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修辞立诚

有待厘清的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

语音阅读

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我国的舆论市场似乎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布城上诉庭有关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上诉案的裁决之中,以及其所衍生出来的各种争议。比如,在野的伊党和土团党忙着抨击团结政府与首相安华欺君、恶意隐瞒谕令的存在,也到处动员纳吉支持者报警,各方社会舆论也在相关的议题上争辩,包括纳吉究竟是否值得被优待、被特赦。

政府在回应这些指责时也是相当被动的,主打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态度持续淡然、模糊。对于政府的这种态度、回应,纳吉支持者与在野党肯定极度不满,所以抨击力度也变得越来越大,甚至高喊要首相安华引咎辞职、全面特赦纳吉。

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我国的舆论市场似乎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布城上诉庭有关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上诉案的裁决之中,以及其所衍生出来的各种争议。(图片来源:南洋商报)

我们有句俗话说,真理越辩越明。但这句话显然没有办法套用在这个议题之上,因为有关纳吉的上诉判决、居家服刑,以及所谓的附加谕令,在经过舆论两个星期的争辩、发酵后已变得面目全非,反而让很多国人对相关议题感到混淆。别的不说,单单就国家王宫在1月3日的文告,以及彭亨州王宫在1月4日的函件,当中看似互相冲突的内容,就足以让人们感到疑惑。

对于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我是有想法的,但继续聊下去之前,我觉得有些事还是需要先厘清的,比如,马来统治者对此事的态度。当然,在附加谕令的议题上,唯一能够探析统治者态度的,就是前文所提到的文告与函件,不过,本着王室不能过度干政的宪政原则,他们的态度在文件中主要以非常隐晦的方式来传达的。

举例,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在国家王宫的文告中,就通过展示《联邦宪法》里有关减刑、免刑的特赦申请必须经过特赦局的条款来暗喻,纳吉需要证明居家服刑符合这个条件,而这与附录存在与否是毫无关联的。另外,彭亨州王宫通过信函证实了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确实曾经发出给予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这实质上就很隐晦的表明,居家服刑是去年1月29日减刑特赦的一部分。

所以,这两份文件,看似冲突,但却又全然不冲突,因为他们实质上是各说各话的。国家王宫提到特赦局的角色,不过绝口不提附加谕令;彭亨王宫提到附加谕令,亦绝口不提特赦局。当然,如果坚持要挑当中异同的话,我只能够说,这两任元首对于“附加谕令”是特赦纳吉的一部分是有共识的,但陛下们在君主能否绕过特赦局发出附加谕令的立场貌似是有差异的。

因此,两位君主在文件中的含糊,已意味他们已经将此事的裁量权交给法庭。

两任元首对于“附加谕令”是特赦纳吉的一部分是有共识的,但陛下们在君主能否绕过特赦局发出附加谕令的立场貌似是有差异的。(图片来源:pixabay)

更何况,纳吉在上诉庭的胜诉,也不过是证明了两件事:其一,上诉庭认可了彭亨王宫函件的内容,其二,居家服刑也是确有此事。而上诉庭裁决吉隆坡高等法庭重审纳吉的司法复核申请,内容也是起诉人(纳吉)想要获得审核特赦令完整内容的权力,以从中证实两件事:其一,居家服刑的谕令存在,其二,政府没有履行谕令。

在一般情况下,这会是相当冗长的过程,因为就算纳吉在之后高庭的审讯中胜诉,总检察署依旧拥有继续上诉的权力。

那,为何会很冗长?因为首先,谕令存不存在并不影响政府针对自己是否有履行谕令进行抗辩,然后第二,纳吉居家服刑的议题与其附加谕令没有先例。所以,此事本身就是一项非常关键的法律标杆,司法权需要从中厘清非常重要的三件事:其一,宪法第42(1)和(2)条款将减刑、缓刑和免刑的特赦权力赋予君主,而1月29日发出的特赦令主文允准了纳吉减刑,但居家服刑却出现在附录,这种情况究竟是否意味着,居家服刑也是减刑特赦的一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这会是相当冗长的过程,因为就算纳吉在之后高庭的审讯中胜诉,总检察署依旧拥有继续上诉的权力。(图片来源:pixabay)

如果是,那其二,宪法第42(4)(a)条提及君主颁布特赦的权力必须符合宪法第40(3)条的规定,即君主无法对没被赋予斟酌权(discretion)的权力,在没有咨询机制内部的看法前自行做出决定,而特赦条款并没有赋予君主斟酌权,这意味着君主在特赦事务中不能绕过特赦局。因此,在这阶段要厘清的是,居家服刑是否特赦局的共识。若拥有共识为何会出现在附录之内?

如果不是,仅是君主在减刑的基础上的顺水人情,那么它虽然可以解释为何其会出现在附录,但它依然有东西需要厘清,比如,君主在居家服刑一事中是否拥有宪法所赋予的斟酌权。然后来到第三点。宪法第42(9)条规定特赦局在向君主建言前必须考量总检察署就相关特赦内容的书面意见,而在居家服刑的议题上,同为特赦局成员的时任总检察长特里鲁丁,有没有向特赦局提供过有关居家服刑的看法。

要更进一步厘清的话,法庭可能会想知道,特赦局会议中是否曾经讨论过居家服刑,而总检察长有否根据宪法所规定的那样提供看法。当然,这些也仅是我本人的设想,因为他事关国体,也关系到这个国家的宪政机制,所以真正开始聆审讯时,可能会有很多我想象不到的问题需要厘清。所以,纳吉要如愿居家服刑,短期内可能没有那么容易。

延伸阅读:刘惟诚专栏《修辞立诚》其他文章

版权声明  本文乃作者观点,不代表《访问》立场;本文乃原创内容,版权属《访问》所有;若转载或引述,请注明出处与链接。

您觉得这篇文如何?

评级 3.6 / 5. 评分人数: 11

觉得我们的文章不错的话

请订阅我们的频道

请告知我们可以改进的地方

刘惟诚

拉曼大学媒体系讲师。以前年轻时做记者,现在教年轻人做记者;以前只在报章写评论,现在也在社交媒体写评论。

我有话说
加入会员追踪您喜欢的作者,
或收藏文章稍后阅读
作者列表
吴卉珺
孝恩大体护理师,她不是经验最深,却最懂得告别的意义。每一次送行,都让她更坚定:这份工作,值得一生温柔以待。
展开更多
林淑可
文字工作者。喜欢写作、独立音乐与文学。终日思考人生意义:与其想成为什么,不如想不去成为什么。
展开更多
李颉
李颉,原名李知展,马来亚大学医学院毕业,考获英国皇家儿科专科学院和马来亚大学儿科专科硕士双文凭,再到英国专修儿童安宁医护疗法,如今担任马来西亚吉隆坡中央医院儿童安宁疗护专科顾问医生和马来西亚儿童安宁疗护协会创办人兼主席。
展开更多
陈桂恩
Karen陈桂恩,礼仪师23年。性情中人,直率真挚,却在告别中细致如丝。走过大病关口,她更懂生命的分量与家属的心事。她以专业稳住仪式的每一步,也以共情接住每一份不舍。
展开更多
邱琲钧
一个曾住海外,曾写稿与出书,也曾把一家破咖啡馆搞得风生水起,可目前只愿意呆在槟城州一座山脚下,宅得不能再宅的码字工。
展开更多
陈伟圣
孝恩殡仪师18年。从第一份工作走到今天,他始终相信,丧礼不只是完成流程,更是照顾人的过程。在规矩与现实之间,他选择把同理留给活着的人。
展开更多
王茜
访问网特约记者。留学英伦,想与《午夜巴黎》中的小作家一样,搭上路边的老爷车去往上个世纪的花神咖啡馆。
展开更多
小尔
前半生先后在美国纽约任职《明报》记者和副刊主任,温哥华的加拿大广播公司CBC英语电台记者和监制,《星岛日报》及《世界日报》记者,《温哥华中文电视台》新闻采访主任等职。现在槟城经营西餐厅,把日常的喜怒哀乐都化为美食和文字。
展开更多
安焕然
安焕然,马来西亚新纪元大学学院中文系教授,厦门大学历史学博士,成功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硕士, 原南方大学学院副校长。著有著作有《乡土. 饮食.与记忆:跨南洋田野笔记》(2025)、《海洋与南洋:海南人的历史与文化》、《小国崛起:满剌加与明代朝贡体制》、《边缘评论:文化漫步》、《边缘评论:吾土吾民》、《文化新山:华人社会文化研究》、《古代马中文化交流史论集》、《本土与中国学术论文集》等作品。
展开更多
看看我们为您推荐的内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