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入籍他国或移民,我的态度越来越开放。世界人权宣言第15条说得很清楚:每个人都有获取或放弃国籍的权利,无人有权将之剥夺。换句话说,只要找到愿意接纳的国家,阁下想当哪一国人,旁人无权说三道四。
全球很多国家都允许多重国籍,例如英国知名演员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就同时拥有英美两个国籍;同时拥有爱尔兰/英国,英国/澳洲国籍的人更是多不胜数。三年前英国公投通过脱欧以后,有资格申请其他欧盟国家护照的英国公民漏夜排队多拿一本护照方便将来在欧盟就业生活,也没见几个英国人痛骂这些人是卖国贼。
我当年在德国念书,有个加拿大同学的父亲是意大利裔,母亲是法裔,所以她有三本护照。有一次她和我一起回伦敦,我建议她过海关时候用意大利或法国护照,因为都是欧盟可以不用跟着非欧盟国民排长龙,结果她爱加拿大心切,坚持秀出她的枫叶国护照,陪我排了一个多小时才通关。
某些国家护照不太好用,出国麻烦,于是允许国民拥有双重甚至多重国籍。例如菲律宾法律准许本土出生的国民在归化他国以后继续保留菲律宾国籍,是很实际的考量,毕竟菲律宾侨民分布全球,凭着英语和大专背景的优势,在世界各行各业都占有一席,每年为菲律宾带来庞大的外汇,国家当然不会因为这些人选择入籍他国就和他们过不去。
但马来西亚法律不允许双重国籍,这就造成困扰。其实我知道有些马来西亚人入籍英国或澳洲以后,还偷偷保留原来的国籍,为的是将来领公积金,买房或陪家人父母方便。
入籍他国与否,应该依据本身的实际情况决定,没必要扯上爱国不爱国的。例如我有朋友至今不入籍新加坡是因为家里有产业得继承,担心成为外国人以后手续上麻烦;另一个朋友配偶是美国人,夫妻俩住在新加坡,入籍新加坡是因为陪丈夫和孩子回美国不必办签证。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在新加坡生活超过半辈子,国籍的选择却都基于很务实的考量。
这个世界已经越来越流动,人生苦短,做人没必要为难自己,如果长年在外生活得习惯又适应,对马来西亚没什么牵挂,换国籍是理所当然的事,和爱国没有关系。更何况马来西亚人出了名现实,只要阁下移民以后在外创出一番天地成了国际名人,就算不再持马来西亚护照,国内照样有人要抢着报导沾光。
至于一些无谓的爱国人士说不是马来西亚人就不能批评马来西亚,则更加是废话了。想当初这些人痛恨纳吉夫妇入骨,每天都在网上分享国际媒体批评马来西亚的新闻,只差没和林冠英一样入地狱救国;相反的,阁下若不支持希盟还不时批评,即使留着马来西亚国籍,每天在社区公园义务捡垃圾照顾环境,还是难免被看作是不爱国的马华狗。
这就好比一个人每天酸希盟他就是酸民,一旦酸国阵就成了别人口中的哲学家。道理如此简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