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在与政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即俗称的MOU之后,能否通过《反跳槽法令》就是其中的最关键指标(KPI)之一,另一个则是关于限制首相任期的议案。毕竟希盟总不能让外人觉得,自己是为了钱、为了拨款,而支持政府的吧?因此,这两个能切实达到改革目的、让人民能看到体制真的会因签了谅解备忘录而有改进的修法,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但上述两个关键指标的第二个——限制首相任期的宪法修正案,如今貌似已经完全被朝野遗忘,根本就再也没被提起过。这明明是比较容易达成的修法,因为前朝(希盟)在倒台的不久前,早已经将法案草拟好,并提呈于国会一读,只不过之后发生喜来登政变,随之而来的后门政府就将之撤下而已,草案已经在那里,重提又有何难?
但,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反跳槽法》就更不必提。就连“一波三折”都难以形容这次修法所面对的各种“U转”情况。在谅解备忘录签署之后,希盟被戏耍的次数真是数不清。明明是白纸黑字写在协议里的条文承诺,清楚明白、毫无争议,就连提呈日期都直接阐明,却一再的被当白痴,以毫无理据的理由跳票,希盟却什么都做不了。
数一数,从一开始备忘录里写明的“3月国会召开时提呈”,结果国会召开时,连个影子都没有。跳票后说,4月会特别召开国会来提呈,还是再跳票。随后说,特别会议延迟到5月,再跳票。最近一次,则是法律部长在本月8日说,7月第一周将有特别会议来提呈《反跳槽法》,结果不到两天时间再次宣告跳票,特别会议取消。
现在政府给出的承诺是——等到7月中,国会正式开会,才来提呈《反跳槽法》以避免浪费公帑。这样的承诺会否再次跳票尚不知晓,但数一数上面列举的真实情况,希盟已经被戏耍多少次了?这就是之前所强调的,在没有迫使对方改革的实际能力或意愿下,一厢情愿幻想对方会遵守承诺,不过就是痴人说梦而已。
简而言之,若希盟真有能力迫使政府改革(以拉倒政府为手段,不改革就推翻,取而代之),不需要签署任何文件也能令改革进行,这是全世界反对党都在做的事。而在没上述能力下,盲目相信、支持政府,结果就是一再地被利用和戏耍而已。更重要的是,这还让渡了自己身为在野党的底线及尊严啊!谁能想像90年代的林吉祥去签署文件支持政府,而不破口大骂的?
这就是最可笑的事情。明明如今的在野党是有史以来最强势、人数最多,也是唯一拥有执政经验的一届,但偏偏做出的决定却是一再退守、退让,就连身为在野党的遮羞布底线都弃之不顾。希盟之所以会被选民所唾弃,连续面对大败、惨败的结局,原因正是建基于此。况且被利用还没关系,可悲的是对方跳票不守承诺,希盟这边却什么也做不了,就只能默默承受啊!
希盟屡次在《反跳槽法》这课题上被戏耍玩弄,已是任何心眼没瞎之人都能看清,属于人尽皆知之事。但,这还不是最重要和最可悲的,因为即便在接下来的7月18日国会召开后,政府真的提呈《反跳槽法令》,大家——包括希盟的领袖和支持者们,可别高兴得太早啊,因为根据现时所获得的消息,如今将被提呈的《反跳槽法》早已被改得面目全非,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了!
这就是为何一向坚定秉持反对《反跳槽法》的土团党(反对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员都是跳槽而来的,包括现时位高权重的阿兹敏及韩查再奴丁等人),如今也一反常态地在上周四(6月16日)宣布将会支持此修法的原因了。因为对他们而言,这项法案已被改成是“可以接受的法案”,并非是原来那个打脸限制他们,真正的《反跳槽法》!
造成这巨大转变的关键原因,根据土团党的说法就是——政府已经同意把跳槽这一行为的定义,重新进行诠释及修改,把被政党开除的议员从跳槽定义中去除。这修改看似无伤大雅,实际上却是完全违反了《反跳槽法》的制定本意,如此的《反跳槽法》如果被通过,事实上是一点意义也没有,就只是为了忽悠大众的伪改革而已。
想一想,一个有心要跳槽的人,要让党主动来开除他有多难?不过是唾手之事、简单至极罢了,只需公开违反党指示或立场,或在国会支持敌对政党的动议就行了。《反跳槽法》留下这一个极度容易被操弄的后门或尾巴,其心委实可诛也。可悲的是,在土团党宣布“跳槽”的新定义后,希盟始终无动于衷,就只对提呈日期纠结(却依然什么也做不了),反而对这最基础的定义之事全然无感!
如果这个定义能被接受,那烦请希盟别再骂阿兹敏、祖莱达等人了。因为这是妥妥的自打嘴巴。他俩及身后十来位国会议员,是怎样参与喜来登政变的?他们并没退出公正党,不过是支持敌对政党而已呀。这行为后来在隔天招致党开除,那按照这新定义,希盟当然就不能再将他们称之为“青蛙叛徒”,因为他们并没有跳槽啊!
这是任何希盟支持者,或任何脑袋正常、渴求马来西亚迎来体制性改革之人想要的所谓“反跳槽法”吗?况且我国奉行的一向来都是英国西敏寺的党派政治,党员必须遵奉、遵随党的路线及领导,《反跳槽法》制订的本意也是为了维护党利益,如今却把“被开除”剔除在外,此修法还有什么意义?
当然有人会说,若连开除都算跳槽会给予党主席过大权力,随意踢掉党内的异议份子。但,党派政治本该如此。如果你在党选输了,那就少数服从多数,追随党领导,而非坚持己见,继续与领袖唱反调。党意必须大过自己的个人意愿,这是党派政治的基础,这也是为何我国会有党鞭制的原因。要《反跳槽法》,就必须接受这小问题,世界上终究是没有面面俱到、完美之事的。
况且上述疑虑不过是杞人忧天,若议员们真的没有犯错而招致党领袖无理开除,想要通过《反跳槽法》来剥夺该议员席位,图利自身,如此违反政治道德伦理之事,谁做了都是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属于自找霉头、自寻死路之举,所以不要天真的以为《反跳槽法》若包含开除,就会很容易被滥用,党主席权力无限膨胀扩大了!
为此,若《反跳槽法》真的如此被修改,那正如标题所言,被通过与否其实已经毫无意义,一点也不再重要。但正如上文所述,可悲的是至今希盟却无一人站出来反驳该定义,站稳应有的立场。若是因无知,看不清其中症结所在,那还尚可原谅,但若是知道已无意义,却还心想着let it pass first,让这面目全非的法案先通过,以向人民交代备忘录的“KPI达成”,妄想忽悠、蒙骗支持者,那希盟可真是无药可救,可以直接盖棺入土为安了,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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