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人人向往的东西。不过,你要你自由,我要我自由;如果人人要自由,免不了产生冲突。所以,真正的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而是有限制的“相对自由”。
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有一句名言:“企业只有一个社会责任——尽其所能去赚取最大利润;条件是生意人照规则走,即符合公开及自由的竞争制度,且无瞒骗意图。”(There is only one and only on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to use its resources and engage in activities designed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so long as it stays within the rules of the game, which is to say, engages in open and free competition, without deception or fraud.)

弗老这句话,后来遭人断章取义,栽赃嫁祸,变成了一个不讲前提不讲条件的Friedman Doctrine。我在大学一年级上管理学课的时候第一次听到,对讲这句话的人深恶痛绝;直到我将整本《资本主义与自由》读完以后,才了解弗老说的是什么。
事实上,这句话出自那本书的第八章,而且该章主要谈的是经济学中关于“垄断”(monopoly)的概念。

弗老认为“企业”根本不能负什么社会责任,能负责任的永远是“人”。
真实世界中确实存在着生意垄断的问题,但垄断权却往往由政府赋予。理想上,一个民主政府应该造福全民。事实却很残酷:政府赋予的垄断权往往只造福了几个掌权的政客,而由全民买单。
弗老于是建议,有为的政客,应该取消做生意的垄断权,归还社会一个公开及自由的经济环境。
自由经济更能推广社会责任?
讲完垄断后,弗老才转到“企业社会责任”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business)的话题。为什么弗老把这个话题放到这里?
因为弗老认为“企业”根本不能负什么社会责任,能负责任的永远是“人”(individual)。从这个观点来看,生意人、打工仔,乃至于政府官员,全部都是“人”。当每个人的责任界定下来后,人人平等。

“企业”不能负责任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由人组成,而人人自有身为社会一份子的“社会责任”。
想想吧:企业有老板、员工,他们都在为客户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老板要对员工负责(支付合适薪资及待遇)、员工要对老板负责(尽心做事),而他们都要对客户负责(提供好产品或服务);只要这几个方面的“责任”负齐,企业的生意一定向好、利润一定上升,进而推高这原本三方面的“责任”,形成良性循环。
这中间如果杀出一个“企业社会责任”,那会不会和原本的“个人社会责任”相冲突呢?
弗老站在自由主义的原则立场,给出的答案是:绝对会!一言以蔽之,如果有“企业社会责任”,其效果是削弱个人的“社会责任”,使人人减少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转而依赖企业或政府去实现“社会责任”。
弗老不幸言中,而他在1962年给出的忠告没有被世人奉行。企业社会责任大行其道,先有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CSR),更有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而当企业奉行了这些“先进”理念后,是否真的推动了更多的社会发展、解决了更多社会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的特点是:单向,且积极。意思是:好事要多做,坏事要少做。比如给员工各色各样的福利,给越多表示企业负越多社会责任;或者资源使用产生的环境影响,减越多表示企业负越多社会责任。

经济学却是双向而中立的客观学问,亦不会对个人行为做是好是坏的道德批判。我们问的是:一个人为什么选择这样做?当一个人选择这么做,其代价是什么?
弗老站在经济学的原则立场,所提出的看法是:与其去界定哪些事情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如将更多社会责任还原到个人身上,让人人自行决定自己要负责几多(或几少)的社会责任,不要破坏自由经济的良性循环。
而政府的责任,是确保该循环的“良性”,即主持公平公正的法规条例,而不是安装额外的循环引擎。
自由经济是右派的立场吗?
弗老高高扬起自由和资本主义的旗帜,于是遭到左派标签为“右派大魔头”。其中一个最有力的批判,来自记者及作家Naomi Klein于2007年写的《休克主义:灾难资本主义的兴起》(Shock Doctrine:The Rise of Disaster Capitalism),并制作成电影。

当我2016年在东大读研究院的时候,有朋友跟我讨论此书。虽然我的立场坚定不移,但,为求达到公平公正的判断,我硬着头皮把这本书读完,并很认真的给对方写了很长的回复。一言以蔽之:荒谬。
让我用英文维基百科关于Shock Doctrine的词条来交代吧——在文化与媒体圈,这本书被捧上了神坛,比如,英国《卫报》(The Guardian)称其“极少数真正帮助我们理解当下的书”,甚至有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将其媲美顶尖的调查报导,使它横扫各大年度好书榜单。然而,几位经济学界的有名学者却对该书内容作出严厉批评,指责该书的分析过分戏剧化,远远偏离事实。批评者包括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但立场偏左的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

我十分纳闷:就算有顶级学者出来证伪,为什么如此荒谬的言论仍会大行其道?
我从这件事收获一个心得,很深刻:真正美好的事物,缺少的不是别人对它的批判或维护,而是我们对她的鉴赏和尊重。批评的能力固然重要而稀缺,世人鉴赏和尊重的能力,是更加贫乏!
不管左派右派,自由是人人向往的东西,但世人向往的最根本东西是幸福。以弗老为首的自由主义者认为,拿捏好“相对自由”才可实现整体社会的幸福。世界并不完美,世事并无绝对,比起提倡什么人道主义的理念,维护个人自由更加重要。
在我看来,左派所提倡的是“绝对自由”——即单向、积极、毫无代价的——其结果必然事与愿违,社会整体的自由和幸福都降低,只有少数人的“绝对自由”和幸福上升。这当中包括左派知识分子。
作为文章结尾,我好奇问问:如果做生意要讲企业社会责任,做知识分子写文章,要讲“文人社会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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