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职业羽球员李梓嘉与家人因旗下管理公司的管理权问题闹上法庭。吉隆坡高庭今日先安排双方进入调解程序,若调解不成,案件才会继续进行公开聆讯。
李梓嘉今日入禀高庭申请禁令,要求限制父亲李志兴及姐姐李梓瑜在其管理公司LZJ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部分权力,以避免案件审理期间出现重大财务及公司决策争议。
案件于今早9时由吉隆坡高庭法官梁伟鸿(人名译音)审理。法官先安排双方在内庭进行调解,若无法达成共识,案件才会在公开法庭进行聆讯。
根据早前报道,李梓嘉针对LZJ Management的管理权争议提出申请,将该公司、父亲李志兴、姐姐李梓瑜及弟弟李绹列列为答辩人。
他要求法庭在案件审理期间,禁止父亲及姐姐在未经法庭批准的情况下,批准向他发放月薪以外的董事酬金、津贴、花红或其他额外报酬。
此外,申请也涉及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委任或撤换董事、委任公司秘书、出售重大资产、发行新股,以及调整公司股权结构等。李梓嘉要求,上述事项在未经法庭批准前,不得由父亲及姐姐擅自决定。
除了申请禁令,李梓嘉也要求法庭下令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以处理公司目前面对的管理问题。
案件接下来将视双方能否通过调解达成共识,再决定后续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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