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主席兼副首相扎希在巫统大会上,高调宣称他曾经探访纳吉,并外带美食与这位正在监狱中服刑的前首相一同用餐,以此向广大巫统党员宣示自己在当权后并未忘却这位前巫统主席,引起了大会上满堂的喝彩。
不过虽然巫统党员普遍上依旧力挺纳吉,更认为纳吉所掀起的Bossku旋风可以让巫统重回辉煌,但扎希上述这一番大会上的言论,却即刻引起了极大的争议,被多位律师及公民社会领袖指责有滥权、违法及双重标准的嫌疑。
在巨大的质疑声浪下,监狱局的顶头上司内政部长不得不出面缓颊,宣称扎希的探访及作为受到监狱局的许可,一切都在现有规章及法律的范畴之下,并无任何违法的问题,但这样子的解释并无法让公众释疑,本文就简短地与读者们探讨此课题。
首先必须先了解,扎希探访纳吉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总结归纳起来,最主要和明显的共有四个。其一,非亲属关系但获得探监;其二,探监时长非常长;其三,外带纳吉喜爱的美食让其享用;其四,与纳吉在探监室中共进美食。
第一点,非亲属不得探监。其实在《2000年监狱规章》(简称《监狱规章》)第86条文,清楚阐明亲属或朋友可以探监,按照此条文扎希去探监应该不会出现质疑,但实际上,因为朋友关系并无文件可以证明,为此监狱当局一般上,只会让拥有证明文件的亲属或代表律师探视囚犯,扎希自然并不在纳吉亲属的范畴之中。
第二点,探监时长过长。《监狱规章》里并无清楚写明探监时长为何,不过一般上都是30分钟至多45分钟的时间,这一点在监狱局官网也有提到。而根据扎希自称,其在监狱中共与纳吉面谈了90分钟,比普通人硬是多了两倍的探监时长。
第三点,外带美食于囚犯,这则是明确被《监狱规章》第99条文所禁止的。其实正如医院不会随便允许入住病人食用外来食物一般,这条文背后的逻辑是建基于囚犯的健康及安全,为此如果家人想要让狱囚吃些好的,是可以到监狱食堂购买食物于囚犯的,扎希外带纳吉喜欢的美食,明显是特别对待。
至于第四点,与狱囚共进美食,这就直白的多了,探监人士是去探监,当然不允许在监狱范围内做出任何逾越此目的的事情,过夜留宿或享用食物(除非是公用餐厅)皆是如此,在探监室内吃东西更是从所未闻之事,扎希获得的差别待遇由此即可得见有多明显。
读到这里,相信很多读者都会感到疑惑,为何扎希如此违反上述的法律条文,却没有受到任何对付?答案很简单,因为本来触犯规章的事情,却被有关当局给豁免,因此自然也就没有任何犯法的问题了。
事缘上述所有提到的《监狱规章》条文,其实都拥有一条附加条款在其中,即监狱局的负责官员是有权力做出任何相应的决定,即便那是不符合《监狱规章》本意的!换言之,只要监狱局允许,想要探监多长时间、多少人探监、几时要探监、探监时要做什么等等,都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其实这就跟巫统党代表大会,通过了明显违反党章的“高职不竞选动议”一般,这铁一般的错误是可以导致巫统被社团注册局吊销注册的,可内政部长赛夫丁却开了后门,豁免巫统无需改错也可以不被对付一般,都是大错特错不应当的事情,要知道这可是形同于将巫统的错误揽在自己身上啊!
简而言之,扎希监狱探望纳吉的各种争议,在法律上确实没错,毕竟这是此前一党独大时代所订立的法律,确实给予行政官员权力开此后门,但此种行为绝对属于差别待遇、双重标准,也是贪腐滋生的温床(透过关系就可以获得方便),政府不止不应该随便滥用,且当努力将这些法律进行修改,以杜绝这些走后门行为,达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终极目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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