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都习惯用电脑打字,写信也好,写文章都好,已经很少握着笔在纸上洋洋洒洒地行文走笔,因为疏于动笔,有时候会忘记某个字如何书写,甚至连自己字体的美丑也逐渐淡忘。
提起写信,就想起以前交笔友的往事,现在年轻一代肯定无法理解那是什么一回事,我说交笔友就如现代的交友软件,只是以前凭信寄意,而现在刷手机就可以跟陌生人约会,像Tinder、Paktor 、Badoo等等,交笔友像温火慢炖的感情,而交友软件即刷即有,唾手可得,就少了远方来鸿的盼望。
中学时,我姐姐跟一名尼日利亚黑人交笔友,我不甘落后,也跟一名芬兰少女开始书信来往,她跟我同是16岁,我们的英文都是半桶水,所以采用简单英文沟通,我也忘了收到她第几封信时,她问道:“How long is your penis?”我一时看错,以为她问我的铅笔有多长?我也觉得奇怪,无端端她为什么这么关心我的铅笔呢?
后来搞清楚后,我就回信问回她:“How deep is your sharpener?” 过后,她就不再写信来了,我也懒得动笔,最后这一段芬马邦交的情谊就无疾而终。
想当年,除了交笔友,我们也喜欢写情信,不管你意中人是住在你对面,还是远在国外生活,你会发觉你们有写不完的情信。
在我十五二十时,就钟情一位在新加坡念书的黑风洞女生,当时意乱情迷,每天写一封情信给她,她却久久才回一封,原因显而易见,她在新加坡已有男朋友,只是我自己不甘心,继续死心塌地写个不停。
还好,她并没有讨厌我,我不但没有收到退信,有时候她从新加坡回去黑风洞时,我们都会煲电话粥,她说她的男朋友劈腿,他说出一个天大的理由: “我要证明自己还可以吸引其他女生!”有一次她在信中说:“我知道他跟那女生去BBQ,我还帮他腌好鸡翅,装在盒子里……”读到这里,少年的我像是一夜长大,开始懂得问世间,情为何物。
后来,大家都长大了,慢慢地就跟黑风洞女生失去联络,而这一段新马邦交的情谊,就让我练成一手好文笔,以及明白原来爱情就是我爱你但你爱他不过他却爱她。
我用笔最多的时候,就是当编剧和记者的年代,那时候电脑还未盛行,我们赶稿都是写在稿纸上,所以从事写作的人也被称为爬格子动物。后来,我在多份报章和杂志都开了专栏,格子越爬越多,连手指也写到起茧。
最记得在十多年前受当年《中国报》总编辑彭早慧之邀,前辈许友彬和我开了一个新专栏,两人以来往书信的方式互相吹捧抬杠唱双簧,还须各画一则漫画,当时我一写好就将稿传真给他,他写完就传真给报馆编辑,我要等到登报时才知道他的回信内容。
当年,这个专栏很多读者追看,他们也搞不懂谁是许友彬谁是曾子曰,他们就爱看我们两人耍嘴皮,试过好几次我逛街被读者认出时,他们竟然问我: “曾子曰没有跟你在一起咩?” 我好想反问他该不该顾一下我的感受呢。
2000年过后,电脑打字取代用笔写稿,年轻人一离开学校,更少动笔,除了签名之外,似乎很少需要用笔书写,即使我从事文字创作的工作,也很少提起笔杆,大部份时间都是在电脑键盘上按来按去,有时候也会怀念奋笔疾书的感觉,看着实实在在的一笔一划,听着笔尖跟纸张的厮磨,那是键盘永远都无法取代的温柔。
我朋友说他明白我的感受,他说:“我们这些写字的人,笔停,口就停。”他收万字收了二十多年,也只有他从来没有放弃过手上那一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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