询机制内部的看法前自行做出决定,而特赦条款并没有赋予君主斟酌权,这意味着君主在特赦事务中不能绕过特赦局。因此,在这阶段要厘清的是,居家服刑是否特赦局的共识。若拥有共识为何会出现在附录之内?

如果不是,仅是君主在减刑的基础上的顺水人情,那么它虽然可以解释为何其会出现在附录,但它依然有东西需要厘清,比如,君主在居家服刑一事中是否拥有宪法所赋予的斟酌权。然后来到第三点。宪法第42(9)条规定特赦局在向君主建言前必须考量总检察署就相关特赦内容的书面意见,而在居家服刑的议题上,同为特赦局成员的时任总检察长特里鲁丁,有没有向特赦局提供过有关居家服刑的看法。

要更进一步厘清的话,法庭可能会想知道,特赦局会议中是否曾经讨论过居家服刑,而总检察长有否根据宪法所规定的那样提供看法。当然,这些也仅是我本人的设想,因为他事关国体,也关系到这个国家的宪政机制,所以真正开始聆审讯时,可能会有很多我想象不到的问题需要厘清。所以,纳吉要如愿居家服刑,短期内可能没有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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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惟诚

拉曼大学媒体系讲师。以前年轻时做记者,现在教年轻人做记者;以前只在报章写评论,现在也在社交媒体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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