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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类角度看美姐被指霸凌事件

年少无知的霸凌是否就值得被原谅?

亚洲小姐马新赛区的选美冠军被指控霸凌,又再次让校园霸凌成为社会焦点。

对比起往常普遍老百姓的霸凌故事,公众人物涉及霸凌仿佛更吸睛,更值得大数据推送到我们面前。虽然讽刺,但也能借此机会参悟一下人生道理。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涉及的美姐已经道歉(同时否认了部分指控),主办方《亚洲电视》也说没有实质证据证实霸凌。身为律师,容我先声明,以下讨论泛指普遍的霸凌事件、选美文化、网民心理现象,并非针对或映射此次风波的主角或任何一方。

对于曾经犯错的人,我认同人无完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回归正题,此次风波能观察到什么?

亚洲小姐马新赛区的选美冠军被指控霸凌,又再次让校园霸凌成为社会焦点。(图片来源:亚洲电视)

网民的声讨是否因为见不得人好?

有网友说,人家没有拿冠军的时候不看你爆料,别人拿冠军你才来爆。这不是见不得别人好吗?

此事的发酵表面上看起来是酸葡萄心态;本质上,它触及正义需要被满足的社会需求。社会必须让人们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我们才能正当地、合理地要求人要善良。当善意不会被辜负,恶意最终会自焚,善才有土壤开出花。

如果霸凌者能在镁光灯下享受名利追捧,而被伤害的人怀着伤疤暗自舔伤,那人们对于正义的想象将被颠覆,冲击的是我们对于善恶因果业报的认知。所以,网民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愤愤不平,其实源自于人对于正义的期盼,期待恶人得到的是惩罚而不是奖赏。

人的劣根性确实容易见不得人好,但见不得恶人好,反而体现了人对真善美依然向往,对于正义仍就期待的积极面相。

网民的心眼不一定是酸的。

美姐不能有瑕疵?

选美向来被主办方包装成展现女性正能量和魅力的平台,为女性提供培养自信、表达和追求自己的梦想的机会。

几十年选美文化的洗脑,直接导致观众所期待的佳丽必须是完美女性的代名词,人美心善的化身,容不得行为上的瑕疵。选的不是凡人,是女神。如果佳丽过去和现在存在表里不一,如何与女神形象自洽?

选美文化里不现实的高标杆的完美女神标准,是选美中最引人向往,也最值得诟病的地方。

过往对于行为不当的公众人物,主办方倾向采取切割的手段。著名美国演员威尔·史密斯(Will Smith)在奥斯卡打了主持人一个巴掌,到如今在好莱坞依然处于“被取消”(cancelled)的状态。

此次风波,《亚洲电视》并没有采取传统的“cancel”手法,非但保留了美姐的头衔,甚至声援美姐。(图片来源:亚洲电视)

然而此次风波,《亚洲电视》并没有采取传统的“cancel”手法,非但保留了美姐的头衔,甚至声援美姐。原文颇有意思:

”她已在当时为本身的行为付出代价,主办方不认为这些行为足以将她终身标签为‘霸凌者’。”

“迄今为止,也没有充分证据可将她当时的行为定义为霸凌。”

对于《亚洲电视》的文告,从公关角度,我认为选词用字可以再琢磨。撇开公关角度,主办方先表态能包容和接受年少犯错的美姐,甚至在文告承认美姐在中学时期确实行为作风不当,从某种程度来说,也打破了过往佳丽必须是完美无暇的高标准审美。与其勉强打造完美人设,不如承认瑕疵,真实做人。这种对于传统选美文化的挑战,我乐见其成。

年少无知,是否免责?

有人问我,是否一句当时年轻不懂事,就代表犯的错就不用负责?

容我稍微普法。

根据马来西亚《刑事法典》,只要是10岁以上且能理解自己的行为和后果的人,犯了法就需要负上法律责任。哪怕是未成年,也有可能会被判刑。

那么霸凌是否犯法?霸凌者是否会受到法律对付?

法律条文上没有针对“霸凌”的特定条例。对于霸凌行为,警方需要依据情况和霸凌行为援引适用的法律条文来采取行动。

在言语上的欺凌,可以引用刑事威胁、骚扰和侮辱等罪名。对于身体和个人财产的侵犯,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依法调查和提起控诉,可能会援引到非法使用暴力或破坏他人财产的相关法规。换句话说,尽管法律没有明确定义何为“霸凌”,但针对那些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法律明确予以禁止。霸凌者如果被控告,有可能会面临监禁。所以说,年少无知不是免死金牌。

人做错事,道歉是义务,原不原谅是别人的气度。犯错的人需要反复地通过行为,透过行动来证明自己洗心革面,值得被原谅。这条路上,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每次谈校园霸凌,大家都笼统地说需要多方携手合作。那具体可以怎么做?(图片来源:网络)

打击校园霸凌真正应该做的事

最后说说我认为打击校园霸凌该做的事。

每次谈校园霸凌,大家都笼统地说需要多方携手合作。那具体可以怎么做?我认为:

一,普法。

校规的威慑力对于潜在霸凌者的约束力是微乎其微的。校方必须清楚地向学生灌输霸凌不仅仅犯校规,还犯法,会被控,会被逮捕,会面对刑事责任。邀请警方来普法,其实更具威慑力。与其重复念校规,认识《刑事法典》,不是更实用吗?

二,制定明确的反霸凌政策和安全机制。

学校需要定义霸凌行为、指明如何报告和处理霸凌事件,以及制定相关的惩罚措施。这些政策应该公开宣传,以便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都知道。同时可以建立匿名举报渠道,使学生能够安全地举报霸凌事件,而不必担心报复。

三,培养反霸凌意识 / 校园文化。

父母或校方需要教会孩子如何避免自己成为被霸凌的对象,例如保护自己,多交朋友,避免落单。学校除了可以有教师节,儿童节,运动会等等,也可以有反霸凌日/周/月。在这个期间,进行一些反校园霸凌的活动,与家长对话,让学生观看反校园霸凌的电影等等。反校园霸凌不能只是口号,必须成为校园文化。

四,监测和评估。

学校应该定期监测和评估反霸凌政策的有效性,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校园变得更加安全和友善。

综上,不管你是认为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还是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都不要忘了三好,说好话,做好事,存好心。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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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秋桦

执业律师,业余活跃于辩论圈。个性有话直说,文字追求简单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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