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马来西亚传来了一项好消息,最高法庭判决——马来西亚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将自动获得大马国籍(在此之前,只有马来西亚男性享有这项权利)。然而,在9月13日,我国政府却决定对此判决上诉,准备推翻这项裁决,并要求最高法庭撤销宣判。
马来西亚《国籍法》的不平等
在全球233个国家中,有25个国家在父母赋予子女国籍权利方面出现不平等的情况,而马来西亚就是其中一个。根据我国的国籍法,如果马来西亚女性与外籍男性在海外生产,其子女无法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而是必须另外向国民登记局提出申请;相反的,如果马来西亚男性娶了外籍女性并在海外生产,其子女却可以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公民团体“马来西亚公民权平等运动”(Malaysian Campaign for Equal Citizenship)就曾在2020年4月发文告抨击马来西亚国籍法,认为这条法律歧视了我国女性。该团体主要协调员碧娜(Bina Ramanand)与项目负责人美琳达(Melinda Anne Sharlini)在文告中称,“我们吁促马来西亚政府及国会议员修订《联邦宪法》第14条款,让马来西亚女性拥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让她们的孩子有权利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对此,前内政部副部长依斯迈沙益于去年12月受访时曾表示,这是为了避免马来西亚女性与外籍丈夫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出现双重国籍的问题,“因为在其他国家,(大多数)在海外出生的孩子都会获得出生地的公民权。除非孩子没有从父亲那里获得公民身份,那么就可以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为孩子申请马来西亚公民的身份”。
不过,前妇女部副部长杨巧双就指出,在我国,尚有4万名马来西亚籍女性在为其子女申请公民权时遇到了阻碍,申请并没有顺利通过。她认为,这项法律不仅是在歧视女性,而且还会加剧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的不平等地位。
譬如,在疫情期间,即使面对家暴或是不愉快的婚姻,为了孩子的国籍,马来西亚母亲也只能忍气吞声,否则孩子将成为无国籍或是外籍儿童。一旦孩子变成无国籍身份,他们就无法与其他孩子一样享有各项政府福利,甚至会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教育和医疗。
7名妇女入禀诉讼 要求国籍法男女平等
2020年12月18日,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 Malaysia)做出了一项破格决定,主席苏丽肯佩(Suri Kempe)带领了6名母亲入禀诉讼,将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要求国籍法男女平等。
她们表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的第14(1)(b)条文,以及同读的第二列表的1(b)和1(c)条文存在歧视,该条文只赋予马来西亚父亲自动授予其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公民身份的权利,也就是只有大马国籍的男性才能把国籍传承给海外出生的孩子。这对有外国配偶的马来西亚妇女来说是一种歧视,同时也违反了《联邦宪法》第8条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受法律平等保护的基本权利。
可想而知的是,诉讼过程丝毫不简单,甚至可以说是一波三折。据《当今大马》,“家庭前缘”曾在今年4月发文表示,大马政府决定申请撤销这起诉讼申请,撤销原因是“这项诉讼申请琐碎和轻佻”。不过此项申请在之后5月6日的裁决中被驳回,高级法院法官阿达尔(Akhtar Tahir)认为,这是很重要而非轻率的课题,因为涉及原诉人的孩子公民权,而且与大马籍母亲是否受到法律歧视相关, “马来西亚有关公民权的法律中明显有针对大马母亲的岐视,政府必须在诉讼中证明这一点。“
今年8月,大马政府二度申请撤销诉讼,但再度被驳回,两次申请皆徒劳无功。
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Hamzah Zainudin)就曾公开指出,马来西亚最高法律中允许父亲的子女自动成为公民“并不是歧视”,并且指责七名原告的行为“违反了现有法律”,更声称法院并没有管辖权审理七名原告的票诉传票,“所有关于政府授予公民身份的事务,都是法庭不可审理的事项,因为它涉及不适合司法裁决的考虑”。
最终在一番努力下,国人终于在2021年9月9日迎来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策,高等法院法官阿达尔裁定,授予公民身份时不应存在性别歧视,因此“父亲”一词必须被理解为包括母亲,即大马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大马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时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无论是大马籍父亲或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都可以自动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阿达尔表示,这次诉讼并非寻求更改政府政策,而是希望通过现有法律,为原诉人的不满提供补救措施,“诉讼人确实有冤屈……其中的歧视也显而易见。”
苏丽肯佩随后也发文指出,这项判决承认了马来西亚妇女的平等地位,也象征马来西亚正在朝一个更平等和公平的目标迈进了一步,“对受影响的母亲来说,这是个巨大的安慰。因为判决不仅运用在身为原诉人的母亲,而是所有同样受影响的大马籍母亲。”
网民们对于这项判决纷纷表示赞同,留言称“很高兴听到此消息”、“这对马来西亚来说是一项进步”,而多名部长包括种植与原产业部长祖莱达、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妇女与家庭事务部长丽娜哈仑等,也纷纷赞许此项裁决结果。
大马政府决定上诉
然而,胜利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据《当今大马》报导,马来西亚总检察署于9月13日决定对这项具有标杆性意义的裁决提出上诉。这不仅对所有的大马籍母亲而言,是个巨大打击,更是社会性别平等的退步。
对于大马政府的上诉决定,“家庭前缘”以及原诉人皆感到震惊和失望,该组织表示,此行为是对大马女性早就应该享有的权利的“背叛”。随后他们也发起了#TarikBalikRayuan和#SayaJugaAnakMalaysia的标签运动与网上签名请愿运动,希望政府能撤回上诉决定。
该组织也在脸书专页上贴出了“72小时后”的一系列帖文,以显示马来西亚母亲从欣喜到心碎、背叛的复杂感受。
对于这样的反转局面,不少朝野议员皆先后呼吁中央政府撤回上诉决定,包括了阿莎丽娜(巫统)、罗哈妮(砂拉越政党联盟)、阿兹莎 (土团党)、仄阿里亚斯(伊斯兰党)以及沙拉胡丁(诚信党)等。他们表示,“这对大马司法制度而言是重要的一步,理应获得各界的支持”。此外,华总妇女部主席林火莉和杨巧双也发表了声明,对政府的这项决定表示反对。
据《星洲日报》,就连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在接受访问时也表示,所有大马公民在国外出生的孩子,都必须获得大马国籍,“为什么在国外生孩子的大马籍母亲要受到歧视?这是每个孩子的基本权利,无论孩子的母亲或父亲是否为大马公民。”
据《当今大马》,在大马政府上诉国籍传承案的行为引来非议后,之前曾赞许这项裁决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也跟着澄清,上诉决定来自内政部,自己事前并不知情。除了表示同情,他也承诺会在内阁表达他支持大马籍母亲的立场。
据瑞士智库世界经济论坛于今年3月所发布的《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马来西亚在全球156个国家中排名第112,性别差距巨大,甚至比政变后持续混乱的缅甸还要落后(缅甸排名第109)。虽然如此,我国仍然有许多组织在为女性平等权益和性别歧视而努力。以此事为例,社会各界都在为大马女性加油打气,因为无论是男性或女性,基本公民权都不应该被剥夺,而她们想争取的不是双重国籍,仅仅是最基本的平等对待。
如果你也想尽一份力的话,请抽出少许时间,一起参与这次的网上签名请愿运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