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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罪成立到“无进一步行动” 扎希案掀司法公信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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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的健康思维基金会(Yayasan Akalbudi)案件,自高庭裁定表面罪案成立、继而“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直至总检察署近日宣布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案件走向数度急转,持续在社会掀起巨大争议。外界普遍质疑,司法程序的反复变化,是否再次印证“权力与地位”正在影响法律的公平执行——难道身为副首相,就真的享有与众不同的待遇?

从表罪成立到NFA

健康思维基金案可追溯至2019年开审。阿末扎希被控涉及基金会资金的47项控罪,包括12项刑事失信罪、27项洗黑钱罪及8项贪污罪。控方在历时约4年的审讯中,传召多名证人完成举证。

2023年9月4日,吉隆坡高庭裁定控方已成功建立表面罪案(prima facie),依法要求阿末扎希出庭自辩。然而,就在案件进入关键阶段之际,总检察署却针对全部控状申请“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并获高庭批准。这项决定当时已引起社会强烈反弹。

随后,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根据阿末扎希向总检察署提交的6项陈述,展开进一步调查,涵盖资金来源、取得方式及用途等。

总检察署于本月8日发表文告宣布,经全面调查与检控评估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继续提控,因此决定将案件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并形容此举意味着案件“最终结案”,符合联邦宪法赋予总检察长的酌情权。

扎希:真相水落石出

在总检察署宣布NFA后,阿末扎希随即在社交媒体发文,写下“时间最终解答一切,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他并透过首席辩护律师证实,将入禀法庭,寻求把原本的DNAA改判为“无罪释放”(DNA)。

巫统方面也迅速表态。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形容,总检察署的决定证明针对阿末扎希的指控“具有政治动机”,并指蒙受冤屈者的祈祷终将获得回应。

行动党秘书长兼交通部长陆兆福强调,总检察署的决定完全独立作出,事前并未向内阁汇报,内阁也无权干预。他表示,检控机关不需要就每一项决定向内阁交代,否认有关决定与团结政府政治局势稳定与否有关。

质疑声浪:为何推翻表罪裁定?

然而,反对与质疑的声音同样铺天盖地。民主行动党全国法律局主任蓝卡巴星指出,这并非一宗“没有任何司法裁定”的案件,高庭早在2023年已明确裁定表面罪案成立,总检察署却未清楚说明,为何如今认为这些裁定已不再具分量。

他强调,总检察署仅以概括性理由指“证据不足”,内容空泛,难以令人信服,恐进一步侵蚀公众对检控机关公信力的信任。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及净选盟也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所谓“表面罪案”意味着控方已在法庭上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理应由辩方反驳,而非由控方自行推翻既有证据。他们质疑,总检察署未交代所谓“新事项”,究竟如何足以否定此前已成立的控方案情。

大马反贪会前主席拉蒂法更是直言,此案是对人民公平与正义感的“公然冒犯”。她质问:“如果扎希不是副首相,如果他不是首相的重要政治盟友,他还会获得如此特殊的对待吗?”

她指出,普通公务员因盗取数百令吉即可能面对严厉惩处,对比之下,涉及数百万令吉的高层政治人物却获NFA,严重动摇人民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

阿末扎希案再次将一个长期存在却始终未解决的问题推向台前——总检察长身兼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与检控官的制度设计,是否已不合时宜?

多个民间团体指出,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赋予总检察长几乎不受限制的检控裁量权,是争议性决定频频出现的制度根源。昌明政府早前已承诺推动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离,以降低政治干预风险,但相关改革至今仍停留在承诺阶段。

从表罪成立、DNAA到NFA,健康思维基金案的曲折发展,已不只是阿末扎希个人的司法问题,而是对整个刑事司法体系公信力的重大考验。社会关注的,早已不只是案件本身,而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当政治权力与检控裁量高度集中,司法是否还能让人民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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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亿佩

自由撰稿人。 从跑政治时事记者到旅游杂志编辑,喜欢接触不同的新事物,但仍热衷观察时事,也热衷于接触不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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