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网络上偶然滑到一句充满洞见的句子、一张震撼的照片、一段动人的BGM,你会在意原创者是谁吗?如果帖文没有注明作者姓名或原创账号,你会想要溯源吗?
我最近常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们似乎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在意“抄袭”这个问题了。

如果有人直接复制一幅画、一本书、一首歌或一篇文章,大家会认为那是明显的侵权行为。然而在社媒上,我们每天看见大量相似的文案、相同的拍摄形式、近乎一致的情绪表达和人格设定,却鲜少有人质疑那是否构成抄袭。
相反地,人们更常使用另一套词汇来描述这些现象:致敬、跟风、玩梗、二创。于是我开始思考:究竟是版权意识变得薄弱了,还是我们对创作本身的理解,已经发生了改变?
在过去的线下作品时代,作者是清晰可见的。我们习惯透过作品认识作者。

我们知道《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谁。某首歌由谁作词作曲。我们说得出某部电影的编剧和导演。作品与作者之间存在强烈的连结。作品有明确的完成形式,也有相对稳定的保存方式和流通方式。
我们知道某句名言出自谁的笔下,某种风格由谁开创,某个观点最早由谁提出。
当你引用一段话,借用一个理论或观点时,你会标明出处。当你使用一张他人所拍的照片时,你会注明摄影师。当你截取一段旋律做背景音乐时,你会注明来源——因为文化系统本身就是围绕作者建立的,作品是一种署名的劳动成果,作者拥有对作品的声誉与权利。

抄袭之所以令人反感,不只是因为法律问题,而是因为它破坏了文化世界对创作者劳动的基本尊重。因此,“原创”与“抄袭”之间虽然偶有争议,却仍存在相对清楚的界线。
但社群媒体改变了这一切。而这个改变是不可逆的。
消失的作者
过去我们阅读的是作品,现在我们消费的是内容。
今天在平台上流通的资讯碎片,可能是一个金句、一个口头禅、一个梗图、一个镜头语言、一个剪辑格式、一套人格表演模式。这些碎片透过演算法快速流动、复制与扩散,最终脱离原本的创作脉络。

我们常常看到那个金句,却不知道是谁先说的;我们记得那种拍法很流行,却不知道是谁最先尝试;我们甚至能够辨认一种风格,却无法指出它的来源。
——欸,作者从作品中消失了。
留下来的是什么?是一套套可以简单复制的“内容模板”,以及以“二创”为名直接复制的内容细节。
比如,你还记得谁是YouTube上第一个使用“Ride or Die”这个标签来录制内容的创作者吗?短影音世界里,一个内容模板被二创了几十次后,人们根本不知道源头是谁。你不会记得,你也不甚在意,反正内容做得好看就行。
这个内容模板,如今就像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且免费的空气,任何人都可以直接采用,录制一段自己的版本,而不觉得自己未经允许就取用了他人的创作。
第一个提出“Ride or Die”这个标签的创作者,没有获得署名权。大家甚至不觉得他应该有署名权,我们已经失去了追问来源的习惯。这个内容模板被快速复制之后所产生的流量、影响力和经济利益,也和他本人无关——内容的效力已经被市场验证了,但原创者不一定可以得到相符的收益。
最后可能会出现一种很奇怪的状况:原创者提供脑力劳动,承担试错成本;模仿者吃到更多流量,享受市场验证后的低风险复制。
有时候,模仿者甚至会因为更懂演算法、更新更勤、更敢情绪化发言、更会经营人设,而比原创者红得更快。

——这当然是一种幽微的剥削。这个生态对创作者很不公平。
因为平台并没有设下任何机制来保护创作者。当然,你或许会说“抄袭”的定义有争议。二创、致敬,和抄袭之间,存在灰色地带。“剽窃”这个词也让人不安,是吧?
那我们用“模仿”这个词吧。
整个社媒的生产逻辑,正在把“模仿”重新包装成一种合理甚至必要的行为。
后作者时代
语言风格其实是创作。情绪结构其实是创作。叙事节奏其实是创作。人格视角其实是创作——但在平台上,它们只会变成一种“很好用的内容模板”。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很多洗稿和模仿会处于灰色地带。
社媒平台的演算法逻辑,让我们毫无选择地进入了一个“后作者时代“——内容还在大量生产,但作者正在消失。
而这种消失并非偶然。因为平台从来不曾鼓励原创。演算法看重的是内容本身的互动率和参与率、更长的停留时间,而不是某个作者的创作轨迹;平台完全不在乎是谁先创作了什么。

一种内容如果容易理解、容易复制、容易量产,且观看门槛低,就更有机会得到演算法的青睐。某位创作者发明了一种新的表达方式,平台很快便将其转化为模板;而模板一旦形成,就会有无数人开始复制。
于是我们看见各种挑战(challenge)、热门格式和固定套路,一旦成为风潮,一旦获得平台的流量推播,就满大街的人都在复制和二创。观众不需要重新理解内容,只需要辨认“喔,最近很多人在拍这种东西”,然后毫无阻力、津津有味地看下去,社群还会评比谁的二创更符合他们的心意。
灵感彷彿变成公共财,美感风格恍如无主之物,所有内容似乎都可以被重新组装与挪用。
此时,原创的重量和意义就被稀释掉了。
原创是“二创”的内容供应商
所谓二次创作的概念,也产生了变化。
二创,通常建立在对原作的承认之上,保留对来源的承认、对原作者的敬意,并且拥有自身并非原创的自觉。无论是同人创作、改编、翻唱或恶搞,都预设观众知道原作的存在,而创作者则在原作基础上发展新的诠释。
但今天许多被称为二创的内容,其实更接近于换皮重制。或是,把二创之名当成模糊责任的保护伞。
换个说话方式、换个拍摄场景、调整几个字句,原本属于某个人的观察角度与叙事结构,就被重新包装成另一个人的作品。AI时代,要洗稿就更加容易了:文案复制下来,让AI改改语气和用词,喏,一篇改头换面的“新内容”就此生产出来。

而且这些内容,未必违反法律上的著作权规范。原创者感觉被侵权,却维权困难——他们被硬生生拿走的东西,其实包括了他们对世界的“感知”。
一句广为流传的金句,或是一个内容选题,背后可能是数年的学习、观察与思考;一种充满创意的表达方式,可能来自创作者长期累积的语感与经验。法律很难保护感知,创作者很难举证感知,但感知恰恰是创作中最珍贵的部分。

而原创的意义就在于,这个表达来自于某个具体的人的具体的感知。
最后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原创者提供新的语言与形式-平台快速把内容形式模板化-大量模仿者稀释辨识度-原创者被埋没-观众失去对原创来源的辨识力。
原创者的脑力劳动成果,被平台轻巧拿走,原创被理解成“第一个做模板的人”。
创作者面对的是一个更根本的困境:原来连我自己看待世界的角度、人格特质,都可以整个被别人偷走,还被拆解、复制与量产啊。

只有原创作者被遗忘
创作者经济/网红经济的兴起,也在无形中改变了人们对内容价值的认知。
过去需要花钱购买的书籍、课程,如今被拆解成无数支短影音、图文懒人包与免费干货。创作者先用免费内容来换取公众的注意力、信任、喜爱和支持,再用流量和转化率来向商家交换经济利益。平台透过广告和数据获利。
作为不付钱的内容消费者,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内容理应是免费的,分享应该是无偿义务,知识是随手可得的,娱乐是无限供应的,创作者总会持续更新。

一天几百个短影音滑下来,我可能一个账号名字都记不住,仅是无脑消费某种内容模板;我对作者没有忠诚度,却始终忠诚地留在这个社媒平台上。人们对创作劳动的尊重逐渐消失,反正你不做了,我还有别的网红和自媒体内容可以看,对吧?
创作者名字失去了能见度,我们失去了对创作的敬意——这或许就是今天许多创作者感到格外疲惫的原因之一。
高品质的免费内容变成常态,当每个领域都有人在免费分享,付费的诱因就变成越少,即使那个付费是合理且等值的。创作者被逼免费放送干货来维持竞争力,却又一起把整个使用者付费的风气拉低,再抱怨没有人愿意为内容付费。

对创作者来说,就像是被逐渐掏空,而且他们无计可施,只能继续脑力劳动,不断奔跑,在焦虑中迎合演算法,在平台上生产大量免费内容;在流量和账号能商业变现之前,他们都是平台上随时可替换的廉价劳工。
燃烧殆尽而离开的人很多,但新加入的人更多。而平台只需要保证永远有足够数量的创作者愿意留在这个流量池里。
人格模版
当内容形式、文案结构与表达方式都能被快速复制,创作者开始发现,唯一真正难以被偷走的东西,似乎只剩下自己的身份。
为了保护自己的创作,很多人开始做一件有趣的事:商品化自己的人格。
你的脸、你的故事、你的性格、你的人生经历——许多创作者开始把自己做成产品,来建立强烈的内容辨识度,和品牌记忆。但这个策略的代价,是创作者必须持续暴露和表演自己。

这个取向更接近网红,你的私人生活变成内容资源,你的情绪、挣扎、立场、关系都可以被包装成“真实感”来贩售,而这种真实感是需要被管理过的真实感——你要真实得让人信任,又不能真实得让人不舒服。表达疲劳、身份撕裂,日子久了,在创作才华被消耗之前,是人格能量先被耗尽。
吊诡的是,人格商品化最终也会走向同质化的模板:大女主?财富自由者?爱妻的丈夫?
大家都在参考同一套人格展示公式。因为演算法需要“辨识你”,你的账号就必须“垂直”,你的人设必须很稳定。但一个活生生的人,人格状态未必是稳定的。
平台先吞噬了创作的个性,创作者为了反抗,又把自己整个人喂进去——结果就是从作品被消费,变成人被消费,处境并没有真的变好。
你看,我们正处在最强调“个人创作者”的时代,却也是最容易让真正的创作者被隐身、消失的时代。

整个系统的核心角色已经不是作者,而是平台。创作者从文化世界的中心,退化成内容供应链中的一个可替换零件。社媒平台已经重新塑造了创作的逻辑,并且改变了我们对原创的辨认、对抄袭的判断。
最大的改变,是让作者变得不重要。
就像你现在读到这里,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写了这篇文章的人是谁吗?你能够一直记得我这个作者的名字吗?你会在每一次引用观点的时候,确保自己记得要注明出处吗?
或许这正是社群媒体留给创作者最大的讽刺。我们每天都在消费创作,却越来越不记得创作者。
好啦,我不为难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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