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崭新的2021年,在全球仍在关注防疫与病毒疫苗进展的当儿,世界各地的堕胎法案随著2020的结束,可能迎来了巨大的转变。
阿根廷参议院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12月30日经过了12小时激烈的辩论后,最终以39票赞成,29票反对以及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堕胎合法化草案,容许怀孕最多14周的女性合法堕胎。
阿根廷允许怀孕14周女性合法堕胎
这项法案的通过让阿根廷成为合法堕胎的最大拉丁美洲国家。作为天主教国家,又是教宗方济各(Pope Francis)出身的国家,宗教对国家的影响力相当大,于是在堕胎问题上一直僵持不下。在2018年,阿根廷的堕胎法案曾经成功闯关众议院,但来到参议院,却在教廷巨大压力下,最终以31票支持,38票反对否决了堕胎合法化的草案。
然而随着新任总统费尔南德斯(Alberto Fernandez)胜选后兑现竞选承诺,将堕胎合法化草案带进国会内。
这项法案在2020年12月11日,在天主教教廷的强烈反对下,跨过了众议院的门槛,并且在2021年来临前在参议院也获得通过。
上千名支持堕胎法案的认识在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上雀跃欢呼,费尔南德斯表示:“我是天主教徒,但我必须为大家立法,每年有3万8千名女性因非法堕胎而送医。自1983年恢复民主以来,有超过3000名女性因非法堕胎手术而死亡。”
在此之前,阿根廷只允许遭到强奸或者婴儿生命危及母亲生命的情况下,才能堕胎。但除了健康因素之外,孕妇在产前、产后仍然面对许多社会问题,譬如贫穷、供养能力、教育能力等等,难以寻求帮助,往往会寻求非法途径堕胎。
费尔南德斯认为无关同意不同意堕胎合法化,堕胎本来就会发生,并且在非法、非专业的环境中频频导致当事女性留下严重后遗症,甚至是死亡。所以他希望合法堕胎之后,能够杜绝这些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然而阿根廷天主教会却仍然全力反对这项法案,根据《德国之音》,有“穷人神父”之称的神父迪保禄(José “Pepe” di Paola)却反对这项说法,认为以“贫穷”作为赞同堕胎的理由让他无法接受。
而天主教罗马教宗,也是来自阿根廷的方济各则大力批评费尔南德斯的主张,强调生态与人道是一个整体,想要保护环境,就不能赞同堕胎,因为这有违保护自然的理念。
台湾——堕胎或无需配偶同意
台湾在去年12月初便提出要修改现行的《优生保健法》的说法。台湾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简称国健署)预计将在2021年3月份启动修法,要将现行条文中规定“妻子若欲进行人工流产手术须经配偶同意”改为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此外也要将《优生保健法》的名称,更改成去歧视的《生育保健法》。
在台湾接受人工流产是需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还是母亲单方面的决定就可以进行,一直都是争论不下的课题。根据《自由日报》的报导,为了符合联合国CEDAW(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及CRPD(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对原有的《优生保健法》作出修改,全案内容仍在讨论中,但提出的两大修改点已经引发了各界的关注。
根据台湾现行的《优生保健法》,怀孕妇女在经过诊断或者有特殊原因证明下,可以依照个人意愿接受人工流产。惟有配偶者需要获得配偶的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无意识或精神错乱者则不受此限影响。
然而人权团体认为这是剥夺女性自主权的法令,指出若是女性在婚姻中遭遇背叛、外遇、家暴,或者夫妻俩处于谈判离婚的状态下,却不慎怀孕,只要配偶不同意,女性就有义务要把孩子生下来。
台湾女人连线理事长黄淑英也表示,虽然以上问题只要举证充足,依法就可以不用配偶同意,女人单方面也能接受人工流产。但举证与诉讼过程漫长,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常一拖就错过了人工流产手术的安全期,对女性十分不公平。
但也有团体对拿掉配偶权这项决定感到不满,尊重生命全民运动大联盟执行长陈清龙就形容这法案若是通过了,就是政府带头破坏婚姻、伦常与家庭和谐。他认为孩子是父母亲双方的结晶品,就应该是双方的责任。譬如如果是太太外遇怀孕了想要堕胎,都应该要跟丈夫坦诚讨论,这样才不会破坏家庭和谐。
而另外为《优生保健法》改名,是希望可以去除名称上或者原有法条上带有歧视意味的字眼。国健署副署长吴昭军表示,一切的修改都是为了符合性平要求,以及保卫妇女权益。他表示已经找来了支持与反对双方的团体来进行讨论,务必取得最大共识来处理这项修法工作,预计将在今年3月份公开修法草案的内容。
泰国——允许怀孕12周女性堕胎、降低非法堕胎惩罚
除了天主教国家之外,泰国作为佛教国,也在2020年11月份,在内阁会议内通过了刑法修正草案,拟定让怀孕未满12个星期的孕妇可以合法堕胎,使堕胎除罪化,实施堕胎手术的医生也不再属于犯罪。
根据《HK01》的转述,怀孕12星期是根据泰国当地医学委员会与妇产科医学院的建议,孕妇怀孕的首12个星期属于低风险堕胎时间。
在此之前,泰国禁止堕胎手术,除了怀孕对母亲构成生命威胁或者因强奸而受孕的情况下可以进行。
泰国政府发言人拉查达表示,在任何时限内阻止怀孕妇女堕胎都是属于“侵犯妇女权利”的行为,他表示这项法律修正案意在公平地对待以及保护妇女与未出生孩子的权益。希望藉助合法化堕胎,可以消除妇女寻求非法堕胎的不安全动机。
不止是修法允许未满12周的孕妇堕胎,该项修正案也会降低对超过12周期限的堕胎惩罚,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或者处以1万泰铢的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该草案预计将会在2021年年初,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但目前堕胎在泰国仍被视作非法,堕胎的妇女可被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被罚款6万泰铢,或两者兼施。
迎来新时代,大家对堕胎的解释空间与接纳程度都已经相对开放了,连教宗出生的天主教国家都能通过堕胎合法草案,接下来应该会越来越多国家接受堕胎……吗?
也未必,因为同样天主教国家波兰却在2020年宣布几乎全面禁止堕胎的举措,惹得民怨四起,不顾疫情的严峻,愤而上街反抗这项法案。
波兰——收紧堕胎措施、爆发大规模示威抗议
波兰作为保守的天主教国家,它的堕胎条件原本在欧洲国家行列内就属于极度严苛的状态。在波兰,怀孕妇女想要堕胎,只有当胎儿危及母亲生命,或经诊断胎儿患有先天残疾如夭折、严重畸形等疾病,又或者是被强暴、乱伦后怀孕,才能够申请合法堕胎。
即便如此,在这些申请中,真正能够获批准合法堕胎的数量其实是少之又少的。这逼迫当地女性为了寻求堕胎途径而不得不奔走他乡。
- 堕胎条件严峻,政府却再收紧措施
根据波兰卫生部的数据显示,2019年波兰合法堕胎手术一共有1110例。然而根据当地妇女团体的估计,每年波兰都有接近20万例的非法堕胎,或者到国外进行的堕胎手术。
在如此严峻的对比之下,波兰政府却再度收紧了波兰的堕胎政策。波兰最高法院在2020年10月22日裁决,先前允许患有先天残疾胎儿的孕妇堕胎属于违宪。这也就是说,波兰的堕胎门槛只剩下胎儿会危及母亲生命,或者是妇女遭强暴、乱伦导致怀孕的情况下才能堕胎。即便经诊断发现胚胎有先天残疾,都不被允许合法堕胎。
这项裁决激怒了当地人的人权与平权团体,包括女权团体和彩虹团体纷纷上街游行,抗议法院和教会剥夺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大喊:“滚回教会”、“我们受够了”。
- 爆发大规模示威 怀孕女性出国堕胎
上万名示威群众顾不得防疫措施,戴上面罩就走上街头,罢工抗议。这项波兰语名为“Strajk Kobiet”,英译为Women Strike(妇女罢工)的示威行列,自10月政府宣布裁决开始,一直到去年12月展开大规模示威游行。
这也是波兰自1989年波兰民主化运动以来,展开的最大规模示威游行。大约20个波兰城市都举行了反政府的示威游行,多名政治家、艺术家等等人士都参与了抗议行列。
根据当地女性团体的说法,在政府公布这项收紧措施之后,他们接到了上百通电话询问情况,比起平常的二十至三十通电话,翻了数倍。有的她们是怀孕妇女,正在等候医院检测孩子的健康;有的她们是未怀孕的妇女,但是想要了解自己在怀孕过后,还剩下什么选择。
甚至该团体还表示,政府目前还没有公开什么时候生效这项堕胎政策,也已经有更多女性逃离外国寻求合法或者非法的堕胎手术。
- 支持者:保卫未生婴儿不被歧视
大法官释宪的内容,是认为原本法规中“允许有先天残疾的胎儿”的堕胎条件,有违宪法中“保障生命”的原则。波兰外交部长,雅布龙斯基(Pawel Jablonski)也透露这是为了保护还未出世的婴儿不会因为疾病而被歧视。
此外,也有支持政府这项法案的人士认为,这项法案是为了保障那些被诊断为唐氏儿的婴儿,不会因为疾病而被歧视,剥夺唐氏儿生命的权利。
根据BBC的整理,去年波兰合法堕胎的申请中,有高达98%的案例是基于胚胎被诊断有先天残疾的问题,所以这项法案通过,就等同于全面禁止波兰合法堕胎。
国际人权组织谴责波兰政府,正是以保护未出生的婴儿为名,凌驾了女人的身体自主权,牺牲妇女合法堕胎的权益。甚至还有民间团体指这是一项“政治化的决策”。
- 反对声浪激烈 教会影响力下跌
面对激昂的反对声浪,执政团体虽然延迟了宣布生效日期,但却未见他们有逆转这项决定的动作。而且根据《卫报》的报导,波兰政府的这项决定并不是空穴来风。早在2016年,波兰法律与公正政党(PiS)主席卡钦斯基(Jarosław Kaczyński)就说过:“我们会努力确保即便怀孕是在相当困难的情况中,即便是孩子肯定会死、非常畸形,依然能够出世。这样孩子才可以受洗、被埋葬,拥有姓名。”
有专家分析,波兰政府对这次收紧堕胎合法条规会造成如此大规模的示威感到惊讶,所以自10月份宣布裁决后一直到12月份都迟迟没有宣布该项法案的生效日期。但也有分析认为,执政党这一次是势在必行,不会轻易收回这项裁决。
支持与反对堕胎的争论正在分裂波兰社会,但更明显的是曾经因争取民主而获得尊重的天主教会,目前在年轻人心中的影响力越来越低。不只是因为他们的立场上靠向了右翼政府,也因为他们进来不断传出神职人员爆发性丑闻的案例,让民众对他们的印象节节下降。
堕胎该不该合法化?
综上所述,禁止堕胎是为了保障胎儿的人权,所以普遍上只有在相当极端的情况中,包括胎儿危及母亲的生命、因奸成孕或胎儿本身有先天残疾才能够允许合法堕胎。但即便孕妇符合以上条件也未必可以成功接收合法堕胎,譬如如果说胎儿危及母亲的生命,是否只要对母体不造成永久性伤害,母亲就有必要要生下孩子呢?诸如此类的灰色地带让不同方面的人有不一样的意见。
而且除了以上标准之外,堕胎还涉及许多社会与经济的问题,除了导致非法堕胎数量增加,危及妇女性生命之外,还有如阿根廷支持者提出的贫穷导致没有能力抚养的问题,或者是台湾提出堕胎成因也许涉及母亲与胎儿生父的情感生变,不适宜继续共组家庭。更或者是占相当大比例的意外怀孕(Unwanted Pregnancy),社会是否可以接受怀孕妇女因个人原因,包括家庭计划与生育控制的考量,而接受人工流产呢?
堕胎一直是人类社会中面对极为重要的伦理问题,其中涉及最重要的一个讨论即是:到底胚胎算不算是一个生命?
有的人认为胚胎还不算是一个成型的生命,所以他没有办法表达自己究竟有没有想要活下去的欲望。但也有的人,包括宗教团体大力抨击堕胎行为,他们认为胚胎在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算是一个生命,也应该被赋予人权。他们的生命权也应该跟其他人一样。
所以无论是支持堕胎,或者反对堕胎,其实都是在讨论同一件事情,那就是人权。支持堕胎者认为怀孕与堕胎最直接影响到的都是女人的身体,提倡尊重女性身体自主权,不应该被社会传统或宗教观念所影响。而反对堕胎者提倡的则是尊重胚胎的生命权,不应该被漠视、剥夺。
然而其实没有妇女或者夫妻愿意走到堕胎这一步,所以社会要解决堕胎问题,最应该先做的是让大众拥有普遍的性教育知识,以及对家庭计划、生育控制的教育。因为务求大众了解性别平等与避孕的重要性,也是对一个生命体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