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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接近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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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最遥远的路程
来到最接近你的地方
这是最最遥远的路程
来到以前出发的地方
——〈最最遥远的路〉胡德夫

在刚刚过去的花踪文学颁奖典礼上,第一次听胡德夫唱现场。他的歌声时而高亢时而低沉,悠然唱出一道路的可能。他的指头流淌在黑白键上,琴键如嗓音,敲得特别响亮的,是笃定前行;轻音落在句子后端的,似在路途尽头和自己说一声:“终于到了”。

胡德夫〈最最遥远的路〉,抵达的是音乐和民族的远方,歌里诉说路途漫长、努力和虚幻,短短一首歌隐含了一种历时性的意味,把时间的跨度拉开如漫漫人生。那天礼堂中安静坐著写作的人们,大概也听见了,那些终究得独自前进的路上,时而饱满时而贫瘠,必定回异于一个恒常纷繁热闹的世界。人群中,我悄悄看入那些或已中年或仍年轻的眼睛,他们偶尔闪烁著星光,偶尔落寞不语,偶尔自嘲又回到原来的起点,这让我也想起了自己的遥远路途。

把地图摊开并一一向你指出曾停驻的位置之前,我想和你说说我在这座城市奔驰的故事。但首先你必须知道,我虽一直在路上,但并不喜欢开车。或者说,不是每一段路程都那么愉悦享受。但我喜欢一个人躲在车子里的时光,车里车外是截然两种时间、两个世界,那里或有两个不同的我,在最靠近自己的时空里驶向未知的远方。

常在一个人开车的时候,把音量拉高地听喜欢的音乐,英摇、后古典、另类、流行乐,囫囵吞枣彷彿吞下生活的镇定剂,高兴时K一段歌,悲伤处干脆哭一段无人知晓的路途。有时我难免想像,若从倒后镜不小心看见一个哭得唏哩哗啦的司机,会否错愕世事不免太戏剧化?

会在一个人躲在车里哭,大概是步入社会之后养成的习惯。

那年初在报馆当副刊记者,压抑著大学遗留的音乐梦,在学习报导之前,还得学习川行于一座陌生城市的方法。在那不见得很遥远的千禧年代,谷歌地图、GPS和手机导航仍未普遍,城市里的移动仍然非常复古,仰赖的不是手机,而是一本本厚重的城市地图。抵达原来是需要学习的,至少得先学会翻查地图。要从A抵达B,不要以为两者会同时出现在同一页面上。无论A或B,都是繁星中一颗渺小的星沙,而那点与点之间的虚线,由更渺小的我们去画出和衔接。

那时带我们的学长记者,捧著地图耐心地教我们如何从出发地A找出线的源头。比我们大几岁的学长,南马人,像识途老马,自如穿梭于中马之城。多年后回想恍然大悟,当年学长一个异乡人,要认识并熟悉一个地方,必定和我们一样花费过许多时间和心力,学习抵达。

犹如寻宝,要抵达目的地,得懂得如何下手和找出线索。一般有两个方向──出发地和目的地。从目录的街名、城区或标志物著手,找到了任一的A或B,再从页面的边缘寻找连接道路的下一页,然后下一页再下一页。如此一页页地拼贴,直到把两个地点连接起来。路线找出来之后,记下页码,影印相关页面 (副本要带在路上),再从黑白页上用荧光笔勾勒出一道鲜明的路线图。接下来,则进入读图的步骤,识别符号并在地图上圈中醒目的标志物,想像即将面对的城市空间,把脑袋接受到的信息以话语再复述一遍:看见医院左转,红绿灯直走,圆环转三点方向……等等,才战战竞竞地上路。

多年以后,想起那个手动式的找地方过程,宛如游戏却又充满寓意。我常看著那些拼得长长的地图迷茫,觉得那荧光路线即便跳脱黑白也是徒劳,谁能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那么不专心?那些想像彷彿是虚构的未来,路上的刀光剑影才是真实。

在那不见得很遥远的千禧年代,谷歌地图、GPS和手机导航仍未普遍,城市里的移动仍然非常复古,仰赖的不是手机,而是一本本厚重的城市地图。(图片来源:Pixabay)

于是我在城市中的迷路,从做记者开始。记得我总是重复走错同一条路,抵达同一个错误的“目的地”。那错误被抵达的地方,是八打灵再也旧区附近一个住宅区内的死路,四周被砖块围堵,左右前方无回转的余地,只能倒退另觅出口。如此抵达过同一个错误地三次,我在心里质疑是否此是天意,该转行了?那时,认识我的朋友和同学知道我喜欢书写,都说记者的工作适合我。记者的工作打开了我的视野,却无法填满彼时心里的空洞。有一阵子,不知怎么常常在伤心,于是在走错路的时候干脆趁机哭一场。

后来辞职念硕班,在董启章的小说《地图集》里读到地图上有一种空间叫作“非地方”。“非”字看似否定了“地方”的存在,实则在地图经纬度上却存在著那么一个空间。小说家最后对“非地方”如此定义:“……非地方是一个不是地方的地方,是地方的镜影,是地方可见而不可触、存在而不可体验的幻象。”。《地图集》里对应的是香港于历史中的存在,我从小说里撷取的却是经验中所体悟到的“镜影”和“幻象”。

一个不断出现的错误地,似是彼时心里的镜像,映照出理想中的远方,同时预设了抵达之前沿路也许风雨飘摇,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一帆风顺。

后来我决定不带地图上路。我找到了一种方法,把图象转换成文字,让文字带我前往预设中的目的地。少了图像的干扰,确实更为专心致志,只是在把图象变成文字之前,必须笃定地先读过每一个路标、用想像走过每一段路程,然后再缓慢地前行。

坐在台下听胡德夫唱〈最最遥远的路〉之前,我没听过这首歌。未读过歌词,那句“来到以前出发的地方”却像回音不断回荡于耳边。悠悠人生,转一个圈再次来到以前出发的地方,到底要多久?也许得经过无数的荒野和孤岛,走错同样的死路不止三次,才能渐渐回到一个最初的、最接近自己的地方。

当然,即便抵达了,也难免有伤心哭泣之时。高亢和低沉,地方和非地方,都必然对应才能实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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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菀君

现实生活中是美妆译者/文案人;理想生活中是一名散文作者。毕业于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著有个人散文集《月亮背面》和《文字烧》。喜欢跑步、放空、撸猫、旅行、美食、听海、听歌、看剧、看书,爱面包也爱梦想,集所有矛盾于一身的困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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