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伊党州议员希米阿都拉的一番对“消毒圣水论”的解释,果然引爆了网络,一时间,马来西亚华人社交媒体上涌现各种符水修图和恶搞短视频,大家争相嘲讽揶揄这位吉兰丹州议员的迷信和无知。
根据报社的报导,同时也是地方政府与卫生委员会副主席的希米阿都拉,他话的原意是“穆斯林冠病患者,应该被给予尝试伊斯兰疗法的机会”。
言论受到质疑后,他才又辩解说:“既然大马与中国医疗团队曾探索使用传统中药和针灸作为辅助治疗,那么使用背诵过《可兰经》经文的‘圣水’给冠病患者沐浴,作为正式疗法之外的‘辅助疗法’何尝不可?”
就这么一番可能在他自己看来还蛮含蓄的提议,在华人舆论圈就彻底炸锅了,大家对他争相挞伐,希米阿都拉被贬得是一文不值。仿佛不参与贬他、不羞辱他一番,就不足以彰显我们大中华文化的优越性。
但是在我看来,这问题不但不好笑,它还写实的折射出了马来西亚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一种无意识的主观偏见。
我认为其中主要导致这个问题如此火爆的症结在于;希米阿都拉拿“传统中医疗法”等同于“伊斯兰传统疗法”,让许多人觉得荒谬绝伦,甚至感觉自己被侮辱了。
不过,只要认真的去思考这个问题,你会发现在这件事情上,真正在主动侮辱他族文化和信仰的不是希米阿都拉,而是我们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反而,希米阿都拉的言论只是把自己的传统文化和我们的传统文化平等”并列“而已。
说到这里,觉得读不下去的朋友就请自便。但有耐性开放思考的,请听我娓娓道来,我会为你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
首先,希米阿都拉并没有说用“圣水疗法”来替代正式的科学疗法,他说的是将圣水作为一种”辅助疗法“使用。
只要你够诚实,你就会承认在我们华人社会里,无论是佛教、民间信仰或基督教的团体,在布道时公开提倡使用“大悲咒水”、“符水”和“圣水”或各种祈祷等宗教仪式,来试图对抗新冠病毒,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那么既然在马来西亚我们是有信仰自由的,为何我们自己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觉得理所当然,而当希米阿都拉提出让回教徒来尝试用他们的传统疗法时,却在我们眼中就显得很无知呢?难道是因为不科学吗?
但是,希米阿都拉原本都没有说圣水治疗是一种“科学”,而是说“圣水”和中国传统治疗都是一种“传统疗法”。
这里我们一定要注意,希米阿都拉拿来与“传统伊斯兰疗法”对比的是“传统中医中药”,不是“现代中医中药”。
接下来的内容就有点高能了,大家要有心理准备,尤其是信仰中医的朋友。
其实,在古代世界各个地区的古文明当中,几乎每个族群都有各自的“传统医学”。但是,在现代的“科学医学”出现以前,理论上所有古代传统医学,包括中国传统医学,都不具备科学性。
也就是说,传统中医学也不是一种科学医学。
所以,希米阿都拉拿“传统伊斯兰疗法”对比“传统中医疗法”这一点,是完全合理的。
去看看那些起源于五千到六千年前,两河流域地区的古代传统医学、同时期古埃及的传统医学、后来古希腊、古波斯、古印度的传统医学内容,还有人家所留下来的大量医学典籍,不可不为博大精深。
在这些发展得比传统中华医学早得多,甚至早几千年的朴实古代传统医学当中,大量存在着类似今天中医观念中的形而上医疗理论,天人合一、五行、经络、气血运行、按摩、火罐、草药治疗论,等等。
而且在这些大量的古代世界传统医学记载当中,除了记载各种明确的外科手术实操纪录之外,还包括类似古希腊“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所提出的“四体液学说”,和他基于实际解剖的动脉、静脉、血液论述。
另外还有古罗马时期盖伦的“血液循环论”论等等,更具备实践性的观察和研究论述。
但是,无论这些古代传统医学有多博大精深都好,在现代科学医学出现前,在可以有效验证疗法和其副作用的“大样本临床双盲对照实验”还没有出现之前,这些所有各个古文明区的传统医学,包括传统中医,都不具备科学性。这点是完全没有争议的。
不要说古代“传统中医”,即便是现代的“中医学”和“中药学”是否已经具备科学性,也是极有争议的。因为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现在中医学依旧不能满足科学方法论当中很重要的三个原则,即具有“普遍性”、“可重复性”和“可证伪性”。
今天很多中医药的所谓“临床疗效” ,包括早前钟南山所推广过的几种号称对新冠肺炎有疗效的中成药,它也只能在中国国内,用“具有中国特色的临床实验”方法才能实现其疗效。
绝大大部分的中医“临床实验”结果,在国外的正式科研机构实验时,其疗效根本不能重复,其所宣称的“疗效”拿到中国以外各国的医药检察机构,比如美国的FDA和欧洲的EMA也不会通过。
目前所谓在国外上市的中药,都是以“保健品”的形式上架,其疗效是不被认可的。为什么会这样?
来看一组数据我们就能感受到了。 2004年美国药监局FDA 受理的新药数量为一百四十八种新药,而中国药监局却受理了一万零九种。中药的‘’科学严谨性‘’可想而知。
其实自从1996年中国国家科委会提出“敲开FDA大门”计画至今,已历17年,在成千上万的传统中药当中,竟然生就没有一种,能够通过FDA的药物有效性双忙测试,就连印度都有好几种传统草通过FDA双盲测试。
当然,这不是一种所谓外国人对中国的文化偏见,因为科学方法检验的是一种普世现象,是不分民族性和地方性的,断然不会说这款药对美国人有效,对中国人就没有效。反之亦然。
这里我还要再重申一遍,我说传统中医“不具科学性”并不是在贬低中国传统医学,而是在陈述一个适用于各国传统医学的普遍事实。
再推进一步来说吧,在上万种中药材当中,我们假设未来会有十种被“科学方式”证实了其疗效,那么,这在整个传统中药医学资料库所记载的“有效性药物”当中,也不及0.01%,这也远远不足以论证中医中药“具备科学性”,结论可能恰恰相反。
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在“传统中药是否具备科学性”这个问题上纠结。传统中医药自成体系,为什么非要攀上“科学”呢?
如果非要将中医学纳入科学体系,那么我觉得更合理的表诉,应该是“传统中药需要科学方法论来帮助其去芜存菁,并实践其科学性”,那也就成了方舟子所说的“废医验药”。
说明白了传统中医学并非科学,我们再回到希米阿都拉的言论来看,或许你又会觉得了,他拿类似“巫术”的祈祷圣水和“博大精深”的传统中医相提并论,那很荒谬。
如果你是那么想的,你可就又大错特错了。
基于“安慰剂效应”和一些我们至今还未明白的原因,每个一个民族的传统疗法,包括萨满信仰、乩童、符咒、甚至每个正教、邪教的信仰仪式之类,无论看起来多么荒谬,人家都是有大量民间疗愈见证的。
作为中国古代民间医学的“传统中医学”,它本身也是起源于中国古代的巫术系统,所谓“巫医不分家” 在各个古代文明当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没有什么可耻的。
阴阳、五行、邪气、以型补型,或者至今坚持主张在说的什么人体有365根骨头,暗合一年365天等等,这整个传统中医理论体系,它都是构建在一种非物质,形而上的“巫术思维”上。
即使到了今天,这种“巫术思维”还在发挥解释中医理论的作用。
比如,面对现代解剖学的挑战,现代许多中医书籍会将原本在《黄帝内经》和许多古代医书中明确记载“有形体”的静脉、动脉、穴位、五脏六腑等器官,形容成一种“看不到的”,无形、无相的人体器官。转其名曰“气”、“能量”等等。
这就导致了一个很诡异的现象;中医理论中的人体骨骼,不是现代医学基于解剖学所发现的人体骨骼。中医当中的人体五脏六腑,不是现代医学上的五脏六腑。中医当中的经络,不是现代医学上的人体血管系统。
那究竟是什么?反正你见不着就对了,也就是“不可论伪”。既然不可论伪,既然没有办法讲物质证据,那其科学性何在?所以,它实际使用的还是几千年前巫术思维的路线。
如果我们觉得希米阿都拉的《可兰经》加持圣水可笑,那么翻开“正统”传统中药圣典《本草纲目》看看,里面所记载“桃符”、“草鞋”、“钟馗像”、“梁上灰”、“死人眼泪”、“无根水”、“鸡毛”、“阴毛”、“牙齿虫”、“耳屎”、“妇女经血”、“童便”、“夫尿”、“死童骨”、“天灵盖”、“阴茎”、“缚猪绳”、“母猪屎”,等等,是不是比圣水atas 很多?在外族眼中会不会更可笑?
从这点上我们再进一步思考,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亚伯拉罕诸教,他们作为宗教学意义上“更发达”的一神信仰系统,使用相对于泛神信仰更“化繁为简”的仪式,单纯使用洁净的白开水作为信念的载体,似乎还是更文明的一种信仰型态。
比起近年来在中国和台湾各地大量发生的中草药、中成药严重中毒案例,那个所谓的伊斯兰圣水,如果是经过高温卫生处理过的白开水,那么理论上,它绝对比市场上那几千种在副作用处标上”尚未明确”,却居然可以上架的中药,安全得多。
我们不要以为什么草药“纯天然无毒”,大量的剧毒不也是天然存在于大自然中的植物、动物和矿物当中?
如果你要争辩说,中药明明就有疗效,那么我可以告诉你,在伊斯兰教徒的集体经验里,“伊斯兰圣水”对疾病的疗效见证,那肯定也是俯拾皆是。但是这些“个案”疗效,都不叫做“临床疗效”。
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思考最后一个重要问题了;希米阿都拉所提出的这个建议,是否带有积极性?还是存粹的一种我们刻板印象中伊斯兰党员的一种迷信、消极和无知?
如果排除我们对其他民族传统文化的偏见,从希米阿都拉的原意来看,我倒认为他的建议,站在他所生活的宗教文化传统背景下看,是明显具有积极性的。
既然正式的科学治疗方式我们都试了,何妨再辅以传统疗法?希米阿都拉这个带有人文意味的建议,真的错了吗?
我们别忘了,根据近年科学医学界大量新的临床实验显示,在许多疾病的疗效上,有时候假药、假手术所产生的“安慰剂效应”对很多身心疾病的疗效甚至可以高达30%以上。
因此无论圣水还是中药,这些可以有助于加强信心的“辅助疗法”,只要是“无害的”,只要不是拿来敛财的,那么他们在非常时期都可能发挥巨大由心理主导的疗效。这有,总好过没有。对吧!?
比起希米阿都拉的建议,我在这场“伊斯兰圣水之战”中看到的是,我们马来西亚许多华人对自己传统文化认识的肤浅,同时,我们对异族文化的傲慢与蔑视,已经发展到那么的习惯成自然,张口就是“无脑”,闭口就是“傻嗨”。
下意识中我们甚至都不觉得这种‘’我们就是比某族高一等”的偏见,在马来西亚这样一个讲究多元民族互相尊重的社会里,是一个问题。
我自己在刚刚看到这则新闻时内心也是脱口而出一句“白痴”!但是后来冷静一想,我想我们还是欠了希米阿都拉一个道歉。
我很喜欢贾行家说过的一句话,他说:“评论家的基本修养是,你必须对自己也一样的狠”,我不是什么评论家,但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连反思的能力都没有,那我们恐怕也不是那么有立场去讪笑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