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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业是诈骗集团?

近期,马新社离职主播写了一篇内部运作劣迹满满的控诉文,除了揭露华语电视新闻缩减时段的原因外,也公开主播不合理的薪酬与聘用新人面对的繁琐程序问题等。

这让我想到多年前一件事。

某次出席媒体业前同事的聚餐,由于大伙都已转行,因此聊起从前媒体业的各种遭遇都无后顾之忧,尤其针对待遇话题就说得特别起劲。

“你们不觉得媒体业才是大马最可怕的诈骗集团吗?“言谈中有人突然抛出一句话,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此话看似夸大其词,危言耸听,实际上对应马新社此刻发生的事,却似乎又异常精准贴切,毫无反驳之处。

原因很简单:媒体业看似是最贴近社会正义与良心的行业,但内部的从业人员往往是最被剥削的一群廉价劳工。

先说说媒体人的普遍特质。无论是投身在报业、电台、电视台或网络媒体,我相信会加入媒体的人多少都背负著一些使命感,希望文笔或声音能转化为一股力量,让大众能提高公民意识,好让社会能相对减少不公义及不合理的事。

毋庸置疑,这些媒体人的是非价值观都特别明确。无论是政坛上各种离奇猫腻,或是企业间的多重商业纠纷,他们都能把事情的脉络明确梳理,并懂得把超越司法、立法与行政等三权的“第四权“发挥得淋漓尽致,不断睁大眼睛加强监督,只求能扮演好社会良心的角色。

但偏偏最会抓贼的,反而就身在贼营。

待过媒体业的人都知道,目前国内主要媒体的基本待遇都差强人意。刚开始薪水低工时长不打紧,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寻常的求职之路,任何领域都免不了要经历这种艰辛。但经过几年打滚后,不但没有合理的擢升机制,连薪资调幅都少得可怜,因此当报导通膨相关的新闻时,记者往往是最有感的。

比起平面媒体,电子媒体相对较可怜,至少前者几乎采用一般聘用制度,拥有病假、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等福利,但不少电台与电视台都是以合约制度来请人,没有上述待遇外,也缺乏长期雇用的保障。

最令人气馁的是,当有人向高层反映待遇问题时,却总是会被似是而非的答案压下来。

“媒体人不可以那么势利!我们图的是这份工作带来的满足感。“然后不断重复这一连串的催眠仪式,看似透过使命感来激励,实际上则是伪善的道德绑架。

毕竟,有多少媒体业的老板真的是上下同心,与底下的媒体工作者拥有那份推动社会公义的热诚?若他们真的拥有这种使命感,反而是应该先反映在机构内的职场待遇与运作结构,让内部人员享有合理的工作尊严,才有底气对外摆正媒体应有的传播气势。

可惜的是,国内大部分媒体业都没有这种意识。最可怕的是,某些电台与电视业的高层还有种心态,认为能透过平台让主持人或主播亮相,有了名气后就会有源源不绝的额外收入,“他们反而应该要懂得感恩才对!“

所以,有人笑说大马的媒体比较像霉体,倒霉或发霉,都可各自表述。但我知道,这次马新社的风波绝不会是终点,一旦媒体高层继续用这种伪善态度对待员工,国内的媒体生态将会持续恶性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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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朝河

热爱生命,喜欢经历。无论是影像或音符,都能欢欣与之共舞。不管复古或流行,能激荡灵魂的,都值得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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